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儿子高旭,三十七岁,在一家IT公司的对外宣传部当了个不大不小的主管,妻子在同一公司当文员,夫妻俩有个儿子,刚上初一。
父亲死后,留下一个老母亲,一个人在老房子里生活,高旭拿了医院的赔偿款后并没去照顾老母亲的生活。
霍智宸次日就向高旭所在的IT公司发出邀请函,称宸辉集团公司要开发一项办公软件,对外招标。
以宸辉集团公司的名气,这一招标消息发出去后,自然有很多IT公司前来竞标,一轮报价出来后,众人忐忑等待竞标结果的时候,高旭所在公司的总经理见到了宸辉集团公司总裁秘书办的经理。
总裁秘书办经理只提出了一个要求:开除高旭和他的老婆,这个软件的标书一定会花落你家。
这条件几乎没有考虑的理由,用两个微不足道的员工失业,来换取一个标价七千多万的项目,那简直是再划算不过的事情。
当天,高旭和他老婆就一起被公司辞退,大公司极其霸道,甚至不用付出双倍赔偿金,直接挑了个不是错误的错误把两人给打发了,连当月工资都被扣罚得干干净净。
高旭夫妻两人还没意识到异常,虽然觉得有点冤,但想到刚拿到医院赔偿的三十万,也暂时不担心家里经济问题。
接下来两口子开始重新找工作,奇怪的事情就开始接二连三的发生,两人面试的工作,明明面试的时候都双方相谈甚欢,彼此满意,但每一次时隔几个小时后就会收到对方生硬拒绝的电话。
一个月跑下来,夫妻两人对应聘一事都不保希望了,最后两人一合计,趁着手里还捏着这三十万,做点生意。
两人一直在公司后勤职位上上班,根本不懂怎么做生意。
两人也有自知之明,比着手里的钱合计来合计去,最后决定在小区外面开个小超市,又稳定又有更多的时间照顾上学的儿子。
等到两人忙进忙出看好店面付钱租下,装修好、做好货架,进好货,开门营业后一个星期,隔壁不远处就开了一个大型超市,不但东西全还价格低,就人家大超市卖出来的价格都是他们的进价,人家还三天两头搞活动,周围住户买包盐都习惯往那家大超市跑。
夫妻两人正愁眉不展的时候,之前各个品牌来铺货的业务员就开始来结款,这与当初说好的押一轮,从第二轮进货开始付款的合同完全不一样。
争论起来后,人家业务员悄悄儿告诉他们,公司明文规定不给他这小超市铺货,必须现金买卖。
当初高旭两人为了把店子开得像模像样,几乎所有的货物都配备充足,从日用品百货、油盐酱醋茶、到小吃零食以及各类饮料等等,连五金用品他们都进了一些日常经常会用到的。
这些不同领域不同品类的公司却好像约定好了一样,全都开始来找他们结清货款,并放出来的话都一个样,公司要求他们现金进货。
他们这种小超市与人家品牌方进货都是和下面业务员做口头约定,根本没有正规的书面合同,现在对方违约,但根本拿不出证据来证明,高旭两口子只有吃下这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