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节气处暑。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十几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