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的晚宴很重要,处于各方面考虑,应斯里并没有将双方父母亲见面的地方定在季硕山的应家,而是在容夏大饭店订了一个包厢。
深知晚宴的重要性,应家人全都到场了,盛家则只有盛唐与盛予欢两个人。
不过出发前,出于缅怀,盛爸爸将属于盛妈妈的那枚婚戒戴在了脖子上。带着盛妈妈曾经的遗物出席晚宴,这样,就好像是盛妈妈还一直在。盛爸爸希望能与盛妈妈一起见证这一刻。
盛爸爸因为身高和体格原因,平日里多是穿T恤或休闲衫的,可今天,为了表达出自己对这次见面的重视,他特意提前去订做了一套得体的西装。
虽说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见过应家父母了,但这次意义不同,盛予欢不想给应家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她也特意装扮了一番。
这天,她特意穿了一条吊带及膝小礼服裙,裙身上用珍珠点缀,不过分华丽,也不失礼数。
她让造型师将长长的黑发做成了小卷发,又画了一个清新淡雅的精致美妆,还郑重其事的佩戴了一对和田玉耳钉。应斯里下午开车去造型屋接她的时候,成功被惊艳到。
给她系安全带的时候,应斯里轻轻地将她披着的小卷发拢到耳朵后面,深深地看了她几秒,他赞道,“你今天真漂亮。”
盛予欢不自在地望着窗外,没有接话。
“盛叔那里是要我们去接,还是他自己开车去?”
“我打个电话看看。”
“嗯。”
盛予欢立马给盛唐拨了个电话,盛爸爸接到她的电话时,已经出发了,他一边开车一边说,“我已经在去的路上了,你们不用来接我了。”
“那行,我们在饭店门口汇合。”
“好。”
挂了电话,盛予欢跟应斯里说,“他自己开车去了。”
点点头,应斯里也专心开车。
容夏大饭店在市区最繁华的地段,交通很堵,他们的车子在市区磨蹭了四十多分钟才抵达目的地。盛爸爸已经到了,就在大堂的沙发上坐着等他们。应斯里牵着盛予欢进了屋,带着盛爸爸一起上楼。
在电梯里,应斯里给应呈玦打了电话,告诉他,他们已经到了。
为了表达尊重与重视,应呈玦领着楚未晞以及家里另外两个孩子走出包厢,去到他们这一楼的电梯旁等待。
应斯宇不是今天的主角,穿的并不正式,只穿着一件骚包的粉衬衫和黑色长裤,他站在电梯外,抖了抖肩膀,感慨道,“咱家老大哥终于要脱单了,不容易啊。”
听到他的感慨,应呈玦跟楚未晞都觉得真心不容易。
三个人心情都挺激动,只有应时光的表情比较古怪。
她是真没有想到,大哥哥真的会跟欢欢学姐走到一起,而且就要订婚了。总觉得,这像是一场梦。
“小哥哥,大哥哥跟欢欢学姐年龄差距那么大,他们要在一起了,你不觉得很、很奇怪吗?”一想到自己的大哥哥娶了个只比自己大一岁多的学姐,应时光心里一时半会儿是适应不了的。
应斯宇笑得人畜无害,他摸了摸下巴,只是沉声说,“你大哥哥跟欢欢,那是跑不掉的缘分。”
应时光不懂这话里的深意,眼见电梯门就要开了,她赶紧摆正好自己的表情。
大门很快就开了,盛爸爸他们三个人走出来,应呈玦和楚未晞热情地应了上去,应斯里为双方的家人做了介绍。盛爸爸早就打听清楚了应斯里的家世,还特意上网去搜了搜未来亲家的消息,应呈玦和楚未晞的脸,他在网上看过许多遍,见了真人,并不觉得陌生。
只是,他忍不住多看了未来亲家几眼。
这应家人的模样,还真是得天独厚受上帝宠爱,怎么一个个的,都这么好看?
就说这亲家公吧,都五十多岁的人了,模样看上去仍旧迷人,就跟几十年前英国那万人迷男人贝克汉姆似的。
当然,盛爸爸心里这么腹诽着,脸上却笑呵呵的。
一群人进了包厢,应呈玦让服务员上了菜,他们边吃边谈。
在饭桌上,应呈玦跟楚未晞都在夸盛予欢是个可人心的好姑娘,对方父母如此盛赞自家闺女,盛爸爸心里自然是欢喜。那他也不能太吝啬,便也将应斯里好好吹捧了一番。
桌底下,应时光的腿悄悄地碰了碰她小哥哥。
应斯宇不动声色弯下头,听到应时光在他身边小声吐槽:“小哥哥,我怎么觉得爸爸妈妈和盛叔叔,像是在推销滞销货,生怕对方不满意不买账啊?”
深吸了一口气,应斯宇瞅了眼他家大哥,跟应时光咬耳朵,“你错了,滞销货是咱家大哥,盛家欢欢是抢手货。”
应时光眼珠子在大哥哥和欢欢学姐身上转了一圈。
可不,怎么看,都是自家大哥老牛吃嫩草,吃亏的是盛家。
她又瞄了几眼自家父母,心想,爸爸妈妈可真不容易,大儿子打了三十多年的光棍,如今总算是要成家立业了,自然得好言好语的夸奖对方家姑娘。应时光小手握拳,撑着下巴,歪着头,忍不住想象她与程安商谈婚事的场面。
这一想,应时光就有些迫不及待,只恨自己太小,恨不得快快长大。
话题聊着聊着,大家基本上也吃饱了。
被儿子在桌下踢了好几次小腿,应呈玦这才优雅地放下筷子,拿起餐巾纸擦擦嘴。整理好怡容,应呈玦拿起红酒瓶,给盛爸爸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应呈玦朝盛唐举起酒杯,盛唐也忙放下筷子,严肃的望着亲家公。
应呈玦:“按照年龄,你比我小,我就叫你一声盛老弟。”
盛唐忙点头,“那我便叫你一声应大哥。”
应呈玦点点头,目光在盛爸爸身旁的小姑娘身上停留了许久,他的目光是一片和善与喜爱,这让盛爸爸彻底放了心。尽管应斯里这孩子对他家欢欢很好,但两家财力名气实在是悬殊巨大,当爸爸的,盛爸爸总是担心应家人会瞧不起他们欢欢。
不过今天在饭桌上,看应夫人给欢欢夹菜的那个热乎劲,他多少放心了些。
此刻,从应呈玦看盛予欢的眼神,盛爸爸读出了满意。
至此,他是真的放了心。
找婆家,钱权名利不是最重要的,投的就是一个好字。只要婆家对他们欢欢满意,那比什么都重要。
“盛老弟,废话不多说,我们家斯里这混小子吧,是个认死理的。”一旁,应斯里只是微垂着头,三十多岁了被爸爸喊作混小子,他也不气。盛爸爸闻言看向应斯里,呵呵笑了声,接口说,“认死理好啊,认死理的人,专心啊,对事一心一意。”
闻言,应呈玦难得开怀大笑。
“盛老弟说的是!”
应呈玦自己跟应斯里见面就互怼,但他可不许别的人小瞧了自己儿子。听盛爸爸这么说,他心里也是得意的。
“我们斯里前些日子跟我们说了他和你家欢欢丫头的事,老实说,得知欢欢还小,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我跟他妈妈心里是不赞成的。”
此言一出,大家都放下了筷子,看向了应呈玦。
包厢内,一时寂静下来。
应呈玦话音一转,又道,“但我跟斯里他妈妈,都是比较尊重孩子自己意见的。这人么,一辈子就那么几十年,找个对自己好,合得来,知冷知热的人比什么都重要。只要他喜欢,只要对方姑娘是个好姑娘,我跟他妈妈都是赞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