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诛的两个老师,庄仙与刘长生是同一届的举子,刘长生端正规矩,备受梁国朝中官员推崇,庄仙则恰恰相反。
所以那年在梁国的科举,刘长生挂榜首,庄仙则名落孙山。
后来庄仙独自一人来了鏖兀,得先王赏识,成了鏖兀的第一位汉臣;刘长生则在梁国任职。
两人曾在十余年前交过,余年前,鏖兀与梁国的第一次和亲,两边派出交接的使臣,就是他二人。
火光映在阮久脸上,他撑着头,看着庄仙:“这样看来,好像刘老头比较厉害一点。”
庄仙不悦,刚要开口,阮久看火堆里还没烧完的功课,悄悄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把往里边推了推,让它焚烧得更彻底一些。
“不在我心里,你最厉害。”
庄仙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了一会儿,庄仙又问:“他都教些什么?”
“教我鏖兀话,教小猪的……”阮久想了想,不好意思,“我不怎么听得懂。”
“听不懂?”
“嗯……”阮久试图为自己找个理由,“主要是他说得太奇怪了。”
“奇怪?”庄仙的语气也有些奇怪。
阮久还以为庄仙要笑话他了,却不想庄仙一抚掌,大声笑:“对,奇怪,奇怪就对了。”
“啊?”阮久疑『惑』地抬起头。
“他这人就是喜欢故作深,赫连诛被他教了几年,都学坏了。”庄仙握住他的,“你是个好孩子,还没被教坏。”
阮久受宠若惊,使劲点头,表示赞:“我爹老让我跟着他学,但是我就是学不好。”
“这是他的问题,你没问题,你多聪明。”
“我学不好,他还我板。”阮久委屈。
“太过分了!”庄仙震怒,搓搓他的心,“明明是他的问题,他还你的心。从今天开始,我教你。”
本意只是抱怨的阮久:???
他犹豫:“我已经学会鏖兀话……”
“你别怕,我不你板。”
阮久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阮久看了一眼赫连诛:“那小猪呢?你也教小猪吗?”
庄仙跟着看了他一眼:“不教,背叛师门、投靠敌人的小混账,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
阮久用“好可怜哦”的目光看着赫连诛,赫连诛却不甚在意,仿佛他早已经料到了一切。
让阮久把功课带来,让庄仙烧了,在他的计算之中;庄仙要教阮久,而把自己“逐出师门”,仿佛也在他的计算之中。
他靠在草垛上,枯黄的牧草在手指上绕了好几圈,用鏖兀话说了一句:“软啾好好学哦,再一阵子,我对软啾唱情歌,软啾就听得懂了。”
刘老先当然不会告诉阮久,“情歌”的鏖兀词怎么说,所以这一句话里,唯有这一个词,阮久听不懂。
阮久不明白地看向庄仙:“老师,他在说什么?”
庄仙顿了顿,跳起来,把草垛给掀翻,不想赫连诛先他一步,从草垛上滚下去,直接扑进了阮久怀里。
*
阮久爱极了庄仙养的那只小羊羔,还想晚上抱着睡觉,但是庄仙不肯,说石头屋子里冷,他晚上就靠着这只小羊取暖。
阮久在是喜欢这只小羊,想了想,最后把米饭留下了。
作为交换。
馒头又离不开米饭,只能把馒头也一起留下。
于是这天晚上,庄仙是在一只狼和一只狗的陪伴下入眠的。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那只叫做米饭的小狗给『舔』醒的。他捏着开饭的后颈,把提起来。
“我没死,你吃尸体还早着呢。”
他翻身坐起,然后阮久从他身后的草垛上探出脑袋:“老师。”
庄仙回头:“什么?”
“老师昨天说,要教我鏖兀话,还不板的。我特意来请老师起床洗漱。”阮久看着他的脸,“不现在,老师好像用不着洗脸了。”
庄仙胡『乱』抹了把脸,嫌弃地皱起眉,伸手要抹阮久,阮久连忙躲开。他又把米饭捞来,在它身上抹了两下。
湛蓝的天空下,有青绿的牧草与洁白的羊群。
阮久抱着羊,双『揉』搓着羊耳朵,失了宠的小狗与小狼懒懒地趴在他身边。
阮久就这样被一群动物簇拥着,看向庄仙:“老师,可以开始了。”
庄仙盘腿坐在石头上:“你都懂得哪些鏖兀词了?说来听听。”
阮久随口背了一段刘老先要他背的文章,庄仙嫌恶地皱起眉:“这有什么可学的?全部忘掉,我教你。”
他一扭头,就看远处有一个高大大的金发姑娘正在喂羊,他张口就来了一句:“彩云般的姑娘诶!”
这句阮久倒是听懂了,他睁大杏眼:“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庄仙继续唱歌,“绵羊一样的姑娘啊!”
唱到兴起之时,他直接站在石头上,朝姑娘挥手。
阮久:“你看人家根本不理你。”
“害羞。”庄仙,“你不懂。”
“好吧。”
“来。”庄仙把他拎到石头上,“你也唱一遍。”
“这样不好吧?”
“你是不是不敢?怕赫连诛气?”庄仙咂咂嘴,“啧,太可怜了,身为王后,连唱个歌都不行。”
“谁说的?”阮久抱起小羊羔,让小羊踢了他一脚,“你先唱,我跟着学。”
“好,听着啊。”
鏖兀民歌惯爱用动物比人,庄仙跟着唱一句,阮久就跟着学一句。
开始阮久还规规矩矩地跟着学,后来庄仙越长越大声,阮久为了压他,也扯着嗓子嚎。
可称得上是“响遏行云”。
唱完一首歌,阮久嗓子都哑了。
庄仙又问:“你会不会其他的?”
阮久点头:“你别那么瞧不起人。”他看了一眼远处那个金发姐姐,想了想,也喊了一句:“奇伦山上的太阳!”
庄仙不屑:“这算什么?”
阮久忙:“我还会喀卡那边的方言版。”
他去喀卡的时候跟着动物三兄弟中的臭鼬学过两句,他显摆似的,舞足蹈的:“北边冰雪的部落,是狮王的栖息地。狮王醒来之时,嗷呜——”
庄仙扶额,别过头去,努力忍住笑:“我会狄力那边的。”
“狄力在哪边?”
“也在北边,不在西北边。”
原本好好的鏖兀话教学,最后变成了显摆大会。
阮久才来鏖兀一年,当然比不在这里待了好几年的庄仙。
他在是没有存货了,想了想:“不公平,我会大梁那边的方言。”
“说一个我听听。”
阮久清了清嗓子,念了一句扬州小调。
“这算什么?我会青州的。”
“我也会!”
两个人就梁国方言较量了一番,把梁国十来个州郡都说了个遍,在是说无可说了,庄仙又看向那个金发姑娘。她已经喂完羊了,正解下围裙。
“她怎么总是不回头呢?”庄仙问阮久,“你还记得我教你的那个鏖兀民歌,头一句怎么唱吗?”
阮久凝眸,『摸』着下巴,想了许久,就是不肯说自己忘记了。
他心里不太确定,嘴上却不肯认输:“当然记得,不就是那样唱嘛。”
“你唱,看她回不回头。”
“我唱就我唱。”阮久扯着嗓子,“闪电云般的姑娘啊!”
草原上常有晴天霹雳的时候,因此“彩云”与“闪电云”,是相似的发音。
庄仙“扑哧”一声,在是忍不住了,蹲下拍着石头大笑。
阮久摇他:“完了完了,我是不是唱错了?她怎么回头了?”
阮久再看了一眼,更加害怕了:“糟了,她朝我们走来了,我们要跑吗?”
“跑什么?有姑娘家找你,你不去和她说说话,还想跑?”庄仙站起身,推了他一把,“去。”
阮久只是怔怔地站在原地,皱着眉头,很『迷』『惑』的样子。
庄仙再推了他一把:“快去呀,我帮你拦着赫连诛。”
阮久指了指前面正朝他走来的“金发姐姐”,弱弱:“乌兰。”
“……”
“乌兰,我的后妃。”阮久抿了抿唇,“男的。”
在是乌兰的头发太漂亮了,身段也很不错,老眼昏花的庄仙把他错认成姑娘,阮久也没怎么仔细看,就朝着人家唱歌。
阮久恨不能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最后立上此人已死的墓碑。
庄仙看了他一眼:“咱们跑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
要是乌兰问起来,就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是两个长得很像他们的人唱的歌。
两个人一拍即合,阮久抱上小羊,带着一群小动物就要逃亡,偏偏这时候米饭咬住了他的衣角,不让他走。
“松口!”
阮久试图把拖着一起走,庄仙:“别管了,咱们先跑了,又不会出事。算了,我先……”
阮久想要拉住他,下一刻就被乌兰按住了脑袋。
“王后在做什么?”
阮久转回头去:“没做什么,我在和老师学习。”
乌兰笑了一下:“王后刚刚唱的什么?”
“不是我。”阮久顶着他的目光,梗着脖子,“刚刚没唱歌,你听错了。”
乌兰眼中带笑:“闪电云般的什么?”
阮久咽了口唾沫,眨眨眼睛:“姑娘。”他拍拍乌兰的肩:“所以不是在说你……你长得太漂亮了……”
“庄先稍微教些好的吧。”乌兰叹气,转头去看庄仙,庄仙却早已经逃走了。
“我觉得这个就挺好的。”阮久小声嘀咕,“比刘老头教得好多了,起码我以后不会弄混彩云和闪电云了。”
*
课外教学因为老师的失误而告一段落,下午就改成了室内教学。
阮久抱着小羔羊,坐在老师面前:“老师,又可以开始了。”
庄仙还有些不自在:“啊,那就开始吧。”
“老师,开始之前我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