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畏罪逃跑,并没有把工作和钱款向任何一个影迷做个交接,更没有和林青儿提起半个字。
再加上他鼓动影迷捐款的同时曾要林青儿拿钱替那些被关在派出所的影迷交罚款和巨额赔偿金。
因此诈骗影迷财产、卷款逃跑事实成立,诈骗罪是跑不掉的。
在那个年代诈骗几十万属于重大诈骗案,而且还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后果,曹亮被判了无期徒刑,这都是后话。
在公安只花了短短一个星期的功夫就审清了曹亮的诈骗案之后,星辉公司也马上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让林青儿出面说明曹亮诈骗一事,并承诺要把所有影迷的捐款和所交的会费全都一分不少的退回去。
为了防止以后有人还会打着她的名义利用她的影迷敛财,林青儿当着媒体的面宣布解散影迷会。
以后谁打着她的旗号创立影迷会她一概不承认,并且再三呼吁影迷不要随便捐款交钱。
紧接着,林翠儿也站出来严厉谴责曹亮诈骗影迷钱财一事。
之前媒体上那些怨声载道林青儿建个影迷会害苦了不少影迷的声音全都消失了。
虽然影迷会缺失管理,闯了不少祸,但是林青儿勇于承认了错误,解散了影迷会,把影迷的捐款和会费全都如数退还,这些举措挽回了她的正面形象。
舆论一致认为她被影迷会的不良副会长曹亮给蒙蔽了,因此影迷们还是拥护她的,她的人气不降反升。
就在星辉公司替林青儿举办了那场记者招待会的第二天,外地一家发行量很大的报纸刊登了一则新闻。
林青儿的一个初中生影迷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死忠影迷,在曹亮呼吁影迷们捐款救助关在派出所的影迷时,把给他爷爷办丧事的钱全偷出来捐给了影迷会。
那个初中生的父母一气之下把这件事在媒体上爆了光。
幸亏林青儿在这篇报道之前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承诺把影迷的捐款和会费全额退回去。
再加上有上曹亮出租屋突击整顿影迷会的录相和当时带去的几个本地影迷的证词证明影迷会的各种敛财行为和林青儿无关,不然林青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论是林青儿也好,还是星辉传媒也好,全都后怕的惊出了一声冷汗。
如果林青儿的那场记者招待会是在那篇报道出来之后举行的,都不能力挽狂澜了,林青儿的正面人设肯定崩掉,影迷们绝对要舍她而去。
在那个正义的年代,这种丑闻的艺人是不可能在娱乐圈继续生存下去的。
不像林翠儿后世,哪怕做出了多么惊天动地的丑事,那些明星通过做公益什么的各种洗白复出捞金。
这个年代的人们是非感还是很强的。
林青儿特意登门向那个被自己孩子偷了丧葬费的父母请罪认错,又去了初中生爷爷的坟前跪下认错,并且严厉的斥责那个初中生,坚决不承认他是自己的影迷。
临走时林青儿见那个初中生家庭条件不好,又留了一千块的慰问金,总算没让这件狗血事件影响到她的演艺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