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谢谢吴叔,”周韶打开保温盒:“特产是什么?我听说J市鲜花饼和水果干都不错——”
在看到保温盒里的东西后,周韶的声音戛然而止——保温盒里装的是白白胖胖、甚至还热乎的包子。
为什么会是包子?
周韶有些迷茫,倒不是嫌弃特产廉价——事实上,就算小叔送他几张鞋垫子,周韶也会当个宝贝一样供起来——只是他印象中的J市特产似乎并不包括‘包子’。
“这是老板在考察J市期间发现的美食,”吴飞解释道:“老板吃了,觉得味道不错,就多带了些回来,想让您也尝尝。”
其实周景烁带了一堆包子回来,认识的熟悉的朋友挨家挨户送了。
然而周韶不知情,以为小叔挂念着他、只给他一个人送了,心情大好:“我明白了,我会好好品尝的。”
吴飞点点头,刚想走,又摸到口袋里的小礼盒,摸出来递给周韶:“这是老板送您的开学礼物。”
盒子也就巴掌那么长,细细窄窄的,掂量着却挺重的,周韶立刻猜出这是什么。
他拆开礼物包装,果然是一只简约的黑色钢笔。
周韶差不多是小叔养大的,每逢开学、毕业,小叔都会送他礼物,钢笔、手表、电脑送了个遍,可见小叔不太会挑礼物。
虽然小叔某些方面有些直男,但送的礼物绝对都是些稀罕东西,比如这支钢笔,乍一看朴素无华,可仔细打量,笔盖上嵌有一颗浑圆的蓝宝石,笔身上是用小碎钻排列的制作人签名。
这支钢笔是某位大家临终前的手作,曾被拍出一千多万天价的钢笔。一百多年前的老东西了,不一定好用,但绝对适合收藏,周韶特别喜欢收集这些精致的小东西。
“替我谢谢小叔,”周韶爱不释手的摆弄着钢笔:“等我放假回去,一定亲自向小叔道谢。”
吴飞笑着点点头:“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目送吴飞离开,周韶回到宿舍,将一保温和的包子放到桌子上,仔细观察着手上的钢笔。
“芙涅丽·米拉大师最后的作品,星空下的湖泊,”迟星对这些顶奢很敏感,一眼就看出了那只钢笔的来历与身价:“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支钢笔的最后成交价高达1076万。”
“没错,”周韶拉着迟星一起看:“这颗蓝宝石就价值500多万,纯天然的椭圆火彩,没想到是小叔拍下了这支钢笔。”
还送给了他。
这支钢笔是在国外拍卖的,那个时候周韶还在上初中,压根不知道拍卖会什么时候开始、小叔有没有去过那场拍卖会。
“这说明周叔叔对你寄予厚望,”迟星轻拍了拍周韶的肩:“周叔叔对你好,是全京城都知道的事。”
周韶被夸到心坎上了,小心翼翼地将钢笔收进礼盒里,侧头在迟星脸颊上亲了一口。
迟星眨了眨眼,笑着推他:“你舍友还在呢,没羞没臊。”
周韶这才意识到几个舍友很没存在感的缩在角落,歉意道:“抱歉,我太高兴了,没有顾及到你们的感受。”
舍友们能说什么呢?他们也不是不识货,那个来送特产礼物的‘管家’手上戴的都是百达裴丽,这位被恭恭敬敬称作‘周少’的同龄人,来历绝对不小。
这样的人,即便不交好,也绝对不能交恶。
“没事,”其中一人笑道:“你们小情侣亲热,当我们不存在就行。”
周韶当然不可能当真,又道了几句歉:“改天请你们吃饭。”
大少爷请客,肯定不会去那种苍蝇馆子,三人欢天喜地的应下。
又有人问:“你的...小叔,出手一向这么大方吗?”
千万级别的藏品,说送就送。
又或者是拿假的来做戏、树立‘富豪少爷’的人设?
“嗯,”周韶平时话不多,但一提及小叔,就敞开了话匣子:“我父母走得早,我是被小叔养大的,小叔那个时候还很年,要处理集团事务,又要兼顾学业,忙的根本没有时间照顾我,但他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会给我带礼物。”
周韶滔滔不绝,将小叔的传奇经历绘声绘色的讲了一遍。
舍友们都是外地来的,家境小康,对这种豪门世家了解不多,不太相信这么传奇的故事就发生在身边。但看周韶神情认真,也就没反驳——万一是真的呢?
迟星察觉到了异常,从自己带来的包里摸出了几个巴掌大小的盒子,三个舍友一人分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