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德嘴里的穷酸赤脚医生叫罗华,祖上有点医术,传到他这一辈,就在村上当赤脚医生。
原本是有机会进编制的,后来时局动荡,就耽搁下来了。
当赤脚医生,是赚不了几个钱的。朱家在乡下还算大户,在李家眼里穷酸的乡下人,但在乡下人眼里,却已经挺有钱了。
当初是看中罗华有点本事,有前途。后来看罗华没有前途后,动辄对他言语侮辱。
传出来的消息是罗华赚不了钱,自暴自弃,饮酒过度猝死了。
当时人命不值钱,罗家早就没了人。朱家这么说,也就没有人去查。
倒是一直有风言风语,说是罗华那媳妇,当初嫁给罗华,就是珠胎暗结下不了场了,赶紧找一个接盘侠。
罗华知道儿子不是自己的后,受不了这个刺激,要跟媳妇离婚。
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死了。
加上房子又闹鬼,村上人都说,罗华是被奸夫害死的,这是变成鬼魂来索命了。
朱家慌慌张张搬走,也恰好验证了这一说法。
朱英花对此都是知情的,她在知道真相后,只是把自家亲戚骂了一通,然后又是给他们准备住的地方,又是给他们准备机票。
当初罗华死,也是依靠朱英花偷偷摸摸用李家的能量去摆平的。
不然不明不白的死了,不可能连尸体都不检查一下。
当时出事的时候,朱明德才十二三岁,这件事过去快要十年。
他从小早熟,是知道家里帮了那家亲戚的。为此他还跟爷爷奶奶生气,非要帮那群穷亲戚干什么,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
此时乍然看到罗华,是腿也软了,身体也僵硬了。
他本来胆子就小,此刻无比恨自己的记忆力为什么那么好,这么多年前的人,却还记得长相。
一阵阴风吹起,朱英花显然也是认出了眼前这一团黑气中藏着的那张脸。
她敲开门的瞬间,就感到一股力量将她吸了进去。
“你,你,罗华”
她大惊失色,到底是乡下干过架的女人,没有立刻吓得晕倒。
“姑姑救我,姑姑救我”
朱明德看到罗华对他伸出漆黑的爪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时间屎和
尿都出来了。
“罗华罗华”朱英花大叫“你要做什么又不是我们害得你,你住手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害死你的人啊”
罗华只是吓唬一下朱明德罢了,没想到这小子跟小时候一样,一点屁用没有。
他冷冷哼一声,在人类耳朵里却是刺耳的刺啦声。
朱明德倏地一抖,朱英花连忙扑过来护住她的宝贝侄子。这是他们朱家唯一的苗苗,要是没了,爸妈得伤心成什么样子啊。
罗华脸上不屑,问“你儿子还在里面呢,你就没想过我出来了,你那个倒霉的儿子怎么样了”
朱英花一怔,她是真的没有想过。刚刚一瞬间,她只记挂着眼前这个侄子了。总想着,儿子有太多人疼爱了,除了爷爷奶奶,还有李家其他几房的亲戚疼。
因为腿废了,疼他的人比以往还好。那些人都那么有钱,随便漏点什么就足够儿子富裕的过一生了。
不像侄子,什么都要自己争取。明明很多东西不要去做的,为了更高的地位,只能去做。
她这个侄子,比起儿子来,实在是太卑微了。
就是这样的固有思想,加上朱家人时不时洗脑。告诉她虽然嫁出去了,可家里穷,需要她接济。
父母养了她半辈子,不能没有良心。
弟弟从小对你好,如今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你也要对侄子好。
等等等等,总之,朱英花就是要舍弃自己的小家庭为了朱家去贡献一生的。
她老公不是没跟她争执过,就是李家太有钱了,朱家虽然无赖,却嘴甜的很。
她老公时间久了,也爱听那些追捧的话。心理上满足了,物质上亏点就亏点。
反正买套房子对李家来说真的没什么,老丈人全家开心了,把他捧的也开心。
就是这样,这家人的想法越来越畸形。
直到现在,在面临危险的时候,朱英花作为一个母亲,第一个保护的居然是自己的侄子。
就因为他姓朱。
“小炜”门口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声。
在院子里来回走动怕李炜出问题的老李听到动静,感觉不太对劲,立刻跑过来看看。
便看到朱英花护着自己那个侄子,对儿子不管不顾的一幕。
平常也就算了,他
睁只眼闭只眼,如今危及生命,朱英花还这样,这是让他怒目圆瞪。
不顾现在也不是计较的时候。
“小炜,爷爷救你”他眼底瞬间起了一层血色,随手抓起旁边扫把,一咬牙,不管不顾冲了上去。
“给我滚开,休想伤害我的孙子”
“爷爷,我没事。”
李炜急着推轮椅出来,老李看到自己孙子安然无恙,那鬼不鬼人不人的东西还没有攻击的动作。
他连忙扫把一扔,扑上去抱住自己的孙子。
朱英花此时也反应过来,放开侄子要去看儿子有没有受伤。
朱明德却怕啊,被看他大学都毕业了,可胆子小啊。
他危险关头,也记不得讨好李家了。一把扯住朱英花的袖子,哭喊着“姑姑别走,我怕,别丢下我”
朱英花脸上露出一阵犹豫,看看儿子,再看看侄子。
儿子面色平静,好似没有什么危险。可侄子却屎尿都出来了,她下意识偏向了更弱小的侄子。
“姑姑不走,不走。”
她安抚完侄子,又伸长脖子问李炜“小炜,你没事吧”
老李看到他一系列的动作,早已气不打一处来。他此时再看那鬼混,反倒比朱英花还要友善一些。
他立刻道“不用你假惺惺,守着你们朱家的血脉过一辈子吧”
李炜抿着唇,并没有开口。
他其实很难想明白,为什么他的亲生母亲,会更偏爱别人家的孩子。
他年轻的时候脾气爆炸,总被长辈骂。他妈妈也时常说,你这孩子不听话,一点也不乖,嘴巴不甜还不懂事,一点不如明德。
他那时候,对朱明德是又讨厌又嫉妒。
李炜小的时候还跟爸爸哭诉过,问为什么妈妈对朱明德那么好,明明是她的妈妈,每次总是买他不喜欢的玩具。
如果是他喜欢的玩具,假使朱明德不喜欢,妈妈绝对不会买。
即使朱明德喜欢,一时之间买不到第二份,那绝对是朱明德先玩。
那时候,爸爸会摸摸他的脑袋,说“那是你妈妈的侄子,他从小过得苦,你让着点弟弟。”
可他不想让。
他凭什么让
就因为他会投胎出生在李家吗
还好爷爷不是那样的,只有在爷爷面前,他们
才会收敛一些。
他犹记得当初他收拾行李去那个鬼屋,朱英花知道他要去,劝了几句,又说他不懂事,一点不为父母考虑。
他背着行李,问她“朱明德说想读工商管理,说要出国。他爸舍不得花钱,还没答应呢,你就说喜欢的东西一定要追求。
而我,只不过有个爱好罢了,就要被你骂成这样
我死了刚好,李家的一切就都是朱明德的了,你开心吗”
朱英花竟然真因为这句话愣住了,她怔怔的,李炜嗤笑一声,便直接去了机场。
他就知道,他们早就那么想过了。
倒不是要他死,而是每天跟他说,他的就是弟弟的。
以后接手了公司,可千万不能让弟弟吃亏。
或者就是,你不喜欢经商,那让弟弟来。
咱们是一家人,弟弟绝对不会做对不起公司的事情。
时间久了,怕是朱家早已理所当然的把李家当成自己的所有物。
只要老头子一死,什么就都在朱家掌控之中了。
即使其他几房的人有异议,可那是祖上留给他们这一房的东西。只要李炜的父亲不反对,别人还能说什么呢
李炜那时候想不明白,如今也想不明白,他却释然了。
不是每一个母亲,都会深爱自己的孩子。
尤其是危险当头,会保护最在意的人,那才是人类的本能反应。
他开口对罗华道“我输了,你走吧,给你两天时间。”
老李诧异的看向孙子“小炜,这,这是”
刚刚在房间内,林苗苗要收了罗华。
罗华要反抗,却打不过林苗苗。他内心的仇恨实在太深了,换做其他的鬼魂,这么些年被困在一双腿里面,早就消散了。
可他不同,他无论如何,都要杀了那对奸夫。
他哀求,他祈求。
林苗苗不是阴差,对地府的规矩也不太懂。
她原本就不是守规矩的人,她信奉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罗华说他要跟李炜打个赌,假如他输了,他就这样吧,不报仇了。
若是他赢了,求林苗苗给他两天时间,让他去杀了那对奸夫,即使下十八层地狱也无所谓。
林苗苗答应了。
赌局是,假如罗华出去后,朱英花最在乎的是她的
儿子,那就罗华输。
假如朱英花不在意她的儿子,那就李炜输。
李炜霎时握紧了拳头,他大概已经能猜到结局了。也诧异为什么这个鬼魂会赌这个,可即使隐隐有了猜测。
他也渴望着,另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他答应了,又彻底失望了。
这样也好,不再抱希望,就永远不会再失望了。
罗华得了这句话,再看林苗苗并没有拒绝。
他立刻冲到朱英花跟前,伸出干枯的五指,一把抓住朱英花的手腕。
“啊”
朱英花尖叫不已,她是凡人身躯,怎么受得了鬼魂的这一下。手腕上立刻烫了一个黑色的爪印出来,灼烧感让她差点晕过去。
“你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