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凯,和柏荣齐同岁,两人是同一个大学毕业,又一起回老家实习,一起进入同一个高中工作。
柏荣齐的案子并没有波及到他,柏荣齐被学校辞退时,林凯因为表现良好,结束了实习老师的身份,正式在高中的附属小学当数学老师。
我爸联系了当年珍珠的辩护律师,他详细讲了自己发现的刘雅兰和李夏的情况,询问该怎样为珍珠翻案,律师告诉他,所有的强奸案都有一个大共性,报警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不报警,在强奸案的审判中,女性哪怕是受害者,却仍然遭受着“过度审判”,她穿的是什么样式的衣服、为什么这个时间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别人、是否进行了激烈的抵抗……等等的质问会反复的进行,受害者要无数次的回忆当时的细节,承受来自各方的歧视与偏见,甚至会在法庭被加害人的辩护律师恶意带节奏……
根据法律规定: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这就是对方辩护律师的目的,再加上证人证词,即使珍珠未满18岁,依然无法追究柏荣齐的罪,只能说他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违反了老师的职业道德。
律师指出想翻案的办法,首先要推翻珍珠和柏荣齐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第一是解释情书的由来,珍珠说是当时作为老师的柏荣齐布置的学习任务,那就找到其他同学,证实她的说法,第二才是证人证词,在一个证人已死亡,而另一个绝对不会出来翻供的情况下,那就找一找,珍珠是否真有男朋友,但这个男朋友不是柏荣齐。
最重要的一点,从柏荣齐的口供结合现场情况以及珍珠的验伤报告来看,律师怀疑这绝非柏荣齐的第一次做案,如果能找到其他的被害人,这将是最有利的证据!
但由于我国强奸案的报警率不到20%,要找到并说服受害者为她人而站出来,可能性极低,受害者的家人会死死的守住这个秘密,甚至对来寻求帮助的人破口大骂,或者搬家远离。
事实证明了律师的话。
随着大学毕业后分配工作的不同,姐姐曾经的同学分散到了五湖四海。
爸爸用了好几年的时间不远千里的找去全国不同的地方,在他以陌生的老乡这个身份谈起高中同学刘珍珠时,大部分男同学发出了意味深长的暧昧的笑,有人会说些恶心的话,甚至有人得意洋洋的说他曾当面问珍珠睡一晚多少钱;一部分女同学甚至为柏荣齐打抱不平,说珍珠脏、不要脸、狐狸精;友善一点的,也只是连声说可惜可惜。
爸爸只得到了两个人的帮助,一个是平时在教室里沉默不语的女生,一个是珍珠曾经的同桌。
那个女生,她证实曾亲眼目睹过柏荣齐老师对其他女生的骚扰行为。
那是语文课上,所有同学都要去讲台将重点背诵给柏荣齐听,过关的人可以提前下课去吃饭。她个子矮,坐在第一排靠右边的窗户边,由于生理期腹痛,就趴在桌子上,她看到柏荣齐坐在椅子上,那个女生站在讲台里背诵,借着讲台的遮掩,柏荣齐的手顺着她的胳膊滑到了手腕,然后拉住了她的手,然后慢慢的滑到了校服里,那个女生,就是刘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