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小舅,宋轩有些心酸。小舅妈已经做好了晚饭,等拖完地,她就端上了饭菜,三人围着桌子吃晚饭。这是自从小舅妈和小舅搬进新家以来,他们第一次一家三人在一起吃晚饭。宋轩似乎又感受到了当初的温馨。他给小舅夹了块红烧肉,笑道。
“小舅,你多吃点。”宋轩知道小舅从小就喜欢吃红烧肉,小时候家里穷,只有过年能吃些肉,宋轩清楚的记得,有一回过年,小舅一个人将一大碗肥腻的红烧肉全都吃了,吃了没半个小时就开始拉肚子,拉了一夜,脸色都青了,最后还是用村里的拖拉机拉去了医院看病的。
已经这么多年了,小舅还是喜欢吃红烧肉,可是现在他却真的变成了一个孩子。
“你衣服不错,自己买的?”这时候小舅妈说道。
宋轩愣了一下,马上说道:“对,自己买的。”
“范思哲的,价格不低吧?”小舅妈又问。
宋轩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听说下个月国际知名的脑科专家要到省城脑科医院坐诊,到时候我想带你小舅去看看。”小舅妈没多问,转移了话题。
宋轩马上说道。“当然没问题。”
“但费用问题…”小舅妈犹豫了一下。
“包在我身上。”宋轩斩钉截铁说道
“只要能治好小舅的病,就算借高利贷我也愿意。”事实上,现在外面已经欠了很多债,即便夏瑶的20万不着急还,但宋轩每个月还得还信用卡,辛亏公司给他交公基金,不用还房贷,不然压力更大。
除此之外,三人的生活,房租等等费用,以现在他目前的状况,只能勉强维持家里的开销,更不用说给小舅看病了。
但是小舅妈既然提了,宋轩就算想尽办法也会挣到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