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赶忙甩手,脸色都变了,怒斥开口,“说什么晦气话呢,我宁愿签了卖身契在这里干一辈子洒扫的活儿,也不可能去伺候平阳公主的,我可不想那么早就死。”
他可是早就听说了,平阳公主自己玩得凶不说,身边还聚集了一大帮姐妹,总是大家共同享乐。
要想伺候好这一帮女人,那可是个力气和技巧都得拉满的活。
若只是靠着用药来维持,便会直接精尽人亡,死了就直接被草席一裹,然后丢到乱葬岗去喂狼。
为了活命,不少人会选择在身上嵌珠,什么舌头,胸口,甚至是话根儿处,竭尽全力地去让那帮女人快点满意,也能早点被放过。
但这样也会有弊端,钳珠毕竟是异物入体,总是摩擦来摩擦去的,身子也扛不住。
能活七八十岁的人,基本上扛到三十好几便直接一命呜呼了。
所以,要做平阳公主的男宠,首先要克服的,就是短命!
当了最得宠的男宠,有钱有势又如何?
还不是活到三十就得死吗,等死了,钱财都是身外物,更别提那些虚无缥缈的权势了,都是假的。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有什么用?
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就当个下人,虽然挣钱不多,但起码命长,这辈子能享受的时间更长。
“瞧着吧,”那人想着,目光落在裴青苍离开的小道上,语气里满是讥讽,“就他这样的,也就陪平阳公主两三个月,到时候就得被榨成个人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