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纪大一些,也更壮实,聿铄比他小两岁,更文弱秀气,有点打不过他,可还是乐此不疲。
张氏在门口择菜,一边准备午饭,一边跟女儿说话。
“纪儿之前在咱们白河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原以为他不是个读书的料,没想到,到了城里,学得还可以,连千字文都学通了。你爹爹日日检查他背书,他句句都记得,真是没想到。”
沈绮把正吃手的小侄子举起来,逗他玩,语气很是得意。
“我就说,果真是城里的学堂好些,学生也规矩些。聿铄比他学得还好,在家的时候,时常给老太太写字、记账呢!”
“谢家是积年的大户,孩子自然懂事早,比他斯文多了。不过,既然这小子有点灵性,我和你爹打算叫他继续读,不像你和绍儿那样,上几年就回家帮工了。”
“好是好,不过以后得换个学堂,现在这个学堂只教小童们,认些百家姓、千字文,学不到大学问。”
“你哥哥都看好了,就去城西的那家学堂。到明年,我跟你爹去送了束脩,就去跟着夫子读书。”
沈绮见小侄儿流了口水,不嫌弃地拿自己的手帕擦了擦。
“瞧小宝儿,整日流不完的口水。我觉得,若是小纪换了学堂,只怕聿铄也要跟着去。他们俩,好得跟亲兄弟一样,必是不能分开的。”
“这就是小孩子的脾性,有人作伴,比着读书,才有劲头呢!”
沈绮笑着点头称是。
张氏把菜收拾得差不多了,站起了身。
“到时候叫你大哥,给我和你爹准备一身好衣服,穿着去给夫子送束脩,看着也体面。这做爹娘的心啊,全是为了孩子,孩子若能学得好,比什么都强。”
沈绮听见这话,忽然想起来云姨娘,又瞧着窗外玩得小脸儿通红的聿铄,若有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