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吧。”
她同意了。
当我欣喜的抬起头,与她四目相对时,真觉得自己很渺小。
为了目的,我将要毁掉一个女人的职业生涯,甚至可能是一生。
但我做人不虚伪,谢谢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苍白无力的东西。
“你要多少钱。”
“你觉得我帮你是为了钱么?”
“你的工作会受到影响,可能还会被开除。”
猥亵罪的定义,和强女干属于两码事,是指对女人的情感精神造成有关性的创伤,可以不直接进行身体的特殊碰撞。
触摸、强吻、撕扯衣物,甚至无耻言语,这都能构成猥亵。
若她是绝对的被猥亵对象,倒霉的是我,她则一点事也没有,也不会被人瞧不起。
可要是刘易斯替我翻盘,后面作证是她当时喝多了,把我当成她的男朋友了,那我的罪名就减轻很多,又或者说我是她前男友,连法官都不好给我定重罪。
不管是哪一条,她都有做前期为证的嫌疑,龙卫基本当不成了。
“等这件事过后,你来帮我吧,做我的助理。”
“你这还像句人话,这种事需要拍下视频吧?去酒店没监控,找个夜场,弄个包间,我们做场戏。”
避免夜长梦多,我们选择今天晚上就去做。
车行驶在公路上,我反复去看她纠结的脸,她刻意避开我,盯着窗外看。
“如果你不愿意,我再考虑别的办法。”
“你话真多,我说一不二。”
进了夜店的包间,我陪着她坐下,这里有监控,但没有录音,所以我们说什么都行。
几瓶啤酒下肚,她默默说道:“你动手吧,我会反抗的,你别去看监控,这事我见过,不过你得做的粗鲁一些。”
于是,我的手往她衣服里伸过去……
感觉是尴尬的,她在排斥,在推我,而我还要继续这个动作。
重复着我自己都不愿意干的事。
作为男人,我必须承认,手感不错,可又能如何呢,我只是在伪装。
然后,我真的是伪装么,就没有一点想要的感觉么。
怎么可能呢,我们都是正常人,我有感觉,也听到了她的娇喘。
她有想法,身体在颤抖,但手在排斥,还给了我一记耳光。
这下反而让我更加兴奋了,几乎就要上演强女干的情景。
忽然间,刘易斯提醒着我:“不要做那种事,否则罪名难洗的清。”
“我不会的。”
整个过程持续了八分钟,最后以她夺门而出告终。
这段录像已经存在了夜店中,可以作为证据被当庭播放。
‘完事’后,我们去车上坐着,刘易斯托腮,脑袋依偎在窗口。
“摸的爽么?”
我差点呛咳嗽:“还行……”
“你摸过多少女人?”
“不记得了,你不是说,我是花花公子么,长相一般的花花公子。”
“那你喜欢多大尺寸的?”
这我有经验,绝不能在当前女人面前说夸别人的话。
那才叫真的大煞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