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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开始发扬光大的新法(2 / 2)

穿越大宋去种田 新七路 1052 字 20小时前

虽然补偿会高于买入时的市场价,但却不会随着后来的市场波动一直涨下去,而是存在上限最多按买入时估值的四倍赔偿,一百银元的地,就算日后涨到以前,官府最多以四百银元就能征用。

同时,民众可以按市场估值补差价来增加之后的补偿上限,即同样的例子,如果一百银元的地涨到一千银元,而在那之前,这个人向官府补交二百银元以上,则补偿就可以涨到一千二百银元。

这条法律也算是林凡自己写的,从个人的角度上讲,谁都不希望因为某个项目迫使自己搬家。

但从国家的角度上出发,如果一个项目征地先要谈判个几十年,那基本什么项目都别想搞了,比如现代南亚的某大国。

同样,林凡也直接把房产税安排上了,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计算占地规模,超出基本面积,就要按当地地价估值累进交税,算法较为简单。

但与现代不同,古代没有所谓高层住宅,住的房子不论大小都有院子,因此在法律中,这个居住面积纯粹是土地面积,在这个面积上建几层楼,只要不是危房都没人管你。

之所以敢这么大方,是因为林凡以京城为例对城市未来发展进行了规划和计算,得出的结果是就算按现代人口的量级去规划首都城市,让每个人都有个独门的院落居住,也不至于真的没地可用。

至于为什么在林凡所在的时代,为什么那么多人在大城市买不起房,买得起的,也要挤在高层住宅中,这个问题比起面积不够,更应该去找找其他深层原因。

一言以蔽之,搞房地产就像抽大烟一样,等意识到走粉有害健康时,想戒也难戒。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一开始就不要给投机者留钻空子的机会,也不要给地方组织靠卖地维持财政的机会。

此外,像投机倒把罪这种,在林凡前世的时代已经取消的罪名,在此时的大宋,也已写了上去:商人的盈利也有上限,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就会遭到官府的铁拳打击。

再配合一套完整的劳动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规定每天的最高工时,甚至还规定了私营企业最大的利润比例:即除了税收和工资,如果老板自己留的利润太多,也是违法的。

如果你觉得利润太少,不够扩大再生产?那可以找银行借贷,靠利润还贷的比例不算是老板中饱私囊,但要是赔了,银行也可以直接把老板的公司资产全部冻结。

“夫君……”

同样作为内阁成员,房芜美看到林凡起草的法令后,也有些困惑。

“这样,是不是太严格了?”

“严格吗?”

“总觉得,根据这些法令,基本上原本可以快速赚钱,发家致富的手段,也全被夫君彻底堵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