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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毫不留情(2 / 2)

小警察 金钩玉郎 2505 字 1个月前

“段局,这么说,那晚跟于建中在一起并通过电话的人就有犯罪的嫌疑了?”

“不能这么说,或者是无意中泄露了于建中的情况,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种情况都是很有可能的事情,我们办案人员不会放过一点可疑之处。”

“局长,你这样说我就理解了。可就是心里憋屈,你说这事让局里的同事们会怎么想?还以为是我参与杀害于建中家属了呢。这不是给段局您的脸上抹黑吗?”

“正确理解。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嗯。谢谢段局,我一定会正确理解的。”

“好,理解就好。”

张红梅从段局的办公室出来后,心里挺不是滋味,本来是想倒打一耙把水搅浑的,没想到段局轻描淡写几句话就化解了。她一时判断不出段局到底是什么意思。也搞不明白童艳究竟是什么来路。不由得心中一片茫然。在这种心里支配的情况下,她决定还是尽快去找刘小民商量一下,看看他有什么办法解决自己眼前的困境。

于建中虽然不是8·16案专案组的成员,但他并没有放松对个案件的关注。案犯实在是太猖狂了,为了得到报复的快感,为了泄愤,在杀死妻子和女儿之后,居然还敢打电话告诉他,让他去目击她们被害的惨状……这不仅仅是在向于建中挑衅,更是无视M市警方的存在,公然向整个公安机关示威。这简直就是M市公安机关的一大耻辱。他真的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惨象就仿佛刻在了他的心里一样,永远都不会抹去,不会忘记,永远都不会忘。这一耻辱激励着于建中发誓一定要破获此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不仅是要为了给妻子和女儿报仇,更是要为市局洗刷耻辱。可是,他却一时觉得难以着手实施行动,案犯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突然就销声匿迹了,难道他已经逃离M市了吗?

于建中心里很清楚,这个祸端来自于刘小民。因为,到目前为止,只有于建中在案件的调查中直接指向了他。刘小民明白于建中这样做的结果,最终必然要把他们的那些幕后交易揭露出来,不仅他自己会身败名裂,还有他的那些靠山也会一座座的倒塌,这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下场,也是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他必然会用残忍的手段报复于建中,而且,一定要不择手段。因为就指使歹徒杀害了于建中的妻子和女儿。

当然,这只是于建中的猜测,他还缺乏有力的直接证据,仅凭现在掌握的线索指证揭发刘小民,根本就难以把他绳之以法……但这样的血海深仇是谁也无法忍受的,他必须要为妻子和女儿报仇。事情发生后,于建中把所有的悲伤和仇恨都埋藏在了心里,用极大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什么也没说,该怎么工作还怎么工作,在暗地里精心地积蓄着力量,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一举将他们那些犯罪分子全部歼灭。

于建中觉得自己确实低估了刘小民,低估了他的残忍,低估了他的恶毒。他错误地用自己的善良衡量了他的凶恶和残忍。其实,在对刘小民展开调查后,他曾经警告过于建中,让他小心,如果他不停止调查,必将要遭到报复。于建中并没有把他的警告放在心上,他也想过,毕竟自己是一名警察,即使刘小民想报复他,轻易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可是,他万没想到,刘小民却把下手的目标对准了对准了他的妻子和女儿……

于建中停止了想象,他不敢继续想下去了。身边是一片安静,他静静地坐,眼里不禁潸然泪下。对于他的悲剧,没有人清楚,没有人知道,这里边还深藏着这样可怕的内幕。于建中不知道该把自己的悲哀向谁倾诉。

于建中擦掉脸上的泪水,从抽屉里拿出那张看了不知多少遍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

公缉[2009]28号:2009年3月19日19时42分,山城市高新区石桥铺的某驻渝部队营房大门前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克华蒙面持仿“五四”式手枪连开两枪,杀死1名哨兵,杀伤一名,随后抢走步枪1支,随后潜逃。山城警方根据掌握的情况将此案列入反恐打击的范畴。

王克华(在逃编号:T5001067400002012080181),男,汉族,1972年12月16日出生,户籍地址:山城市沙土坝乡老井村,身高1.75米左右,中等健硕身材,肤色较黑;长方脸,眉毛较浓,双眼皮,右眉中部有一颗黑痣,左上臂有一颗希特勒头像纹身。山城口音。会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身份证号码:510212197212166715。

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就是杀害于建中妻子和女儿的凶手。他看着附在通缉令上的照片,跟他心里想象的凶犯几乎一模一样。可是,他跟刘小民又是什么关系呢?他们之间又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呢?

2009年3月19日19时42分,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山城,一个穿灰色风衣、戴黑色帽子,身高175厘米左右的蒙面男人,出现在该驻渝部队营房的大门前,他举起罪恶的手枪对准毫不知情的值班哨兵扣动了扳机,随着一声枪响,哨兵胸部中弹倒在地上,接着歹徒又像另一名刚刚反应过来的哨兵开了一枪,随后不慌不忙的抢走哨兵的步枪后,徒步走到距离事发现场大约300米的渝州五金城西门对面的石新路边,乘坐一辆途经此地的出租车逃离。

很明显,罪犯对这儿的地形、道路都十分熟悉。而且从作案手法来看,在闹市区作案,手法果断,逃跑迅速,显然经过周密准备,心理、军事素质都非常好。该罪犯分子一定接受过这方面的相关训练,二发二中,至哨兵一死一伤,说明歹徒的枪法比较准,不是一名普通的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为什么要抢夺步枪呢?自动步枪相比手枪不易携带,罪犯有手枪却冒险抢夺自动步枪,是为了向人民政府示威吗?应该不是,最合理的解释是他的手枪子弹不多,可能会有大量的步枪子弹。这也说明罪犯不善交往,没有什么社会背景,无法从黑市获得子弹,所以只能冒险去抢劫步枪。杀人抢枪,这个案件性质极为严重,危害很大。一旦枪支流乳到社会,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