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泱只是很安静地站在她身后,一双眼默默地望在她烫得很好看的卷发上。
她就这样看着她,仿佛回到了三千多年前,她每一次看着轻欢做饭的背影。只是看着她,就好像她们还在她们的荣枯阁,她还是做不好饭的南泱,而她,也还是那个只为南泱做饭的轻欢。就好像,她们只是各自走了一段艮长的时光,没有死别,没有分离,她一直都在原地,等着她的师父来找到她。
“你去拿个纸记一下吧,”祝轻欢的声音忽然响起,“过程,用料什么的。”
“好。”
南泱回过神来,走出厨房去楼上卧室取纸笔,在上楼的时候,她用了轻功,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一次往返。
锅里的水已经烧好了,祝轻欢找到米缸,手伸进去抓米。
她本已抓好了自己吃的量,正要把手从米缸拿出来的时候,动作一顿。她垂着头,看不清脸上什么表情,只是片刻之后,那只手又探下去,抓起了两个人的量。
南泱已经回来了,拿着一根笔和一个笔记本。祝轻欢把米放进粥锅里,指着锅和她说“米和水差不多一比八的比例,你要是想稀一点,一比十就差不多了,再稀就成汤了。如果你用糯米,或者绿豆什么的,要提前泡软再煮,口感会好很多的。其实白粥不用放什么佐料就很香,你要是想放点糖或者盐也行,但是你别放那么多。不管什么调料,放多了都会很难吃的。”
说着,祝轻欢让出了一点位置,“来,你放一下糖,我看看你是怎么放的糖。”
她是真的好奇南泱是怎么放的。
南泱放下记了一半的笔记本,顺从地走到糖罐子旁边,右手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糖。举到粥锅上方时,她的手在颤抖,而且抖得很厉害。手一抖,勺子里的糖就全部被倾了出来。
祝轻欢忙伸手挡了一下,把大部分糖都挡在了外面。
好吧,现在她知道为什么南泱的厨艺这么魔鬼了。手抖成这样,料永远也放不好,饭怎么能好吃呢。
南泱垂下眼,声音很轻“对不起。”
祝轻欢看她居然在道歉,不禁勾了勾唇“道什么歉呢。你从小就是被伺候大的,像你这样的大老板,做不来这些也很正常。”
南泱不是大老板,她的身份比“大老板”可尊贵多了。出生就是尊主,后来直接任掌门,走到哪被拜到哪,被人捧着供着,这些杂活儿确实轮不到她来做。一般她需要用饭或者就寝的时候,都是轻欢来伺候她的。
所以,自从轻欢离开以后,她就再也没照顾好过自己。
南泱看着正在搅动粥锅的祝轻欢,轻声问“你一直都这么会做饭吗”
“对啊,我从小就很会做,做得都很好吃,”祝轻欢的声音里有一点点微不可察的得意,“但是我比较懒,所以有时候宁可饿肚子,也懒得做给自己吃。”
“你的肠胃病,应该和你总是不吃早饭有关吧。”
“可能吧。不过,做艺人本来也就是这样,拍戏那么忙,真忙的时候谁顾得上吃饭再说了,吃这种碳水会长胖的。”
南泱嗯了一声,又说“但是早餐最好要吃。”
祝轻欢轻笑了一声“你怎么跟我妈一样呢。”
南泱闭上嘴不说话了。
“好了,煮好了,”祝轻欢拢了拢身上的毯子,对南泱说,“拿两个碗来。”
“两个”
南泱愣了愣。
“不然呢拿三个”祝轻欢偏着头看她,“你一个人要吃两碗吗”
南泱的耳朵有点泛红,没答话,只是从碗柜拿出两个碗,在洗碗池里又冲了一下,递到轻欢手边。
她看着轻欢盛粥的样子,心想,其实吃两碗也不是不可以。
香喷喷的白粥被盛在瓷白的碗里,热腾腾地冒着诱人的雾气。祝轻欢端着两碗粥走去餐厅,南泱想帮她端,她躲了一下,没叫南泱拿。
两个人坐在餐桌旁,客厅周围都是黑的,只有餐厅这边头顶亮着一盏灯,让这里看起来像独立的另一个小世界。祝轻欢吃着自己做的粥,除了刚刚糖掉得多了一点,大体还算可口。
“你为什么做什么东西都放糖啊”祝轻欢含了一口粥,模糊问,“白菜要放,粥还要放。”
南泱把嘴里的粥咽下去后,答道“我喜欢吃甜的。”
“对哦,第一次见你你就在吃糖葫芦,还一下吃了好几根”祝轻欢的嗓音轻轻柔柔的,“少吃点那种碳水吧,你都三十五岁了,这么吃下去容易糖尿病的。你要是真的那么喜欢糖,可以试试吃巧克力,那种纯可可脂,嚼起来很香,而且难过的时候吃,心情会变好呢。”
“好,我记住了。”
南泱认真地点了点头。
祝轻欢含着勺子,偷偷抬眼看了一眼对面的南泱。
来厨房之前,南泱把头发扎了起来,扎得比较匆忙,鬓边的发丝松散地垂在她的脸侧,看上去很是娴静温雅。她仍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衫,她好像向来只穿白色,衬衫扣子一颗一颗扣得很严谨,透着股浓浓的禁欲气息。
其实她也挺好的。对外人冷淡,独独对自己温柔迁就,人也漂亮,又不显老。除了厨艺糟糕外,挑不出什么缺点了。
只是可惜,这样的好,又能维持到几时呢
以前念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也是这样对她好。她会每天按时发早安晚安,会在上午的课间用她的粉色水壶帮自己打一壶热水,会悄悄给自己的桌兜里塞好多好多棒棒糖,她还会天天对自己说祝祝,我喜欢你。虽然她对那个女孩子没有那种感情,但是她还是被她对她的好感动了,她向往着她嘴里说着的“喜欢”,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就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这听起来真的很诱人。
可是就是这么喜欢自己的一个人,也会在一夜之间喜欢上别人。有一天,她突然就找到自己,说,祝祝,隔壁班来了一个更漂亮的转学生,我决定要喜欢她了,你把我的水壶还给我吧。
于是她就把那个粉色的水壶还给了她,连同自己对“喜欢”的信任,一起还走了。
她一直不愿意谈恋爱,尤其是和南泱这样的有钱人,就是因为不愿意看“喜欢”这种美好的东西被糟蹋。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有钱的小孩最爱糟蹋东西,他们喜欢一个东西时如视珍宝,不喜欢了就当垃圾一样随意丢掉,因为他们有更多的退路、更多更好的选择。
喜欢真是世界上最不可靠的东西。
没有人会永远喜欢另一个人的。
南泱吃着粥温吞道“明天我给你做早餐吧,早餐不能不吃。你不用担心,我都学会了,就把米和水放一起煮,不会再放任何调料进去的。”
祝轻欢恢复了理智,温柔的语气也微微收敛了起来“我不会吃的。”
“我明天做好放在餐桌上,不打扰你睡觉。”南泱抿了一下沾着粥的上唇。
祝轻欢不置可否。
南泱吃下了碗里最后一点粥,轻声说“谢谢你教我做粥。”
祝轻欢笑了笑,看着自己的勺子里的粥,随口问“你为什么总想给我做饭啊”
南泱拿勺子的动作顿住。
腮部咀嚼的起伏也随之停息。
她捏着勺柄的手指在发白。
祝轻欢没听到南泱的回答,也没在意,她只不过随口一问罢了。她把碗里剩的粥都吃干净,认真思考着是马上洗碗还是放到明天再洗。正在她走神的时候,耳边忽然轻飘飘地传来一句
“我只是在做我早就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