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在街道另一边的楼顶上。
卫宁正拿着CS/LR35狙击步枪,高倍瞄准镜调到4倍,导轨上还装了个热成像仪,正对着丁默邨的房间。
黑布能挡住视线,但挡不住人身上的热气。
在热成像仪里,丁默邨的白色人影,清清楚楚。
卫宁拉了一下枪栓,上了一发CS/DF13专用狙击弹,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瞄准镜的十字线对准了丁默邨的脑袋。
隔着一条街,对CS/LR35这种高精度枪来说,就跟在敌人脑门上开枪一样,根本不用调角度。
丁默邨疑心病重,门口的闷响让他心里直打鼓,他退到床头柜前,生怕有人冲进来。
可他脑袋却露在窗户前,那层黑布让他觉得挺安全,以为没人能隔着黑布找到他。
卫宁轻轻一扣扳机,枪管稳稳地打出一条火线。
“砰!”
枪声被消音器压得几乎听不见,直接被远处的炮火声盖住了,谁也没发现。
一颗致命的子弹以九百多米每秒的速度飞了出去!
滚烫的弹头穿过街道,一眨眼就到了,在窗户上打了个洞,撕开黑布,钻进了丁默邨的脑袋!
“嗖”
丁默邨毫无防备,被一枪爆头,他瞪大眼睛,啥也不知道了,
因为脑子被子弹打了个稀巴烂,中枢神经全毁,脑组织混着血,从脑门上的洞里喷出去老远,血把床褥都染红了,还冒着热气。
他死前那眼神,全是震惊。
卫宁的热成像仪里,丁默邨的身体热量慢慢没了,最后变成灰色。
这个在抗战时被叫做‘屠夫’的大汉奸,就这么死了。
门外,黄强听见玻璃碎的声音,把劈晕的中统特工扔到一边,推门进去。
丁默邨的脑袋已经不成样子,彻底完蛋了。
三条街外,巡捕房的巡逻小队正走着。
张成武领着头,眼睛一直瞅着丁默邨那边的情况。
都过了好几个钟头了,丁默邨住的那旅馆还是一点动静没有。
张成武心里头直痒痒。
不是说好了今晚要干掉丁默邨嘛,咋还不动手呢?
旁边一个巡捕瞧见他一脸焦急,笑着递了根烟过来。
“张哥,咋了,急着回家抱媳妇孩子啊?”
张成武掏出打火机点上烟:“去你的,老子还单着呢,哪有你小子滋润。”
巡捕嘿嘿一笑:“张哥,你是法租界警长诶,想要女人还不简单?”
张成武笑了笑:“走,咱再到天华路溜一圈,顺便买只李记烧鸡,晚上跟兄弟们喝酒去。”
身边的巡捕们齐声笑道:“张哥大气!不要媳妇要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