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金并这么以为罢了。
小菲斯克的尸体被人发现还有气后,那人不敢告诉金并,怕他又要将其杀死。
于是悄悄将其送去了外地一户有钱人家抚养。
后来小菲斯克慢慢长大了,在当初救他的那人口中得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于是,小菲斯克就决定对父亲复仇,开始暗中积攒力量,蒙起面化身“玫瑰”,组建了自己的帮派。
他似乎遗传了父亲的犯罪头脑,于是玫瑰帮越发壮大。最终跻身纽约八大帮派之一。
然后,在和金并接触多了以后,他从最开始的满腔愤怒变得逐渐冷静下来。
甚至开始有些同情菲斯克——可依然是带着怒火和责怪。
他有很多次机会对金并下手。
可他都没有。
小玫瑰放弃了复仇,开始辅佐起了金并的犯罪事业。
金并三大帮的叫法也就是从那时起才有的。
他究竟如何理解了父亲?
……似乎是因为察觉到金并很后悔了。
他一直怀念自己死去的妻子,甚至一直默默寻找能复活她的方法,可这当然没什么进展。
除了后悔当时没再多陪陪他,更后悔的自然就是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他没跟别人提过对此后悔,这是当然的。
可金并一旦独自一人闲下来,便会经常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纽约——这座属于他的城市,发呆。
梦里也时常梦见那一刻。
从杀死儿子那一刻起,他抛弃了人性才一步步走向了这个王座。
但是真正坐上去后,就感到无尽的悔恨和愧疚。
他时常会想到,如果自己不是孤身一人该多好,如果身边还有儿子在,那该如何如何。
……所以可想而知,当他发现玫瑰的真实身份后,该有多欣喜若狂了。
那罪恶感一下子就减轻了很多,他也不再感到如此孤单。
何南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玫瑰和金并有没有戳穿那层窗户纸。
也许一直没有相认。
但父子二人大概心里都跟明镜一样。
默默陪伴便足以让金并充满愧疚感的内心宽慰许多。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讽刺。
因为金并只对自己的家人有愧疚感。
也许他这辈子干过唯独两件后悔的事,就是没能多陪陪妻子,以及当时在激动下谋害了自己的孩子。
这都是对他家人的愧疚之情。
并不是针对外人的。
他害过的人太多了。
从来没见金并后悔过。
他只觉得这是弱肉强食。
弱小者被他蚕食殆尽是应该的。
强者为何要觉得后悔呢?
那不符合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