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公子和二公子的长袍不同的是,三公子今天穿了一身大红色的交领收腰的骑射服饰。
手腕处有黑色的绑带护腕,刚好把整个手背都遮了起来,这能看到什么。
“哦,给了就好,希望三表哥不要嫌弃做工简陋。”
梁风眠拿起驱虫袋看了看,白色的袋子上绣了好几片火红色的枫叶,栩栩如生,这都要被嫌弃的话,那他的眼光是得多高?
“这真的是你自己绣的?”一个瞎子,能绣出这么好的东西?
“是我绣的。”孟朝言笑着点了点头。
因为眼疾,她极少出门,在家除了看书就是绣花。
当然了,一个盲人,不管是看书还是做日常的事务,都极其困难,更别说绣花这种眼活儿,是孟朝言练习了许久,才慢慢磨炼出来的。
“咦!三公子,您的这手腕上,戴的是什么啊?”灵儿假装好奇的问道。
“护手腕,骑射的时候保护手腕的。”梁风眠觉得这是乡下丫头,见识短,看在驱虫袋上,也好脾气的解释了一番。
“哦!奴婢以前都没有见过!您能摘下来给奴婢和小姐瞧瞧吗?”
“这有什么。”他把驱虫袋塞进腰间,刚准备解开护手腕,还没等护手腕脱落的时候,又立马抓住,物归原位,“下次吧,这天气太热了,我流了一身汗,朝言表妹这手上还有伤呢!你还不赶紧把她带回去处理伤口?”
灵儿的眼睛本来就直勾勾的盯着梁风眠的动作,眼瞅着本来就要解开的护手腕突然就回了原位,一时做贼心虚,被他的声音吓了一大跳,连孟朝言说话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搀扶着她转身回了朝夕院去。
“小姐!我看到了!”虽然就刚才那么一小会儿,但是也足够让灵儿发现了端倪,“刚才三公子解开护手腕的时候,露出了手背上的半个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