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夜来:“可你岂非是整间鬼市的主人?”
“谁说我是鬼市的主人?”谢琅悠悠道。
孟夜来奇道:“不是这里的主人?你怎么能在这里铺开法场?”
谢琅莞尔道:“这里已是北境鬼域。鬼域结界之中,处处都是我的法场而已。”
孟夜来顿首:……懂了,谢琅不是歌坊之主,也不是鬼市之主,他只是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大地主,而已。
鬼市虽是谢琅的地界,当时也只不过他是信手一捏而已,谁料后来前来此处的妖魔鬼怪乃至各门各派混不下去的修士越来越多,齐聚此处。
因为有法场的压制,哪方也无法制服对方,既然东风压不倒西风,西风也别想扫荡东风,几百年下来,渐渐自发地形成了这一处流通买卖的鬼市。至于鬼市里面有什么鬼怪,这些鬼怪做什么生意,谢琅一向从来不管。
在商言商,来这里的人于是心照不宣默认:无论外间如何,这里是休战区。
是啊,又不是千年前镇鬼之战前后那般剑拔弩张的氛围了,对于前来寻欢作乐的富人来说,隐蔽堕落的乐园怎么能被打打杀杀的事情玷污?
当然,也会有不少被追杀的鬼怪精魅和修士方士逃进这里,鬼市的确也并不插手,但那能不能躲过追杀,一切凭本事。
谢琅说得随意,“处处都是”“信手一捏”,轻描淡写,仿佛容易铺开一处偌大的法场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孟夜来听完,酸溜溜地道:“有钱人就是大方……要是我有这么一个鬼市的话,我就收租。趿着拖鞋,腰间别一串钥匙,这些歌坊啊当铺啊场啊,挨家挨户地收租……”
刚听到“北境鬼域”几个字,孟夜来便想起自己从乱葬岗里爬出来的事情,道:“谢琅,你不知道吧,我也到过鬼域里面呢。”她指了指头顶,“这上面,是不是有很多乱葬岗?”
谢琅笑道:“非但有,而且还有几座坟茔是鬼市的入口。”
偌大的鬼市,出入口自然不止一个。孟夜来小声呼道:“如果早点知道这个就好了——”
歌坊第一层中庭两侧立着华丽的灯树,这两株灯树有三层楼高,灯火辉煌,映得少女面上那拙朴可怖粗眉怒目的傩面也闪闪发光。
她笑道:“知道地下还有这么多人模狗样的修士在这里逍遥快活,我当时也不会那么害怕了。”
她曾经以为,一般会在鬼市混迹的人,要么穷,要么苦,要么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得不来到这非阴非阳不人不鬼的地方,现在她已经不这么觉得了。或者说,她曾经的想法只适用于那些鬼市最底层的小鬼和生人,而如今眼前这些坐着幽灵舟飞上绝壁的人乃是第四类:寻欢作乐寻找刺激的人。
因为看不见面孔,所以宣泄得格外赤-裸裸。
这些遮去面容才敢放浪形骸的人甚至没有路边小摊上各种奇奇怪怪的妖魔鬼怪来得可爱可亲。
谢琅站在她身边,忽然微笑道:“把你丢在鬼域的那些同门,你想不想去找他们?”
小白知道当时在乱葬岗发生的事情,那他知道自然也不奇怪。谢琅说这话时,虽看不见表情,声音也是笑吟吟的,但不知为何,无端端便透露出一股削寒的冷意。
找他们做什么?自然是帮他算账。替她报当日抛尸之仇,被贴上转阴符之恨。
谁料少女当即道:“不想。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我这辈子都不想要和他们有什么纠缠。这辈子任何时候不不想见到他们。”
这句话她说得十分果断干脆,显然不是轻率之言,而是早已经深思熟虑过后才得出的结果。
旋即,她想了想,又侧首笑盈盈地看他,道:“喂,谢琅,往好的方面想,要是没有那桩事情,我也不会认识你……你们嘛。”
说话间,百里明亮已经看到他们,走过来会合,道:“方才有人说见过鬼医,但我找上去时,又找不到人了。”
孟夜来没有见过鬼医,奇怪道:“这里的人都带着面具,怎么知道哪个是鬼医?他们难道都能认出鬼医?”
谢琅笑道:“很简单,因为鬼医有胡子。”
百里明亮接道:“不错。面具虽然能遮住脸,却遮不住胡子,尤其是他那一丛乱蓬蓬淡金色的大胡子,面具戴不戴的,见过的人都能认出来。”
几人正欲再去找鬼医,忽然,身后的中庭内响起一阵嘈杂议论之声,转头一看,竟是一个白衣少年持剑闯了进来。
持剑倒也没什么,不远处也还有十数名面遮薄纱的舞姬在雪白的兽皮舞筵上舞剑胡旋。
引起议论是因为,这少年的脸上没戴任何遮面的东西。
看见这里带着各色各样的面具的人转头看他,他显然有些慌乱。
——无论是谁,被一群蒙面的人盯着,都不免有种赤-裸裸的感觉。
孟夜来则更加惊奇,因为她发现她见过这个白衣的少年——他来她的甜品铺买过吃食,而且因为他当时的同伴而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他好像叫……“椰子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