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卯时,洪渊穿戴整齐,便去觐见吴王复命,庞氏兄弟也一并跟着去了。
郡主则领着沈幽荷和夜承枫,早早出城,来到城郊一处采石场。
采石场的看门人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在看到郡主出示的令牌后,便领着三人沿着乱石堆里的羊肠小路七拐八绕,在走过数个岔口后,来到一处半间屋大小的山岩前。
那汉子双掌按于岩面上,猛然发力,那山岩竟发出磨盘般的声响,随即从中间裂开一道石门,夜承枫看那汉子运气发力收掌一气呵成,忍不住喝一声彩,那汉子倒也谦虚,道一声“见笑”后,便退到一旁。
郡主领着沈幽荷和夜承枫,推开石门,走了进去,里面是一条一人宽的石道,每隔二三十米,石壁上便燃有一支火把。借着火光,能看到两侧的石壁上,挂满了斧钺刀叉各种兵器和各式甲胄,倒像是一处藏兵洞。
三人沿着石道一直走了约有两里地,出现一处向上的台阶,台阶尽头,也有一道石门。推门出去,竟是身在一处假山内,再看周围,有水塘有修竹,有小桥有观廊,明显是一处大宅的后花园。
郡主道:“这里便是都督府后院。”说着抬头看去,一眼就看见一座高楼,指着道:“我爹和谭司南就在那里,我们走。”
夜承枫顺着郡主手势看去,只见距三人约有二十丈远的地方,一座高逾五丈的青砖塔楼巍峨矗立,较之周围的屋舍,好似鹤立鸡群。
夜承枫知道这塔楼应是瞭望台,上到王侯将相,下至富商巨贾,只要府院宏大,都需建造这样的高塔作为警戒防盗之用,一般四周都设有警卫,没有允许,不得靠近。
夜承枫见郡主信心满满,知道定是王飞虎安排妥当,便跟着郡主出了后花园,直奔塔楼。
果然,一路上不见半个人影,塔楼下也无人看守,三人畅通无阻进入塔楼,一口气上了七八十级盘旋式台阶,才到最上面的塔室。
塔室空空荡荡,只有一口铜钟悬于正中,若有紧急情况,则撞钟示警。
郡主走到悬空横挂的钟杵前,一跃而上,站起恰能摸到室顶,郡主抬手连叩室顶六下,室顶豁然打开一三尺见方的入口。
郡主将令牌出示,片刻后垂下一段绳梯,郡主顺着绳梯就爬了上去,沈幽荷和夜承枫也跟了上去。
来到上面,竟是一间密室,布置的犹如行军营帐一般,地图、沙盘、案几、火盆样样俱全,火盆中炭火正旺,温暖明亮;密室的西南和东北两角落,还各有通道,看来这密室之外,还另有天地。
夜承枫三人的入口是在这密室的南墙根下,一名军士正收拾绳梯,再将入口闭合后,道:“三位请在此稍后,我去通禀。”说着就从西南角处的通道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就有三人从东北角的通道快步走了进来:为首之人正是护国候王飞虎;身后紧随一人,方脸阔口,金刚身形,面带虎相,隐隐有杀伐之气;最后进来的是一中年文士,手持羽扇,一袭白衣,显得儒雅多智。
郡主自是一眼就认出这三人,忙欢天喜地上前参见,王飞虎先与沈幽荷和夜承枫二人见过,感慨道:“天下危局,全赖小主和夜公子及早察觉,才不至坐以待毙,无力回天。”
说完,便将身后两人引荐给沈、夜二人:那虎面之人正是谭司南;而那中年文士,则是素有“冢鬼”之称的军师孙达。
谭、孙二人对沈幽荷是久仰大名,见此等传说中的大隐之士竟也出山,更知事态危急。
王飞虎接着道:“这里没有外人,京师的巨变,吴胜和黄贞龙的阴谋,我已说与谭都督和孙军师。”说着转向谭司南道:“大用,还是你向小主阐述一下目前局势吧。”
谭司南点头,一双豹眼扫过沈幽荷、夜承枫和郡主三人,虽谦恭有礼,但眼神自是刚勇凌厉,嗓音低沉,却显雄浑有力,道:“小主和侯爷定下将计就计之策,末将只是依计行事罢了。末将从军中大狱选一体态极似末将之人,斩其首级,以无头之尸冒充末将暴毙之身。我们料定吴胜的目的只在于虎符,一旦虎符得手,他必不会怀疑尸身有假,便将虎符置于尸身之内。果不其然,末将暴毙消息刚一传出,那吴胜就似早有准备一般,亲率百名军士到府探视,大有掘地三尺搜寻虎符之意。待虎符到手,吴胜便命人收敛尸体设立灵位,又命人持虎符调兵一千,围住都督府,要水泄不通,严防死守,美其名曰守护我在天之灵安息。第二日吴胜颁布谕令,告之全境,简言之,就是:‘谭大都督暴毙,身后事尽托吴王,军中事务,悉遵虎符。’这几日,吴胜持虎符大调三军,原岭阳旧部,悉数北上,似有所图,末将五万新军,全部调往南部山区,屯兵于蛮荒之地。若非侯爷告知末将小主已安插心腹入主岭阳旧军,那此番调兵,必使我们尽失岭阳之地,末将也无颜面再见圣上。”
沈幽荷道:“委屈都督了。都督忠勇谋国,世人皆知,有都督在,岭阳必掀不起什么大浪。”
王飞虎道:“那庞家兄弟,是否已随洪渊去见吴胜了?”
沈幽荷道:“正是如此,待稍后回到洪府,自有消息。”
谭司南道:“小主不必着急回洪府,就在此处安心待着,郡王府一有消息,我这边也能知晓。”
郡主坏笑道:“想不到刚直不阿的谭伯伯,竟然对吴王也派出细作了?我记不得当年是谁在我爹军营中,一气斩杀七名奸细,还大骂敌方是宵小之辈。”
谭司南看向郡主,一本正经唬道:“丫头穿上男装,还是恁般的嘴尖舌滑。你要知道兵不厌诈,知己知彼,这些可都是你爹教我的。你要再折损老夫,当心你爹脸上挂不住,将来给你找门厉害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