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络腮胡兴奋地大喊,“这下他们只剩下AK了,看他们还怎么嚣张!”
失去了重火力支援,弗里曼的士兵们顿时像没了牙的老虎,只能依靠手中的AK47进行零星的射击。
山下,普利斯暴跳如雷。“三万多人!三万多人追不上十几个人!你们都是吃屎的吗!”他指着溃不成军的士兵,破口大骂,“都给我冲!谁抓到二号,我赏他黄金万两!升他做连长!”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普利斯的激励下,士兵们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再次发起了冲锋。
“妈的,这老小子还真舍得下血本!”络腮胡看着黑压压涌上来的敌军,忍不住骂道。
“别废话,准备撤退!”二号冷静地下达了命令。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恋战的时候。
在重机枪的掩护下,二号小队沿着预定的路线迅速撤退。子弹在他们周围呼啸而过,扬起阵阵尘土。
硝烟弥漫的山脊上,二号小队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像一群幽灵在灰色的幕布中穿梭。普利斯的怒吼声渐渐被风吹散,只剩下断断续续的枪声在山谷中回荡。
“撤!”二号低吼一声,最后一个跃过山脊,消失在茂密的丛林中。
与此同时,哈曼城内,吉克正焦躁地踱着步。城外隆隆的炮声让他心神不宁。突然,一阵密集的枪声从城后方向传来,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
“怎么回事?后面怎么会有枪声?”吉克猛地停住脚步,眉头紧锁。
“报告!城后方向发现交火,疑似普利斯指挥官的部队遭遇了伏击!”一个通讯兵跌跌撞撞地跑进来,气喘吁吁地报告。
吉克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普利斯那蠢货,果然中计了!传我命令,八千人去接应普利斯,剩下的人跟我从后门杀出去!”
“是!”通讯兵领命而去。
“吉克这狗娘养的,居然真敢分兵!”二号从望远镜里看到城门打开,八千士兵鱼贯而出,像是给普利斯送补给的。“他奶奶的,是嫌自己人太多,活腻歪了?”
“头儿,这是个机会啊!城里肯定空虚!”络腮胡兴奋地搓着手,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二号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传令下去,炮击停止!所有人上装甲车,目标——哈曼城!”
“哦!!”小队成员们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仿佛一群饿狼闻到了血腥味。
三辆装甲车如同钢铁巨兽,咆哮着冲下山坡,卷起漫天尘土。城外的枪声渐渐稀疏,普利斯正疑惑间,就看到三辆装甲车如同离弦之箭般向哈曼城冲去。
“他们疯了吗?想直接攻城?”普利斯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二号当然没疯,他只是赌吉克的愚蠢。现在看来,他赌对了。
哈曼城后门,守城的士兵不过几百人,哪里挡得住三辆装甲车的冲击?城门被撞得稀烂,装甲车长驱直入,在城内横冲直撞。
“杀!”二号从车顶探出半个身子,手中的冲锋枪喷吐着火舌。
城内守军本就不多,又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懵了,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他们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窜,被装甲车上的机枪扫射成筛子。
“头儿,左边巷子里有几个!”络腮胡指着一条狭窄的巷子喊道。
二号驾驶着装甲车一个急转弯,冲进巷子。巷子里的士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履带碾成了肉泥。
“爽!”络腮胡兴奋地大喊,“这比打靶过瘾多了!”
三辆装甲车在城内横冲直撞,所到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吉克的八千士兵还没赶到普利斯那里,自己的老巢就快要被端了。
哈曼城墙上的反叛军被正面的装甲车打得抬不起头。重机枪子弹像雨点般砸在城墙上,砖石飞溅,惨叫声此起彼伏。被压制的反叛军士兵挤作一团,瑟缩在掩体后面,祈祷着这该死的轰炸快点结束。
就在这时,城内突然响起了另一阵枪声,沉闷而有力。这枪声来自他们的背后,来自二号小队的重机枪。
“怎么回事?后面怎么会有枪声?”一个反叛军士兵惊恐地喊道。
没人能回答他。下一秒,子弹就撕裂了他的身体,鲜血喷溅而出,染红了身旁同伴惊恐的脸庞。
被前后夹击的反叛军彻底崩溃了。他们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乱窜,哭喊着,咒骂着,却找不到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
“狗娘养的吉克!这仗没法打了!”一个满脸是血的反叛军士兵扔掉手中的步枪,绝望地瘫坐在地上。
与此同时,正面的装甲部队终于轰开了哈曼城的正门,如同潮水般涌入城内。他们与二号小队迅速会合,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围之势。
“杀光这些畜生!”一位炎龙军团的战士怒吼着,手中的冲锋枪喷吐着复仇的火焰。
城内,一场残酷的屠杀开始了。三千反叛军士兵在前后夹击下,毫无还手之力。他们被密集的子弹撕碎,被坦克的履带碾压,被愤怒的士兵用刺刀捅穿。鲜血染红了街道,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
二号站在一辆装甲车顶上,冷漠地看着这场屠杀。他手中的冲锋枪依旧在喷吐着火舌,但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