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一般,家世一般,存款比不过他一天的零花钱,住的房子比他家卫生间还小。
天知道刚刚住进这里的时候,他有多嫌弃。
不过现在也习惯了。
谁让他是个平易近人的王子呢?
正待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无法自拔时,寂静的房间传来了一阵狠戾的敲门声。
霍煜晨看了眼紧闭的卧室,秉着让救命恩人好好睡觉的自觉,他扔掉手机,起身开门。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酒气冲天的男人。
看到霍煜晨的时候,男人愣了一下。
“你是谁?芦笙呢?”
霍煜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一向淡定的表情有些崩塌。
这是......芦笙的男人?
霍煜晨的眸子倒映着男人矮小的身材,黑皮,啤酒肚......
没有哪一点长在他的心巴上。
芦笙这是什么癖好?
见他好半天没有说话,男人不耐烦了。
“问你话呢!芦笙呢?”
霍煜晨觉得自己有必要清理一下救命恩人的眼睛,顺便拯救一下救命恩人的生活。
他淡淡道:“芦笙搬走了。”
他撂下这句话,就关上了门。
醉酒的男人还在敲门,霍煜晨给物业打了电话,很快醉酒的男人就被清理了。
霍煜晨重新躺在床上,想到芦笙竟然有这么变态的癖好。
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他是时候牺牲一下自己,来挽救一下救命恩人的审美了。
想到这里,他拿出手机,用绑着芦笙的银行卡,给自己下单了一堆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