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问句将傅程言的思绪拉了回来,从傅程言的角度,可以看到少年微卷的长睫毛,睫毛下一双琉璃般的眼眸疑惑地望着他问:“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也许是这双眼眸太好看,让傅程言忍不住问出口:“那位周小姐,是你以前交往过的对象吧?你不见她一面吗?”
唐浩初没有回答,反而饶有兴致地道:“你是不是吃醋了,……嗯?”
这个‘嗯’是从鼻腔发出来的,又轻又软,尾音微微上扬,听得傅程言心头一颤,觉得一颗心都跟着酥麻起来,一时间什么话也答不出,还是唐浩初主动道:“都是过去的事了。”
“什么?”
“周小姐啊,”唐浩初的语气很平淡,“我和她都是过去的事了,而且严格来说我们并没有交往过。”
他完全是按照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按部就班地完成‘送花送钱送礼物’和‘吃饭逛街看电影’,除此之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严格来说的确不能算交往。
“若是交往过,就更不能见了。”唐浩初继续道:“分手后彻底断掉联系,不留任何期望的余地,不是对彼此最好的处理方式吗?”
傅程言心头一沉。少年对分手两字说的那么自然和轻巧,让他不由想到若有一天他对他也失去了兴趣,是否也会像扔掉之前的交往对象一样毫不犹豫地将他抛弃,然后彻底断掉联系,再也不见。
一直以来都是少年主动找他,从表面上看选择权似乎在他手里,但真正掌控节奏的是对方。他摸不清他的想法,摸不透他的情绪,这种脚不着地的感觉比深陷泥潭还让人发慌,偏偏心动不受控制,就像在清河湾泛舟的那晚,想也不想便不受控地随他一起跳下船。
唐浩初也说起了在清河湾的事,“我那晚喝醉了,给你添麻烦了,抱歉。”
顿了一会儿,傅程言才回答道:“没关系,……我也醉了。”
唐浩初的‘抱歉’显然不走心,以他的性格也不会对谁觉得抱歉,恐怕就连杀了人也觉得是对方的荣幸。但傅程言的回答十分真心,而且这几个字说的刚刚好,——说多了会有点像虚情假意,说少了又像随口敷衍,恰好就是这么几个字,不多也不少。
唐浩初微微挑起眉,然后看着傅程言。也不说话,就只是看着,仿佛将视线定在了他身上一样,一双乌溜溜的眼眸目不转睛地朝他看。
不管容貌还是头脑,少年都受到了上天的偏爱,就连他此刻坐的地方仿佛也受到了偏爱一样,明媚的晨光倾泻过来,把本就白皙的肤色照得像上了釉的白瓷,纯粹又耀眼,幽幽看人的时候,无端地给人一种在撒娇的错觉。傅程言被看得有些无措,想让少年不要这样看着自己,却又矛盾地想要他能一直看着自己,从今往后永远都这样看着自己。
两人一下子陷入一种诡异的气氛,傅程言的耳根不自觉地开始发热,并忍不住动了动,还掩饰性地起身给唐浩初倒了杯水。
然而他往左走,唐浩初就看向左,往右走,就看向右,而且眼神软得要命,像什么湿漉漉的小动物,傅程言被看得整只耳朵乃至全身都热起来,心脏也跟着变软,几乎要举手投降,甚至觉得不管少年此刻提出什么要求都能答应。
直到水送到跟前,唐浩初依然看着傅程言没有移开视线,也不伸手接水杯,只管等傅程言喂。
傅程言当真小心翼翼地喂了,唐浩初本就因发烧而口干,水的温度又刚刚好,所以喝得很满足,这回终于不盯着傅程言看了,而是像猫咪一样微微眯起眼。
是那种十分名贵且难养的猫咪,看起来慵懒骄纵又脆弱,心情好了也会露出肚皮给你摸,但没有任何人能掌握他,也不受任何人左右。
想到这里,傅程言的手不由顿了顿,然后被按住了手背。唐浩初拉着他的手抵在自己的额头上,带着浅浅的鼻音问:“……我还烫不烫?”
傅程言在唐浩初刚醒的时候就试过温了,大概是吃过药的缘故,唐浩初的体温明显降了一些,不像昨晚那么烫了。真正发烫的其实是傅程言,——他的心甚至烫到连他自己都不安的地步,因为眼前的少年。
所以傅程言一时没有回答,唐浩初也没有等他回答的意思,自顾自地下了床,走去卫生间。回过神来的傅程言下意识跟过去,先是不放心地守在门口,待唐浩初出来后,又忍不住帮他倒洗脸水拧毛巾挤牙膏,简直和仆役一样周到。
虽然也经历过磨难,但傅程言是个实打实的大少爷,绝不可能伺候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在唐浩初身上点亮了伺候人的技能,还做得那么自然。进来送早餐的谢天天正好看到了这一幕,莫名产生了失业的危机。
唐浩初是光着脚下床的,——傅程言早就发现少年有不喜欢穿鞋的毛病,去他公寓‘蹭’晚饭的时候就会光着脚乱走,踩着深色地板的脚白得像雪,透着粉的指甲又像桃花瓣,让人想将其抓入掌心。
随后抓住了唐浩初的手,“地上凉,你还在发烧,不能光着脚走路。”
洗漱完毕的唐浩初刚要走回病床就被傅程言阻拦了,紧接着见傅程言蹲下来道:“我背你过去。”
明明床边就有棉拖鞋,柜子里也有,所以谢天天对傅程言的行为十分不满。——他不信对方会蠢到不知道拿一双鞋给少帅穿上,所以认定了对方是想故意讨好他们少帅。谢天天本来想主动把鞋送过去,却见唐浩初并没有吩咐他送鞋的意思,又默默地把拿起来的拖鞋放了下来。
事实上傅程言是真的没有想到去拿鞋,——情爱会让人变蠢,陷得越深就越蠢。
唐浩初趴在傅程言的背上,下巴搭着他的肩,双手环住他的脖颈,被稳稳当当地背起来。傅程言一路走到床边,像对待易碎品一样小心翼翼地将人放好,再细心地把那双踩过地板的脚擦干净,还用温暖的大掌包着给捂了一下,才放进被子里。抬手把被角全都掖严实了,又在唐浩初背后放了个靠枕。
早餐是清淡的白粥,只加了一些玉米和干贝,但闻起来很香。大概是之前喂水已经喂出了心得,傅程言喂唐浩初喝粥喂得十分合格,将粥一勺一勺轻吹着喂到唐浩初嘴里,动作和神色均透着温柔。
这场景若被认识他的人看了,肯定会震惊不已,不止是因为他伺候别人吃饭,而是很难想象一向冷硬又死板的傅程言也有这样温柔如水的样子。
从小就被伺候惯了的唐浩初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食欲不佳,一碗粥喝了一半就不喝了。
吃完粥还要吃药,所幸唐浩初没闹腾着说不吃,只说要有糖才行。果篮边就有一袋进口糖果,傅程言转身将其拿了过来,唐浩初接到手里,垂着眼眸选了一颗。
低垂的睫毛又密又长,轻轻颤抖的样子像某种鸟类的翅膀,让傅程言很想伸手摸一摸。唐浩初已经把选好的糖放入口中,心情愉悦地吃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唤了一声傅程言的名字,示意他凑过来。
傅程言疑惑地凑到他耳边,听他问:“你猜我吃的是什么味的糖?”
方才傅程言只顾着看睫毛,没注意到唐浩初吃了哪颗,此刻看了一眼袋子,见外包装上写着混合水果糖,足足有五六种口味,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并配合地问了一句:“什么味的?”
却不料唐浩初竟侧过头,直接吻住了他的唇。
傅程言还没反应过来,嘴唇便碰上一个温热又柔软的东西,视线里是少年因近距离而放大的小脸,近到能看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一双墨玉般的眼睛漂亮得惊人,嘴里则是少年软到不可思议的唇,和香甜到令他无法呼吸的味道。
昨晚为了哄唐浩初喝药的那个吻已经让傅程言心旌摇荡,难以自制,此刻这个吻更甚,不过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呼吸都被夺去,心跳也快到几乎停摆。只觉得所有感官都变得无比强烈,少年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次轻轻的舔吮都无比清晰,他不自觉地搂住了对方的肩,甚至忍不住沉醉地用舌头卷住对方的舌尖,延长并加深了这个吻。
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有点气喘,是唐浩初先因呼吸不畅而撤开了唇舌,傅程言看到他张开嘴说了什么,却听不清一个字。
因为耳边全是自己的心跳声,大脑也刚刚从一片空白中恢复过来。
他已经意识到他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必须用尽全身所有力气,才能稍稍抵挡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致命吸引。
于是得不到回复的唐浩初把话重复了一遍:“是草莓味的,甜不甜?”
傅程言终于听清了,也后知后觉地回味到之前从唐浩初嘴里尝到的草莓味,不知道是不是距离太近的原因,甚至觉得唐浩初的身上也有浅淡又清甜的草莓香气。
“我最喜欢草莓味的糖,”唐浩初继续说,唇瓣又红又莹润,“你喜欢什么味的?”
隔了好一会儿,傅程言才哑声答:“……我不喜欢甜的,所以不吃糖。”
唐浩初闻言,却望着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眼睛亮得好像会说话。傅程言只觉得鼻端的草莓味更浓了,怀疑眼前的人就是草莓糖变的,不然怎么笑起来那样甜,闻起来也那样甜。
——他不吃糖,但他想把眼前的少年吞进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