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终究是一门神奇的功夫,使得陈胜兴趣大增。
“有意思,让我看看你有什么真本事。”
七步。
五步。
三步。
陈胜拔刀,朝着少年脖颈砍去。
然后天旋地转,失了方向。
那具无头尸体好眼熟。
啊,原来是我啊,我说怎么眼熟呢……
呜呜呜!
公鸡啼鸣,旭日东升。
陈胜睁开了眼,暗叹一声。
“好快的刀。”
明明是他先出手,却被人家抢先割了脑袋。
他连让对方架挡的资格都没有。
正在陈胜感慨双方之间的差距时,他的身体突然发出爆豆般的响声,一股记忆不断灌输进脑海中,那是瞎子大叔对刀的感悟。
原来如此,打服了就会消失吗?
陈胜感受着不断增强的体质,由衷地感谢瞎子大叔的馈赠。
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比很多成年人还要强了,对刀的使用也更加得心应手。
“是时候该复仇了啊。”
戴上斗笠蓑衣,背起行囊二胡,腰里悬着酒葫芦。
全副武装的陈胜拍了拍房门,算是最后的告别。
……
“一间老破屋,五两银子。”
“十两。”
“就那破屋子,你还想要十两?我最多出六两。”
“不卖!”
陈胜拿着房契和地契扭头就走。
当初老人可是花了十五两银子买下来的房子,就算是这几年兵荒马乱,那价格也不至于比腰斩还低啊。
“哎哎哎,回来回来,十两就十两。”
当铺老板只能松口。
要不是十两买下还有得赚,他才不把人喊回来呢。
最讨厌碰上这种给价不对心就走的人,他高超的砍价技术都派不上用场。
死当不赎,十两银子到手。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碎银子,少了点份量,说是十两,实则九两半。
短了半两,换算成铜板的话,差不多能换五吊钱,他在酒肆卖唱三天都不一定能赚到这个数。
得,又欺负他是个瞎子。
陈胜摇了摇头,并没有像在酒肆时那么斤斤计较。
他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将装碎银子的袋子系好揣怀里,陈胜离开了当铺。
而当铺老板还在为自己多赚到的半两银子沾沾自喜。
拐杖轻扣地面。
陈胜有些明白老人为什么要把钱藏在裆里了。
一路走来,他就遇到了不下三起行人钱袋丢失事件。
失主的咒骂声。
高喊抓贼的尖啸声。
贼被暴打的惨叫声。
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要不是陈胜避得快,早被人撞到,当肉垫踩了。
万幸,没有扒手打他一个瞎子的主意。
毕竟谁能相信一个穿着破旧的卖唱瞎子身怀十四两半碎银“巨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