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姐姐带我到古玩市场、古董店铺、文物商店、黑市地摊。“记住每一件物品,记住物品的主人,记住他们说话的口音特点……”
最后,她带我深夜出行,去城市里的三更鬼市。
“记住每一件物品的来历和形状,包括包裹器物的箱子和破布,还有这些人的交通工具。”
我与生俱来的过目不忘的本领,在这种反复历练里,变得越来越强悍。
“山、医、命、相、卜五道相通,望、闻、问、切是华夏医学四字诀,也是这一行里的诀窍。
“望,你天生神眼,过目不忘,这是一切的基础。”
“闻是听,听到就要记住。”
“问是开口谈生意,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开口留下痕迹,所以这一行应用最多的是手语和唇典。”“切是交易,十年之内,不许你有任何交易。画虎不成,反类其犬——”
十年内,前三年,姐姐对我的态度是“严”。
做十错九,姐姐从不开口训斥,直接一个耳光过来。
中三年,姐姐对我的态度是“冷”。
做十对九,姐姐从不夸赞,只是喝令我重做一次。
后三年,我做十对十,毫无差错,姐姐眼中渐渐有了赞许之意。
最后一年,我的眼力、听力、话术、手感已经到达巅峰,过目不忘,听风辨器,一针见血,出手无误。
头脑记忆中,古董、古玩、字画、金玉各方面知识储备,更是超过了列国的百科全书。
在鉴宝和千术这一行里,我已经游刃有余,从不失手。
同时,我还跟着姐姐的几个蒙面朋友,学会了武术。
他们教我的不是花拳绣腿,而是各国白道顶级保密的“一招制敌术”精髓。
“武术是杀人技——”这就是我从这些蒙面人那里学到的。
比起鉴宝和千术,我更喜欢武术。
最后,我练到连续徒手撕裂五张生牛皮,一脚踢断小腿粗的竹竿。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总有一天,我要像撕裂生牛皮一样,撕开仇人的胸膛,踢断竹竿一样,踢断仇人的脊椎。
清明,姐姐带我去了岭南鹧鸪寨。
那个寨子已经消失了,草木覆盖之下,只剩断壁残垣。在姐姐当年埋葬我爹的地方,我亲手堆起了一座土坟。
姐姐削了一块紫樟木板子,插在坟头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天下第一千王至尊叶圣长眠于此”。
“你爹单字名圣,是山医命相卜五道至尊。江湖名气最盛时,他遇到了你娘,一个京城高官家的大小姐。爱情让他丧失理智,解散门派,金盆洗手,归隐江湖,不再出山。”
“我的杀父仇人是谁?”
“不知道,甘蔗是你爹的老部下,他只知道一句话,鹧鸪寨出事前,你爹就叮嘱他,如果自己出事,不让你报仇。我猜,仇人太强大了,你爹不想让你白白送死。”
我在坟前磕头,咬破中指,在木板背后写下一行字:“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叶天必诛仇家九族。”“阿天,十年磨剑,今日大成。过了今晚,明早咱们的缘分就尽了。我虽然是女子,但始终知道,父母生养我们于天地之间,不报仇,枉为人……”
姐姐从山下买来土酒和菜肴,我们在爹的坟前痛饮一场,酩酊大醉。
我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对着山谷嚎叫。
“报仇,报仇,我要报仇……叶家的狼崽子回来了,你们都给我……洗干净脖子……等着——”
山风凛冽,我的声音在谷中引发阵阵回声。
此刻,我胸中热血沸腾,不能自已。
“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我爹已隐退江湖,仇人追杀不止,该死该死,血债血偿,杀杀杀杀杀杀杀——””
大哭大醉之后,我和姐姐相拥而眠。
山中静谧,我只记得两人急促的呼吸。山中野树婆娑,藤蔓上的花瓣落下,满地都是殷红的血痕。
天亮醒来,姐姐已经离去。
她在我身边留了一封信:“阿天,你不是狼崽子,而是天生奇才,十年磨剑,剑乃大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今日起,正式出山,不要让你爹失望。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身为男儿之身,就要快意恩仇。去吧,横扫天下,让江湖永远记住你叶天的名字。”
信纸右下角,没有名字,只画着一颗闪光的星星。
我回到了汴梁,十年过去,物是人非。
出租屋早就拆迁,甘蔗叔也不见了。
汴梁是中原大城,北宋首都,历史上曾经繁华富庶,达到华夏巅峰。
很可惜,金人南下,席卷一空,留下了华夏史上最令人痛心的“靖康之耻”一笔。之所以选择回到汴梁,就是因为,这里的民间文物收藏异常丰富,很多地下陵墓都未开掘。
这种地方,是鉴宝行业捡漏高手的宝地。
只要出马,就不会空手而回。
十年磨剑,未曾试手。
姐姐已经教会了我一切,未来的江湖,必然有我叶天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