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又不是天笃人,真的教天笃人反抗压迫,最后说不定要反噬到自己身上,但如果顺从天笃已有的制度,只要不是过度压迫,亦或是领导层内部腐化,对天笃的统治便称得上是长治久安的。
因此,他做出了改革。
第一步是将潘迪亚境内的钻石矿收为宋朝国有,钻石由官府统一调配,在保证军工和科研需求的前提下,按市场价配发给国有企业与工商户。
第二步,则是确定天笃地区的管理制度,经过几日的生活体验,林凡深知在天笃当国王有多容易腐化。这里既商业发达,又能种植棉花等经济作物,人口众多,税收也多。
不光是自己,任何人来到天笃,很可能都会活成土成皇帝的样子,也绝对不是每个人都能忍住诱惑。
同样,两国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制度差异,在天笃地区用林凡在宋地颁布的宋法,显然并不合适。征服天笃后,禁止宋地与天笃之间的人员流通,显然并不现实。
宋地已经禁止地主的存在,但地主和封建制度,在短时间内绝不可能在天笃废止。强行废止,当地人反抗强烈,还会收不上赋税,得不偿失。
林凡相信,法律最重要的是公平,如果以大宋的名义征服天笃,同一国家施行不同法律,自然会让法律失去公信力,一国两制还是有必要的。
而为了明确一国两制的制度,林凡做了个决定称帝。
就和历史上英国干的事一样,林凡宣称自己不再只是大宋的皇帝,同样也兼任宋属天笃的皇帝。
和大宋那种被林凡改成领五十万两白银收入的职业皇帝不同,在天笃这边的皇帝就是国家的主人,本地王公贵族的封建制领导者。
林凡规定由在自己不在天笃时,任命天笃总督,代行天笃皇帝的管理权,管理皇帝在天笃土地上拥有的一切领土,并在当地设立和大宋本土一样的廉政司,既接受本地贵族的举报,也要定期查账。
就算天笃的民众没有觉醒,林凡也同样规定了一个较低的税率,宋人官僚都不得私自加税,或索要贿赂,否则无论是被廉政司查到,还是本地高种姓的王公贵族告到城西,一样按贪腐严厉打击。
同样,总督区的规矩与过去唐朝的都护府一样,羁縻统治,定期轮换。当地娶妻子生孩子,任期结束都要带回大宋本土,回来的时候要搜身查账,除了合法俸禄以外,不得从天笃带走任何东西。
在法理上,宋属天笃的一切收益不属于国家,而属于皇帝私人,但在义务上,宋属天笃有以低廉的价格向大宋本国提供工业原料的义务,大宋本国则有出兵维护宋属天笃正常统治的义务。
这一项举措,被写到了皇帝的诏书中,由海运回到城西,并在城西以皇帝的名义昭告天下。
当然,在林凡的剧本里,自己并不在天笃,在天笃的事他开的“小号”赵拓,虽然天笃暂时应该没人能暗杀他,但他也不希望让忽必烈知道自己现在不在城西。
因此,林凡又以大宋皇帝的身份,给自己下诏,命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征西军参谋长赵拓为天笃第一任总督,并继续自己征服天笃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