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坏透了,谁都知道他这就是想让老婆死,但他构成犯罪吗?】
【很遗憾,张三并不构成犯罪!因为他带老婆去野生动物园,甚至在路上和老婆吵架,这些都是家长里短,不叫危害行为!】
【而构不成危害行为,也就构不成犯罪,所以张三没犯罪!】
所有人看到结果。
一个二个都懵逼了。
这竟然还不构成犯罪?
“嘶~这张三竟是完全规避了危害行为,利用再平常不过的家长里短之事儿,杀害了他的妻子!”
大明,朱元璋惊呆了。
细思极恐的倒吸口凉气。
这张三的心思太可怖了,所有人都知道老婆是他害死的,但就是定不了罪!
人家只是夫妻吵架。
这是很正常的家事儿。
老婆她自己一时气急,开门下了车,被老虎咬死了,这能怪谁?
可怕,太可怕了!
这心计实在太深了!
“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张三,实在是坏透了。”
马皇后悲叹道。
夫妻本是同林鸟。
何必事事要争吵呢?
不过坏透了归坏透了,但这张三也确实是个人才,明明就是杀人了,可就是不构成犯罪,不愧是法外狂徒!
他的这个称号。
确实是有含金量!
【我们再来说一个,某天,李四不幸落水了,张三坐在岸边的救生圈上看法律书,屁股下面压着八个救生圈!】
【李四对张三说,你救救我,快点扔个救生圈下来吧!】
【张三却说,你别急,我在看法律书,这书上没有说我必须要扔救生圈救你啊,你在教我做事儿啊,去死吧你!】
【最后,李四溺水而亡,请问张三此举构成犯罪吗?】
所有人都沉默了。
有了刚才前车之鉴。
他们不敢再随便判断。
而且,这次的问题本身,也不太好判断张三到底犯没犯罪。
“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大唐,李世民若有所思。
他觉得,是李四自己落水了,又不是张三推他下去的,应该不算是犯罪。
但下方的魏征。
却拱手站了出来。
“陛下,臣不认同您的想法!依臣之见,张三构成了犯罪!他可救却见死不救,虽非直接杀害李四,但也当以罪论!”
在魏征看来。
张三能救李四。
但他却故意不救。
这种可救却见死不救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构成了犯罪的。
不过虽然是这样想的。
但也不完全是因为这个。
更多的,还是魏征感觉自己太久没怼李世民了,嘴有点不得劲儿,怪痒的。
对此,李世民无语。
反正早就习惯了。
直接无视了他。
【张三的行为很恶劣,就像鼻涕虫,像蟑螂一样,让人感到恶心。】
【但是,这不构成犯罪!就如他自己所说,法律书里,并没有要求他必须丢救生圈去救李四!】
【当然,如果是河里本来就有个救生圈,李四抓住了,但张三拿法律书砸了过去,把救生圈给打飞了。】
【李四抓一次,张三就砸一次,最后导致李四体力不支溺水而亡,这样的话,那张三就构成犯罪了。】
“抓一次,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