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金洪恩是陆启明的贴身保镖,但是他却很少出手!
因为,陆启明太能惹事了,而且记性还不好!
惹完事之后,没过两天,他就忘记了!
一天到晚,不是跟那个闹翻,就是跟这个闹翻!
就连走在路上,看到一个趴在地上乞讨的乞丐,陆启明都要将人家乞讨用的破盆破碗抢过来,甚至还要对乞丐进行搜身,将乞讨的所有钱都抢个一干二净!
有一次,陆启明遇到一位乞讨的老太太,陆启明竟然对一位老太太动手动手地搜身。
老太太不堪其辱,一头撞死在街边的垃圾桶上。
见到老太太死了,陆启明竟然还朝着老太太的尸体,洒了一泡尿,并且骂道:
“老东西!有手有脚的,行动利索,干点啥不好!就算去给餐馆里洗个碗、摘个菜、拖个地,也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
竟然伸手给别人要钱!太不要脸了!别人的钱都特么大风刮来的吗?凭什么给你啊!
倚老卖老!别以为自己老了,就一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关爱!好吃懒做的人老了,还特么是好吃懒做!死了活该!”
陆启明惹起事来,有时候还有自己的一套歪理!
金洪恩多次劝阻也无济于事,只好由着陆启明的性子胡来,反正不管惹出多大祸来,陆家老爷子都能走关系,或者用钱解决掉。
这就更加助长了陆启明嚣张的气焰,见谁不爽就开骂,实在不行,就拿短刀捅人!
所以,金洪恩无可奈何,只好给自己定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到陆启明有生命危险的时候,金洪恩不出手!
现在遇到这么大的场面,金洪恩觉得陆启明已经解决不了了,自己必须得出手了。
“少爷!你先躺在这里休息一下!我来对付他们!让他们血债血偿!谁也别想完好无损地离开售楼部!”
金洪恩中气十足地道。
“谢谢金叔!你终于肯出手了!”
陆启明道。
躲到一旁的余闪闪见陆启明好了,没有死,连忙走过来,跪在陆启明的身旁,将他抱在怀里,摸着脸,流着眼泪,关心地道:
“明哥,你怎么样了?疼不疼了啊?你留了这么多的血,我还以为你死了呢!你竟然没有死啊!我的好明哥呀!”
本来好好的关心人的话,让余闪闪说出来,跟哭丧似的。
陆启明听了也紧皱眉头,骂道:
“滚一边去!你个贱货!我没死,也让你给哭死了!滚远点!别再缠着我!再缠着我,我给你扔狗窝里喂狗!”
闻言,余闪闪被吓得魂都没有了,手臂一耷拉,竟然将怀里的陆启明扔到了地上。
陆启明后脑勺着地,砰地就是一声!
还好余闪闪抱得不是很高,不然的话,这一下子直接就把陆启明给磕死了!
“窝草!余闪闪,你特么是不是故意的啊!你想把我磕死啊!草你个贱货!”
陆启明大声骂道。
“对不起!对不起啊,明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要是想做那种事的话,我晚上好好的服侍你!你在好好地惩罚我,好不好?”
余闪闪趴到一弯身子,趴到了陆启明的身上,亲了一下他的脖子。
“你给我起开!你个贱货!你个蠢货!你把我肩膀上的伤口压冒血了!”
陆启明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