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你家果真有一番大富贵,连孩儿的玩意儿都是金银做的。”
沈绮一笑。
“我家夫君俗气些,没你家那样诗书清雅,只有些金银罢了,偏生我家孩儿也喜欢。自从孩儿手里会抓东西,他但凡出门,总会带些小玩意回来,少有空手而归的时候。”
自从谢聿铎的生意越来越忙,女儿更亲近沈绮,他为想办法抢回女儿的欢心,把平日搜罗好东西的手段,都用给她置办小玩意儿。
这丫头果真喜欢,每次见到,都伸着手去拿。
谢聿铎得意洋洋。
“这便是天生的富贵命。”
沈绮看出来了,闺女是不是富贵命,都被这个爹堆出个富贵命来。
饶是如此,小明儿还是最爱娘的怀抱。
沈绮曾笑他,说他不像是商户,倒像是进山打猎的猎户,每日带着猎到的好东西回来,回来献给自家的小女儿。
谢聿铎倒觉得她说得很对。
“人猎虎豹,我猎金银,都是一样的道理。”
晚饭时间,孟氏早就带着孩子回去了,沈绮独自用过饭,又叫来小绫讨论些家中的大事,一一安排下去。
月上中天,眼看父女俩还不回来,虽说极清闲,可她心里还是有些想得慌,便到书房去寻人。
推门进去,谢聿铎还在书案前,一手抱着熟睡的孩儿,一手批着文书。
沈绮忙走过去,把孩子接在自己怀里,低声问他。
“奶娘丫鬟呢,怎么就你自己?”
“明儿睡得香,一放下就哭,我这边又快批完了,就叫她们先回去了,等会我抱回去就是。”
沈绮细看看,怀中女儿的小脸上,都印上了他的衣服纹路,不知道抱着睡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