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大百科全书1978年版的文章指出,笔迹学专家们常常从以下这些细节比较、分析、判断笔迹的真伪
1笔划的浓淡、粗细。
2笔力的轻重。
3书写的流畅性、规律性、节奏性,笔锋的角度、对称性、艺术性所表现出来的书写熟练程度。
4起笔、连笔和收笔,以及这些笔划对于书写整体之间的关系。
5字形上的花式、装饰或缩略。
6书写上有无连贯性。
7线条性,那就是书写是否和某一基本实线和虚线形成一定的关系。
8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间距,以及和总体之间的关系。
9书写时的速度和方式。
10从书法艺术角度来看,属于哪一种字体。
11字母及其组成部分的大小比例。
12笔从纸上提起的程度。
13笔划的修补和重新描摹。
14手的颤抖、迟疑不决和捉摸不定。
15握笔的姿势。
16书写在纸面上的布局。
17书写姿势不正常和书写时特别小心翼翼的迹像。
18疲劳、疾病、年龄、酒醉或其他影响因素的作用。
当然,这里列举的18条鉴定笔迹的原则,只是针对英文书写而言的。汉字的笔迹比英文更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
其中,笔迹真伪的最大区别在于真迹是写出来的,而伪造的则是描画出来的。尽管描画的字可以酷似真迹,但毕竟永远无法避免描画所造成的虚假感。
1956年,在美国长岛发生了绑架孩子的案件。绑架者给孩子的家长赎金索取单末尾的落款为“yourbabysitter”,即“照看你的孩子的人”。
警方注意到两个“y”字上都有“2”形笔法,抓住这一特征,查阅当地20万人的档案,核对笔迹,他们终于在一个犯人的假释报告上,查到类似的笔迹,据此,侦破了案件,逮捕了绑架者,救出了孩子。
当然,查阅20万份档案,逐一核对笔迹,工作量是够大的,而且也颇费时间。
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位计算机专家与警察局合作,采用计算机辨别笔迹,使鉴定笔迹的时间缩短二十分之一以至百分之一,大大加快了破案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