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森简直想把说话的人直接给灭口了,但眼下最重要的是唐浩初,忙解释说:“浩浩,你听我说,这个名字绝对不是因为你姓唐才起的,是它喜欢吃糖才起的。”
事实上安森就是因为唐浩初才养的猫,还给猫起了这个名字,解释了还不如不解释,连安奈都没眼看。安森说完也有点后悔,随即把手里的烟给按灭了,又一巴掌拍在旁边人的脑袋上,“还不把烟都给我熄了!熏死了!”
他揍完人,转头面对唐浩初却是一脸殷勤,笑容非常灿烂,亲自跑上前请唐浩初落座,甚至充当了仆人的角色,把桌上的烟灰缸和碎果皮给通通收拾了,以免碍了唐浩初的眼。
安奈那边已经意识到唐浩初是谁了,但现场还有其他没反应过来的人,忍不住有些好奇地问:“你姓唐?也是从港岛过来的?”
唐浩初点点头,“我叫唐浩初。”
这下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
虽说安家已经够厉害了,但还是抵不过唐锋南的势力,那才是跺跺脚就能影响港岛的真大佬。现场的人也都不傻,众人原本还有些轻慢的眼神收了个干干净净,态度变得恭敬又热切,甚至说起了奉承话。
唐浩初有点嫌吵,所幸厨娘端了下午茶过来,一整套甜点拼盘摆在精致的甜点架上,还有现烤的奶油小饼干和一壶现煮的奶茶,闻起来很诱人。他先选了一块小饼干咬了一口,因为美好的口感微眯起眼,小猫同时无声无息地走过来,主动在他脚边绕,毛绒绒的尾巴一晃一晃的,特别可爱。
唐浩初很有动物缘,不管是第一个世界养的狗还是这个世界偶遇的猫,都非常喜欢他。安森看了看唐浩初的脸色,觉得唐浩初似乎没有因为小猫名叫‘糖糖’的事而不悦,暗暗松了口气,差点又想抽根烟压压惊,下一刻才反应过来,手腕一转,也学着唐浩初拿了块小饼干,问:“浩浩,你怎么来内陆了,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唐浩初没有出声,但安森脑筋稍微一转也知道答案了。像他们这种身份的,行程本来就越保密越安全,何况唐锋南把唐浩初护得跟眼珠子似的,就更保密了。想到唐锋南,安森拿着饼干的手微微一僵,“你一个人来的,还是……?”
唐浩初这才开口:“和小舅舅一起来的。”
安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上次被唐锋南拷问的阴影还没有褪,会被爷爷打发到内陆来也都是唐锋南的手笔,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于那位大佬,他承认他的确惹不起。
忍不住就皱起眉,嘴里的饼干都来不及咽下去,“不会吧,那唐锋南是不是马上就要跟来了?我突然觉得胃部有点不舒服,估计是这块饼干有毒,得上楼去休息一下……”
唐浩初打断安森的做戏,“他去忙了,应该要晚上才能回来。”
听了这话,安森的胃立马就不疼了,咽下嘴里的饼干之后又拿了一块,同时向唐浩初邀起功来,“那天唐锋南打电话给我,我是想替你隐瞒的,但他太厉害了,我才说一句话就被他戳穿了。但我始终没说你去了哪,只说你在路口就下了我的车就自己打车跑了,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到哪了。”
所以唐锋南至今不知道唐浩初那日是跑出去找黑市医生了,也不知道他在言一鸣那里拍了手部的片子。安森继续说:“你不知道唐锋南那天的语气有多吓人,感觉都能顺着电话线要我的命,但我还是顶住了压力……”
安奈再次感觉到没眼看,忍不住插话道:“哥,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他一直在米国上学,今年才刚刚回国,虽然知道唐锋南的名字,却不知道众人畏惧他的原因。安森立刻反驳:“你才刚回国当然不懂,听爷爷说唐锋南当年的外号可是阎王,杀个人算什么?他当时才二十岁就用铁血政策掌管整个帮派了,你觉得他是跟你一样连鸡都不敢杀的蠢角色?”
其他三个同样怕唐锋南的青年并不觉得安森的话有问题,还点了点头,并向安奈科普起了他们从长辈或者其它地方听到的有关唐锋南的传闻,于是这场下午茶莫名发展成了唐锋南的奇闻八卦会,连唐浩初也跟着听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当然,很多都是假的,比如什么唐锋南一人单挑整个堂口,像神枪手一样闭着眼不看也能瞄准靶位,唐浩初一边喝着香甜的奶茶一边撸着猫,连脑袋都懒得抬。
大概是看唐浩初并没有出言阻止也没有面露不满,反而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几个年轻人越说就越没拘束了,丰功伟业说完,很快说到了私生活:“那他私底下养了许多情人,其中还有不少情人为了他寻死觅活的事呢?”
听了半天传闻,唐浩初觉得属这个最离谱,因为唐锋南整天不是忙工作就是围着自己转,哪有时间养情人,终于忍不住回了一句:“这个是假的。”
难得听他回答,另一个青年趁机追问:“那他心里有个暗恋对象,但对方当年在帮派斗争中为了救他死了,导致他断情绝爱的事呢?”
唐浩初差点因这离奇又狗血的故事拿不稳奶茶杯子,面无表情的道:“也是假的。”
“果然是假的,”青年点点头,顿了一下又问:“可他都三十好几了,为什么还不结婚?”
这个问题唐浩初也不知道答案,只管继续喝奶茶没再说话。所幸年轻人的话题本就转换的快,很快就讲起别的了,比如附近有哪些好玩的。
除了风景优美的景点之外,这附近其实有不少好玩的,其中一个就是富家子弟钟爱的飙车。
盘山公路开车最刺激了,紧挨着半山别墅的另一座山就有一条非常有名的盘山公路,因为绕山而上的缘故异常蜿蜒曲折,一个弯连着一个弯,非常危险。
但就为了追求刺激,越危险,越有不怕死的人来玩命。这里是郊区,人本来就少,到了晚上更是空无一人,不知不觉便演变成了公认的飙车地盘,还被几个爱好飙车的富家子弟自费修建了一番,远近皆知。
唐浩初本以为在外面聊一会儿天没什么,——唐锋南显然是有什么重要的会要开,自己赶在天黑之前回去就好了,却没想到天还没黑,唐锋南就找过来了。
唐锋南找来的速度的确太急了点,会议刚开完就来了,旁边还跟着和他一起参加会议的另一个人。
这位杨三爷也是个让小辈们害怕的狠角色,眼看一下来了两个大佬,在场的青年全都僵直了身体。安森知道自己比不上唐锋南,但每次亲眼见到他,还是会觉得不甘,忍不住暗暗握紧了拳。唯独唐浩初没什么反应,只是表情变得不太高兴,跟唐锋南说话的语气带了明显的抱怨,“你怎么找来了?”
唐锋南的表情却是充满纵容和疼爱,“乖啊,很晚了,跟我回去了。”
杨三爷听着这句‘很晚了’,又看了看还没黑的天色,不由插话道:“南爷,小孩已经长大了,你这管得可有点多了啊。”
“没办法,”唐锋南淡淡道:“管了那么多年,演变成习惯了,——你也知道我的习惯有多难改。”
杨三爷没再出声了,只摇了摇头。他这几日也住在半山别墅,原本想要跟找唐锋南单聊一些其它事的,见唐锋南今晚怕是要陪孩子没时间了,便主动说明天再谈。
回去的一路上唐浩初还是不高兴,——他现在越来越觉得唐锋南跟得太紧了,甚至紧到一点自由时间都没有。但如今的他还是很好哄的,唐锋南好言好语地哄了一会儿就消了气,乖乖地坐在餐桌前和唐锋南一起吃晚饭。
唐浩初下午吃多了甜点,还喝了足足两杯奶茶,结果当然吃不下正餐。面对唐锋南的视线,理直气壮地说:“你下午去忙了,我一个人无聊,当然要出去了,然后就在安森那里吃了许多甜点。”
理直气壮的样子竟也可爱到让唐锋南看得有点心痒,忍了又忍,还是忍住了想要摸摸他脸颊的冲动,“都吃了什么甜点?”
唐浩初报了几个,提到自己最喜欢的某种时眼睛会跟着亮了亮,黑白分明的眸子仿佛闪烁着小星星。
那眼眸里的星星让人感觉心都被软化了,唐锋南终究忍不住轻轻抚上他的脸颊,感受着细软的触感,“吃的开心吗?”
唐浩初点头,——反正只要是甜的他都开心。
唐锋南没好气地掐了掐他的小脸。
唐浩初没有躲,唐锋南也根本舍不得用力,但小孩的脸颊依然在他没用力的情况下被掐出了一点点红印。
小家伙实在太娇嫩了些,稍微用力点就会留下痕迹。唐锋南有点懊悔,也不知是懊悔自己不该掐他,还是懊悔自己把人养得太娇气。
临睡前躺在床上,唐浩初忍不住问出了今天下午讨论过的问题:“小舅舅,你为什么不结婚啊?”
唐锋南没有说话。
半天都没得到回应的小少爷有些不开心,伸手戳了戳唐锋南的手臂,催促道:“你说话啊。”
语气明明很不满,但他的嗓音太软糯,像极了撒娇,还是那种刚刚抱回家不久的因为不安而有点凶的小奶猫的撒娇法。唐锋南终于开口了,“你是希望我结婚,还是不希望?”
唐浩初想了一会儿,“我也不知道。”
唐锋南又说:“如果我结婚了,就不能时刻陪着你了,要用所有的时间陪自己的妻子,也不能在你生病或闹脾气的时候照顾你哄你了。当然,你有什么事一样可以找我,但我不一定会及时出现在你眼前,”说着把原本搂着唐浩初哄他入睡的手也收了回去,“更不能这样搂着你睡了。”
唐浩初一开始觉得对方不时刻陪他还蛮好的,起码自己会有很多自由空间,但听到后来就莫名觉得很不满,甚至有点小生气,把自己蒙进被子里,转身给了唐锋南一个后背,表示不搂就不搂,他自己也可以睡。
但之前被搂着睡惯了,现在一个人蒙着被子怎么躺怎么不舒服。而且晚上的气温的确有点凉,身边少了热源,更不舒服了。过了一会儿,小少爷又从被窝里钻出半个头,闷闷的说:“可你现在还没结婚啊。”
唐锋南始终不动如山,“所以呢?”
“以前都是抱着睡的,所以今天也要抱着睡。”
露出被子外的大眼睛无辜又可爱,更别说此刻还装着期待,唐锋南面上依然不动,双手已经不受控制地重新搂住他。
小少爷得寸进尺,“还要拍。”
“……”
果然有人哄就睡得快,大手轻轻地拍着拍着便睡着了,睡姿极度乖巧。唐锋南拉住被子将他盖好,本来想就这样搂着人也好好睡一觉,抬眸就看到床头柜上放的牛奶。
因为没怎么吃饭,唐锋南让马克给唐浩初热了杯牛奶,可惜唐浩初没喝就睡了。想着小孩睡眠质量不好,往往睡个两三小时就会醒来,醒来一定会觉得渴,便想着换一杯新牛奶装在保温杯里,正好能保温三个小时左右,等他醒来时给他解渴。
唐锋南准备起身吩咐马克换牛奶,抬起的手却在这时被抓住,竟正好是十指相扣的姿态。
这只是少年无意识的举动,他仍处于熟睡状态中。相扣的力道很轻,唐锋南却想被锁住了一样动弹不得。触感清楚地从肌肤传来,他不敢抽手也不想抽手,唯恐吵醒陷入睡梦的少年,只能缓慢又小心地重新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