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一过,天气就开始回暖。
鏖兀虽然不过元宵节,但是受梁国影响,近年来也开始过龙灯节。
天傍晚,阮久与赫连诛早早地就出了门。
阮久特意没吃晚饭,在集市上左手一把肉串,右手一块糖块。
没有多余的手牵着赫连诛,只能让赫连诛挽着他。
兔耳朵帽拿去洗了,阮久今天戴的是个猫猫头帽子——乌兰倾情特制,不过阮久不觉得是猫猫头,他一直认为这是虎头。
他戴着东西在人群里显眼,不容易走丢。乌兰与格图鲁跟在后面,就跟着顶帽走。
还没走出半条街,乌兰和格图鲁手上就挂满了阮久买的东西。
阮久只管吃就行。他在一个杂货郎的摊前停下,抬眼看见前面有人卖手把肉,自己嫌腿酸走不动了,让赫连诛去帮他买。
“给你一串。”阮久了一根肉串给他,“吃了就去帮我买。”
赫连诛就着他的手吃,阮久把肉串塞过去:“自己拿着吃。”
赫连诛过去了,阮久就转过身,在杂货郎的摊前蹲下。
阮久低头看了看杂货郎带来的东西。
杂货郎是梁人,奔走与大梁与鏖兀之间,担些东西来卖。
阮老爷就是靠做杂货郎起家的,所以阮久对杂货郎的事情很清楚。
阮久一眼便看见了杂货郎挂在货箱上的,刻着“阮”字名号的小木牌。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什么?你也姓阮吗?”
个杂货郎是个很年轻的小伙,他笑着道:“我还够不上格呢。是我的毕生目标,阮青朴阮老爷的名号。”
阮久表情呆滞,竟是我爹。
阮久整理好表情,转开了话题:“最近永安城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吗?”
“,我来鏖兀的时候,永安城里正流行个——”
摊主从货箱里拿出一个带着猫耳朵的手套:“八殿下出使鏖兀,带回来不少『毛』料,冬日里就用这些『毛』料做了手套,各家贵公子都有副,好看又熨帖,永安城很流行。”
想不到在这里还能听见萧明渊的名号,阮久觉着好笑:“什么厉害的?我都已经戴上猫猫帽了。”
那摊主一愣:“您是……”他探头,凑近了看阮久的脸。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摊主惊道:“你是阮家小公子吧?”
“你怎么知道的?”
“八殿下说,阮家小公子两个酒窝,嘴角边有一颗小痣是贪吃痣,但是他自己很不喜欢这颗小痣,从五岁就开始『揉』,到现在已经快把它『揉』没了,颜『色』很淡。”
阮久拳头硬了:“萧明渊是不是有『毛』病?干嘛把种事情……”
“哪儿呢?”摊主笑着道,“八殿下和永安城的公子们都惦记着小公子呢,特意托我给小公子送东西。”
他转身,从货箱里又拿出一整套过冬装备,围巾、帽子,还帽子,都装在一个匣子里。
“是八殿下和永安城的公子们托我带给小公子的。鏖兀苦寒,朋友们让小公子注意保暖,不要受凉。”
阮久接过东西,却仍些疑『惑』:“他们怎么会托你送过来?要是我没在你的摊前面停下,那怎么办?”
“不只是我一个杂货郎,那阵子永安城的公子们就在出城的路上蹲守着,看见进完货要出城的杂货郎,就把东西交给他们,托他们带给小公子。”
阮久一点感动,却嘀咕道:“怎么不直接让人送过来?”
“送过了,前阵子大雪,好像是东西在路上丢了,公子们才想了个法,还说要给小公子一个惊喜。我也是冒着危险,才到鏖兀来卖东西的。好几个杂货郎因为大雪,今年都不来了。”
“个杂货郎?”阮久问道,“他们一共拦了个杂货郎?”
“没有百,也十吧。”
也就是说,他们一共做了百件的东西给杂货郎,就为了送一件到阮久手里。
阮久眨了眨有些湿润的眼睛,又好气又好笑地嘀咕了一句:“真是的。”
摊主打开箱子:“小公子看手套上边的耳朵,各家公子都是不一样的。我记得当时,八殿下戴着的是个虎头的。”
阮久忙问:“那魏旭呢?抚远将军的魏府的公子?还晏宁?”
可惜个摊主除了萧明渊,再不认得其他家的公子,记得也不清楚了,阮久再没办法从他里得知其他朋友的近况。
阮久一点失落,更多的是心脏被填满的充实的温暖感觉。
原来永安城的朋友们没忘记他。
阮久道:“好吧,我回去准备回礼,你明天来行宫这里,我把回礼……”
摊主摆手道:“我是杂货郎,又不是专门给你们送东西的,送一次就够了,难道还让我一直送?再说了,我也是碰巧才遇上小公子的,难不成小公子也要像他们一样,找几百个杂货郎?”
“我出钱请你再走一趟嘛。”阮久捏起货箱上挂着的那个“阮”字木牌,瘪了瘪嘴,“我是你的‘毕生追求’的小儿子,也不行吗?”
“阮老爷教导天下商人,行商要自己的骨气。我是杂货郎,又不是送信的差使。”摊主连连摆手,“不做啦,不做啦,小公子另找别人吧。”
被爹坑了,阮久也没办法。
“那好吧。”阮久点点头,“那你要是再见到他们,就替我给他们说一声,东西我都收到了,样可以吗?”
“好。”个请求,摊主倒是应了,“小公子什么时候,亲口对他们说才是。”
“我知道了。”
阮久起身,时候赫连诛也回来了,拿着东西在原地看着他:“软啾。”
想起朋友们,阮久不由得些闷闷的,让他帮忙买的东西也不吃了,转身要走:“回去吧。”
赫连诛追上去,把一大块肉递到他嘴边:“软啾,吃。”
阮久停下脚步,赫连诛不肯收回去,一定要他吃一口。
“软啾,你吃一口,我好不容易买回来的。”
阮久拗不过他,张嘴咬了一口,嚼了两下。
点香。
他再咬了一口,转身向回:“继续逛吧。”
乌兰与格图鲁同时笑了一下,王后还是喜欢鏖兀的,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喜欢的。
*
出了年节,虽然回暖,但天气还是冷的。阮久每天都戴着朋友们千里迢迢送给他的礼物。
没几天,太后又派了使臣过来。
赫连诛只觉得古怪。从前十年只派过不到五次的使者过来,回才一年,就派了四五次过来。
他当然不会觉得太后是在关心他,他心里清楚,太后看准的是阮久。
可是阮久“弃她而去”,离开尚京,选择跟着赫连诛来到溪原,照太后“爱憎分明”的『性』格,太后不刁难他、同样不会他,就算是好的了。
怎么回回都派人过来?
赫连诛不高兴,面对使者的时候,也是一副冷脸。
“又是什么事?”
那使显然是深得太后心意的人,一副笑脸,让人不好挑他的错。
“年节时候,太后娘娘广开宫门,宴请朝臣及其家眷,娘娘看着底下人等言笑晏晏,想起大王与王后,想着大王与王后还在溪原,心中一时难过,多饮了两杯酒。”
“其实娘娘让大王留在溪原,也是为了大王好。一则,让大王留在溪原念书,是先王的意思;二则,大王年纪还小,留在溪原多多磨炼,往后才更好接管鏖兀。”
赫连诛听不得些绕来绕去的铺垫话,又问了一遍:“到底是什么事?”
那使倒也不恼,心平气和道:“如今大王也长大了,再一年就十五岁了。大王也已经结亲了,娶了王后,实在也不能算是小孩子了。”
“所以,太后娘娘一为思亲,二为鏖兀考虑,请大王与王后——”
“回尚京去。”
赫连诛绝不相信他说的些话,心中一凛,只觉得太后绝对另有所图。
或许是她后悔了,现在想把阮久要回去;或许是朝政上什么事情,要拿大王做筏子。
总之肯定不是好事。
所以他下意识不想回去。
在溪原快快活活地待着多好?他要养精蓄锐,还没有到回去的时候。
于是他拂袖起身:“你带话回去,就说我年纪还小,在尚京与溪原之间奔走,我受不了。溪原城挺好的,我暂时不打算回去。”
他顿了顿,最后极其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多谢母亲好意。”
赫连诛不等使者再说话,就离开了。
纵使那使再心计,懂得忍耐,此时也忍不住冷下脸了。
到底怎么回事?尚京可比溪原好多了,大王怎么又不愿意回去了?
侍从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使臣请。”
使者也转身离去,还没走出行宫,就在路上撞见了一个二十来岁的梁人男子。
人一身绿衣,一双眼含笑望着他。
使者却不解,实在是记不起这人是谁。
于是他换了汉话:“阁下是?”
“大人不记得我了,从前在太后娘娘宫中,我们见过一面的。我是王后的陪嫁公子,柳宣。”
使者抬手行礼:“柳公子礼。”
柳宣回了礼,浅浅的笑意,浮在双眼之上:“太后娘娘让使臣来请王后回宫吗?”
“是。”使者叹气,“不过大王好像不太愿意回去,让我即刻回去复命。”
“使臣不妨在溪原多住两日,说不定再过两日,事情就有了转机?”
“公子是何意?”
柳宣笑了笑,却道:“溪原艰苦,大王与王后伉俪情深,甘之若饴,我却早就受不得了,想着早日回到尚京,侍奉在太后身边,得太后庇护呢。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劝王后回去。”
原来如此。那使皱起眉,大约些不屑于他随风倒戈、贪恋荣华,再同他说了两句客套话,就离开了。
柳宣望着他离开,眼中笑意渐渐消失。
前些日子思量的事情,他最终还是想明白了。
他要封侯拜相,权倾朝野,还是要拜到太后门下,才是正途。
凭心计来论,如今赫连诛年纪尚小,去年在尚京一场兵符之争,就落了下风。而太后不费一兵一卒,兵符兜兜转转一圈,又回到了自己手里。
论心计,如今是太后略胜一筹。
长远来看,倘若他奉太后为主,往后不可限量;赫连诛可不太喜欢梁人,他唯一喜欢的就是阮久。就算往后赫连诛重掌大权,阮久照样是王后,阮久在的时候,所人都会想起,他柳宣从前是王后的陪嫁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