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达离开好一会儿了,雅典娜还是垂头丧气的打不起精神。
陆星河安慰她说:“琳达姐的脾气向来这样,你不要放在心上,琳达姐也只对看得上的人,才会要求非常高,看不上的人,她连话都懒得讲。不仅是你,很多从她手上红起来的艺人,都是经历过这一关的。”
“我知道,谢谢你。”雅典娜心情好了一些。
“加油,吃得苦中苦,方为上人上。”陆星河朝她眨了眨眼。
雅典娜终于露齿一笑,“我会的。”
胡霄霄在《家和万事兴》剧组待了不少日子,学了许多演戏的知识,只要一有空,便往这边跑,跟整个剧组的人都混熟了。
这天,胡霄霄如往常般,坐在不起眼,不妨碍人的位置,看着演员在演戏,手里拿着一块饼干在吃。
突然有人坐在她旁边,高大的身影仿佛能把她整个遮住似的,然后伸出一只修长好看,手掌温厚的手在她面前。
她咬着饼干,转头,看向陌生手掌的主人。
首先看到的是他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正看着她,唇边带着微笑。
他的嘴唇长得很好看,唇线分明,厚薄适宜,笑起来会微翘着。抿着的时候,又带着点硬度。
“你是胡霄霄,霄霄?”他再把手伸了伸,目光示意她手中的饼干。
胡霄霄认出他是谁了,是电视台的一线小生,与陆星河齐名的明旭。
陆星河与明旭都是宝港电视台当成台柱来培养的小生,资源全往他们身上堆。唯一区别的是,陆星河是琳达一系的。而明旭,是查理一系的。
胡霄霄马上拿了一块饼干,放到明旭手上,说道:“明旭,你比电视上还要好看。”
论相貌,他竟不比陈天王差多少。近距离看他,更觉得帅气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