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粗细适中,吃起来是柔韧的,爽滑的,劲道的,一口咬下去,不软不硬带着些嚼劲,麦香浓郁,一吃便知道这是正经的手擀面。
黄瓜丝豆芽与面条带着炸酱入口,咸香而清爽,吃起来格外的爽口!
尤其是这炸酱,是半肥半瘦的肉丁炒制,看着油亮,可吃起来油而不腻,又咸又鲜又香!
孙默刚想说两句话,看着朋友一溜接一溜的往嘴里塞,自己也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朋友简直是暴风吸入式地吃完,连碗里的黄瓜丝胡萝卜丝都没有放过,摸着肚子打了声饱嗝。
“嗝儿。”孙默吃的慢些,细嚼慢咽,也只剩下了小半碗。
他一边吃着一边听朋友说话,
“怎么样?好吃吧?我对门老爷子腿都摔断了还天天过来吃,老板娘做的花样比学校食堂都多。”
“是好吃,第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炸酱面。”孙默说着。
“这里没有服务员吗?感觉有点忙不开。”
“没有,这里就老板娘一个,剩下全靠自觉。”朋友一边说着,一边从桌子上的纸抽盒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周围。
孙默一边往嘴里吃着面条,一边扫视着四周,身为一个化妆师,他的职业习惯就是见到一张脸就在脑子里建模,适合什么样的妆容,怎样化妆能彰显个人特质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给群演化妆的剧组化妆师,但孙默也想成为那位圈内名手一般的人。
“一直听说还有剧组要过来,今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留在影视城没走,想多接点活儿,孙默,你回家过年吗,还是回你那边?”朋友问着。
“估计是不回家了,过年了在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再催婚,怪闹心的,回去路费也不少。”他边吃边说着。
孙默是个男孩,是个男人,可居然去做一名化妆师,在他的家人眼中,这简直是不可理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描眉弄粉,娘们唧唧的像什么样子。
高中时候,孙默买回家的各种油彩和彩妆,刷子被父母从房间里翻出来,摔得粉碎,在地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大学的时候,因为喜欢摆弄彩妆差点被室友以为是gay,但和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关系不错,孙默那个时候看着网络上的各种彩妆视频,在同学们的脸上实验着,积累了不小的经验。甚至后来出名了,整个学院都知道汉语言专业有个男生孙默,化妆手段一流。还有不少老师教授闻名过来,有什么活动找他帮忙画一个。
因为磨练出来了手艺大三的时候别人去学校,去报社,去出版社实习,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妆师。只不过因为刚开始没什么资历,给群众演员化妆走的是时薪,一天两百块钱,不多不少,勉强糊口。
“你要不搬影视城住呗,你说要是跟组的时候少则十天,多则一两个月,北城的房租也挺贵的,那钱不是白瞎了。”
“我住那边习惯了,不过你说的也对,我再看看吧。”孙默把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说着。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么到处跑不如租个便宜房子,但那小房子的东西是自己一点一点置办的,从大学就开始住了,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习惯了,甚至孙默曾想过,等有一天攒够了钱,就跟房东说把那房子买下来。
不过,要是搬到朋友家这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似乎也不赖?每个月节省下来的房租钱,足够自己在这铺子吃上一个月的早餐了。
早上的营业结束,洛樱斥巨资购置的洗碗机和消毒柜已经到了。感谢现代,感谢科技,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老人家。
虽说现在用水龙头一拧出来就是热水,刷去油污也方便,但不用自己洗真是太好了。
洛樱还记得前世初入御膳房的时候,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别的小宫女有偷懒的,有使上铜板弄点热水的,她一个人倔强地在那洗,洗的干干净净的。
每次洗完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没有了知觉,小手是通红通红的,邦邦硬,就像是冬天的冰面一样。
后来被师父看到了,把自己提到身边,找医女给她看了手,再用冷水洗下去,这一双手不仅是要生冻疮,怕都是要废了。后来洛樱再也不用洗碗,但永远都忘不了冬日碗盘浸在冷水中那彻骨的寒。
每到冬日里,洛樱的一双手依旧觉得酥酥痒痒的。
等她成了御膳房大总管之后,御膳房凡是洗碗的宫人都有热水可用。
收完了货,又开始研究完洗碗机和消毒柜的用法,洛樱便琢磨起菜品了。
夏导他们剧组快要杀青了,他说剧组人太多,杀青宴肯定是不能来小店办的,不过等杀青宴之后,他带着几位主演和摄影师过来,要在这单独吃饭。夏导说都是熟人,也不挑,招牌菜看着做就行。
洛樱一边想着一边写菜谱,招牌菜看着做就行?这倒是一时难住了她。
洛家楼的招牌菜是什么?
罢了,她洛樱做的菜,都是招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