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程从来不担心自己的气势压不过别人,他锦衣玉食长大,习惯了旁人的追捧,高高在上的姿态,随随便便拿捏一下,就够旁人担惊受怕许久
。
说来也很奇怪,治鸟分明只是一只蛇妖,澹程却在他身上看出来一些难以遮掩的气度。某些举手投足时的动作,品茶时执起茶杯的手法,甚至是普普通通提起衣摆掩住双腿的动作,都带着一种微妙的色感。
那并不是什么下流的形容,倒不如说,在澹程这里,称得上是最恰当的描述。
不是莺莺燕燕们娇花弱柳之姿色,而是另外一种感觉,在他看来,极为玄妙地融入进治鸟的气度中,挑眉抬足尽显风流韵味。
再确切些,就是一种“刚刚好”。
撩得人心不上不下,多一分则艳俗,少一分则寡淡。
无有长久教养,是绝对修炼不出来的。他见过不少大家闺秀,还有自诩“风流浪子”的少年郎,在这一途上的追求,近乎入魔,却不及蛇妖半分。
这不免让澹程多了几分好奇,这些谜团萦绕在治鸟身上,反而更多了叫他迷恋的魅力。他从来对自己的欲求坦诚,喜欢就是喜欢,第一眼见到,就不是单纯地想要做朋友。
可惜不能直说,太过唐突,会显得轻浮。
至于有些人,自己不愿意抓紧机会的,何苦还要耽误人家,不如拱手相让。
“你既然坐了我的轮椅,要不要今天来我家住呀?”澹程想着,如何多找些机会,将这条蛇妖从寺庙里带出来,藏到自己家中,“正好你今日救了我,我还想着如何报答你一番,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生怕筹码不够多,他继续往下说:“吃完了我还可以陪你练练走路,啊,你放心,不会有人笑话你的,真正在家里工作的侍从们,为人都极好。”他正在这样忽悠着,山下传来一阵骚动,不就就听到大批的人喊着他们的名字。
想来也是,兔妖追着他们过来,两位侍卫自然就有了逃脱机会,算算通风报信的时间,也是时候了。一说起兔妖,澹程仍旧心有余悸。
他记得自己见到治鸟时,治鸟似乎正在修炼什么,旁边瘫着一只杂毛兔子。等到他们关注点挪到治鸟的腿伤,回过神,那只兔子就已经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怕治鸟回过神来真得吃了它。
不见就不见了,这样胡作非为的妖,最后是不要来。
果然,那一群人里,有个穿着富态的女人,一头油亮长发高高挽起,耳朵上挂着一对银耳环,却与手腕上的空空荡荡并不相搭,似乎是今日上香,特意摘下来替换过的。
只不过再怎么换首饰,打扮上还是跟澹程相似的讲究,远远见到了三人,指着这边,大声唤:“他们在那边!”随后就有一群侍从朝他们跑过来,手中拿着小瓶子,应该是跌打损伤的药剂之类的。
富态女人紧随其后跑过来,拉着儿子左看右看,没少鼻子没少眼,可算放下心来,一扭头就看见坐在轮
椅上的治鸟。
夫人爱漂亮,也是爱到骨子里了,从来没见着这么好看的人,眼睛都亮起来:“这位公子是?”
“是儿的新朋友。”澹程率先抢答,治鸟听了,随即点点头,紧接着澹程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在山上遇到些三言两语解释不清的事情,要不是我这位朋友,恐怕我的小命就要没了,这可是我的大恩人。”
他说到“人”时,对治鸟眨眨眼,显然已经做好了替治鸟隐瞒的打算:“我刚邀请他近日来家中做客,父亲总教我知恩图报,正巧我这位朋友腿受了伤,在我们家里休养,再合适不过,就是不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他说完,看向治鸟。
周边有长辈在的时候,澹程的确是非常会装光风霁月大公子模样了,丝毫不见方才三人一起凉亭聊天时的放纵模样。
被几双眼睛盯着,治鸟似乎还很茫然,如同有雏鸟情节一般,目光不自觉移向了尘。“即便在人数众多情况下,蛇妖还是下意识依赖着自己”这件事,让了尘有了微妙满足感。然而察觉到自己因蛇妖变化的心情,那份满足随即被焦虑替代。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果然跨夜了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