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兰虽然单纯,却并不笨。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即便是相公为她说话,可公婆掌管着亲生儿子的婚姻大事,要是他们死活不同意的话,这门亲事也是白搭。
郑直心里其实也没个谱,老爹还好应付,他那个眼里揉不进一粒沙的老娘可就难说喽...
不过幸好一家子都是穿越过来的,有“自由恋爱”的观念,如果执意要娶沈心兰,家里也不会不同意...吧?
想到这里,郑直心虚道:
“...兰儿,你放心,我爹娘很好说话的,他们一定会接受你。”
“嗯,我相信你,相公。”沈心兰想到了什么,接着说,“听叔叔说,你们明天就要走了?能...能不能带上我一起走?”
郑直一听这话,顿时慌了神。
本来打定好主意,提前做好家里人的心里工作才让你们见面的,可不能乱了计划。
“兰儿,去李家屯路途遥远,你一个女孩子家就别出远门了。再者说,我们一大家子马上就要搬来宁丰县城了,你没必要来回折腾的。”
一提到搬家,沈心兰的目光顿时热切起来。
“那太好了啊!兰儿还以为要搬去李家屯,正愁怎么收拾一下呢...”
“明天一大早,我得跟着铁柱叔去趟衙门那边,拜托邢捕头给推荐个好一些的房子租住,以后我们郑家恐怕要长期住在宁丰县城了。”
沈心兰听着听着,忽地眼睛闪亮,微笑说:
“相公何苦另找房子租住,这儿不就有现成的么?”
“这儿?...”郑直没反应过来。
“沈家祖屋,以后就姓郑了。”
“这不行...”
此话一出,郑直“噌”地一声起身,有些惊色。
“兰儿,这是你们沈家的遗产,我们怎么好意思...”
“相公,以后你我都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你们我们。”沈心兰甜甜一笑,“连奴家这个人都是郑家的,何况这祖屋呢?你放心,我爹临死前立下了遗嘱,谁要娶了我,这房子就是谁的,即便沈家本家来了也没用。”
在古代不像郑直前世那般开放,女子嫁出去就真正是泼出去的水,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但,女人的地位低微,像沈父那般肯为女儿立下遗嘱的,简直是凤毛麟角。
恐怕还是担心女儿太丑以后嫁不出去,所以才把祖宅当做嫁妆一并送出去,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沈家祖屋有正房两间,东西厢房四间,还有个院子,足够郑家人一起居住了。
不过郑直心里面还是不能接受,为难道:
“兰儿,相公要是接受了你的好意,那不就成吃软饭的了?不成不成...”
沈心兰神色黯然:
“郑家搬来城里,要不肯接受沈家祖宅,便是不肯接受我,以后...以后奴家更抬不起头了。”
“有那么严重?那...那我接受好了,不过得回去跟爹娘说明一下情况。”郑直如实说道。
“嗯。说起郑家,相公能跟我细细聊一聊么?等见了公公婆婆和小姑子,我也不至于话中出错,或者做些不适当的事情,惹家里人生气。”
“兰儿,你的心思倒是缜密,好,我跟你聊聊也无妨。”
郑直当然不能跟兰儿说起他们一家子穿越的事,就是坦白现在也不是时候。
幸好老爹郑大乾把郑秀才前半生的事迹全部交代给家人,以防他们说漏了嘴,郑直才不至于在未婚妻面前露馅。
沈心兰仔细听了郑家的故事,暗暗为他们一家子鸣不平,同时有些感同身受。
“相公,你的本家怎么如此可恶?郑家在真定府也算是有名的大户人家,就算是要厚此薄彼,怎能把庶子逼迫到这个地步?但凡分相公家一些田地,也不至于来李家屯那苦寒的地方遭罪啊!”
“娘子说的是,本家人是可恶之极,要不是有铁柱叔帮衬,我们一家四口如今早被冻死了...”
郑直本来对他那个“未曾谋面”的大伯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但这次有机会细细梳理这一世的背景,才惊觉到世态炎凉、人情淡薄。
“说起来,我那本家也是宣德府的大户,只是很长时间没见过了,我爹去世的时候,他们倒是露过一面,只是丢下点银子就走了...”
“那咱们真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喽?”郑直不禁打趣道。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沈心兰默默念着出神,竟然呆住了。
这就是诗词的魅力,能让人产生心底的共鸣,郑直不经意拽了一下文,要搁到前世肯定翻不起一点浪花,可在大绥朝,这般动人的诗句可谓是空前绝后,百分百会引起文坛轰动。
看着沈心兰沉浸其中,郑直暗道一声不妙。
“这句诗真有意境,是相公作的?”
“啊?我哪有那个本事,偶尔听来的,正好拿来用,让兰儿见笑了...”
沈心兰倍感疑惑,只觉得相公的话中隐瞒了什么,不过又想想这倒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就没再细问下去。
郑直暗暗松了口气,自觉以后还是少拽文的好,被人误会可不得了。
“相公,你歇息一会儿,我收拾一下碗筷。”
沈心兰起身开始收拾饭桌,郑直急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