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他是书里必死的花瓶反派、勤劳单纯主角受的对照组,他也要先轰轰烈烈的享受过,再拉着大家一起去死。
沈知远站起来,身上湿透了,往下滴着水。他刚才晕倒,栽进了田边的河沟里。
“大队长,我想请假回去换衣服。”
“又请假!”赵大山愤怒,“才来半个月,劳作时间就请了五次假!沈知青,你这样下去,等到夏收结束,可分不到多少粮食!”
沈知远笑笑,“我知道的大队长,我心里有数。”
赵大山无法,又不能对他一个城里来的知青怎么样,且伸手不打笑脸人,只能沉着脸放他走了。
沈知远在小河里洗干净手脚的泥,往村里走回去,一路上引来不少人偷偷脸红侧目。
也有人鄙夷。
“看着不像什么正经人……”
“听说在城里成分不好。”
“难怪,一双眼睛跟狐狸似的,妖得很,不想着干活,成天勾搭这个勾搭那个……”
沈知远对这些充耳不闻,脸上的淡淡笑意都没变过。
他的目光落在秧苗田里一道年轻又健壮的身影上,定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挪开。
他看着十八岁的青年握着铲子,利落的铲起一块块秧苗放进盆子里,手臂的肌肉微微绷紧,线条流畅又矫健,是一种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青涩,像刚升起的太阳,蓬勃喷发无限生机,也像山岩上的青松,坚韧挺拔。
多么青涩美好,让人食指大动。
这就是这本书的男主角,大队长赵大山的三儿子,赵卫东。
也是他在醒来那一刻定下的饭票。
沈知远感叹,上辈子他真是太善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