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个误会,但闻九则还是搬了过去和薛铃一起住。
没看到她说的那个在门口徘徊的陌生人,但收拾了一个总在电梯里和她搭讪的中年男人。
闻九则宿舍里那几个人很怕他,只要他在宿舍,说话都不敢大声,尤其他带伤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人都不敢待在学校,宁愿在外面住把宿舍留给他。
比起这几个怂怂的男生,薛铃却很奇怪,她不怕他,哪怕他长得高大,气质又不像个好人。
她好像觉得,他是一个需要被照顾保护的人。
明明自己个头还没有他肩膀高,却对他有种莫名的保护欲。
与此同时,她对他发脾气也越来越熟练了。
朝他最大声说话发火的那次,是因为他生日那天,吃了她带回来的一个八寸的蛋糕,胳膊上长了一片红疹。
她忍无可忍地吼他:“你鸡蛋过敏怎么不早说,知道鸡蛋过敏还吃这么多?!”
“不是你说必须吃完的吗?”闻九则坐在沙发上,反问。
“我又不知道你鸡蛋过敏!你怎么不说啊!你是傻子吗?!”
“有什么好说的,就一点过敏,很快就好了。”闻九则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比被狗追还生气。
他从小就鸡蛋过敏,那时家里穷,每次他妈都会把鸡蛋留给他吃。
小时候这种过敏情况严重一些,吃了鸡蛋会喘不过气,但母亲不知道什么过敏,她和很多家长一样,觉得鸡蛋有营养,是好东西,怎么会不能吃呢。
长大后,这种过敏情况好了很多,只是吃了含鸡蛋的制品会长一点红疹而已。
对于经常身上带伤的闻九则来说,这种过敏长红疹的小毛病都没有理会的必要。
从小到大没注意过,鸡蛋照吃,他不也好好的。别人不在意,他自己也不在意,面包鸡蛋,有什么吃什么。
但发现他会鸡蛋过敏的那一天,薛铃骂了他一顿,又去给他买了过敏药,催着他吃了。
她抓着他的胳膊,皱眉看着,摸了摸他的红疹。
“现在还痒不痒啊?”
之前没感觉,被她手指戳着,那块皮肤突然痒了起来。
她的手指凉凉的,指腹有些软,触感鲜明,唤醒了一些从前没注意过的感觉。
那天晚上,他总不自觉去抓挠手臂,抓出了长长的红痕,才压过那种痒意。
后来,薛铃再也没往家里买过面包蛋糕,她连去超市买面条,都要看清楚是不是鸡蛋面。
“……有必要这么注意吗?”
她翻看着配料表,头也没抬:“当然有啦。”
他默默跟在她身后,单手提着沉甸甸的购物篮,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薛铃。”
“嗯?”
“心疼男人,人生不幸。”就像他妈一样。
薛铃回头没好气地瞪他:“你又开始了是吧,一天不看到我生气就浑身难受吗你?”
“薛铃。”
“又干嘛呀?”
“你以后可千万别给人当贤妻良母。”
闻九则想,她以后要是这样照顾谁,把那男的养成幼稚废物,有她苦日子过的。
他只是想一想就感到不爽了。
薛铃对着货架上的调料翻了个白眼,麻木敷衍:“行行,我不当贤妻良母,让给你当,以后你来当贤妻良母。”
每天不知道在狗叫什么。
闻九则不知道自己对薛铃是什么时候从讨厌变成喜欢,等他注意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更加讨厌闻煊了。
因为闻煊喜欢薛铃这一点,他变得更难以忍受闻煊的存在。
闻煊这种货色,凭什么喜欢薛铃?
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天,闻九则想:我不喜欢她这样,软弱没脾气任人欺负。
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百天,闻九则想:我不喜欢她这样,她最好变得暴躁坏脾气不会照顾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占她便宜,也不会再吸引垃圾男人。
他自己也在垃圾男人的范畴里面。
…………
烟烧到尽头,太阳出现轮廓,照亮野地。
闻九则从回忆中回神。
他终于重新骑上车,回到那个放车的院子。
院门还好好地锁着,他打开锁,走近车子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逐渐加快,沉重地激荡胸膛。
他仿佛这一刻才要真正和久别的人重逢。
在车门前停了一会儿,他先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薛铃的身影蜷缩在角落,一动不动。
闻九则望着她,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忽然他的目光扫到座位上的一个小盒子,是一盒抗过敏药。
他记得很清楚,之前车里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