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秦尽和李导一起乘着出租车来到了大会地点。
这是一个类似于庄园的地方,面积非常大,透过外面的栅栏,可以看见里面的人随意活动。
这大会听起来严肃,实则就是一场交流会,没有固定的场合来专门商谈,到处都是西装革履、商业名流站在一起聊天,或者来回走动。
他们穿过外面的空地,走进里面的大厅,偌大宽广的空间被金碧璀璨的光笼罩着。里面有人拿着高脚杯坐在一处任意摇晃,有好几个人围成一堆边客套地笑边商谈着最近国际发生的重大事件……
到处都是声音,却不让人感觉躁乱。每个人都是气度非凡,洋溢着自信,对当下的一切侃侃而谈。
李导见状,赶紧跟秦尽道别,之后加入了谈话的圈子里。
秦尽一个人站在灯光下,橙黄色的光撒在脸上,额前的头发却给他的眼睛留下了一片阴影。
在这种场合下,明明和周围的人近在咫尺,就像是隔了一层看不见的墙。
无论是气度还是穿着,都在这人群里属于上等。却不知为何,没有人上前和他交流。
人潜意识都是趋利避害的,他们下意识瞥了秦尽一眼又赶紧将眼神躲开。秦尽一看就是非富即贵,本该是拉拢的对象,然而他们感觉自己招惹不起。
秦尽听着周围的动静,眼眸半睁开,脸上缓缓露出标准的笑容。
他貌似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每走一步写出贵族的姿态。他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大厅里,来回走动,似乎在寻找着一个重要的人……
他的衣服干净整洁,没有一丝褶皱。外表十分的干净,加上优质的外貌像是一个完美的人。
他走着走着,突然听到有人在悄悄指着不远处的一个老人。
“那位是谁?怎么没听说过,但感觉不是什么普通人。”
“我也不太清楚,但听说是临家的,好像是临家的一个老管家?”
“管家?管家很厉害吗,为什么一个管家也得邀请之列?莫非那封邀请函也是托关系得的?”
“不是这个样子,听说是主办方特别郑重把邀请函交到管家手中。那位管家可不是一般人,听说在临家地位非凡,无数临家子孙看到他都非常恭敬……”
秦尽听着声音,眉头轻皱了一下,转过头迎着灯光看向那处……
目光随着场景的转换没有任何波动,然而等到目光看向暗处角落的那一瞬间,早已学会演戏的他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神情瞳孔猛缩,呼吸一窒……
那是一个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的老人,他睁着眼睛看着大厅的每一个角落,其眼角有一颗很明显的痣。似乎是站的有些疲惫,他在暗处的沙发上坐着。
秦尽怔怔地看着那个人,一直与世界演戏的他忘记在此刻带上了他的伪装,当初的镇定自若一瞬间的不复,像是刮起了一场狂暴搅得他脑子几乎碎掉。
他手掌攥住,发出“咯咯”的声音。他闭上眼,尽量调整此刻有些不平的呼吸。
仿佛天旋地转,秦尽站在原地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但仍是抵挡不住大脑的晕厥,他闭着眼,咬着后牙。过了大概不到一分钟,他眼睛缓缓地睁开,当初的激荡已经归为平静……
那一刻,他周围的气息一沉再沉,却重新露出了那副笑容,只不过比之前的更深,更让人琢磨不透。
他轻笑了一声,仿佛又是那个贵族青年,与生俱来的气质盘旋在他周围。
他所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标准。
秦尽朝着老人的那个方向走去,经过附近的桌子,他不经意间拿起一把小型水果刀藏在袖子里,想做什么事没发生一样继续表现出贵族的姿态。
秦尽走路向来很稳,包括走到老人身边他的气质丝毫未减。
老人明显是看到了他,抬起了自己浑浊的双眼。
当他看见了秦尽的模样后,怔了一下,将秦尽从头到脚打量,之后摇了摇头。
老人露出了一副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此后指着面前的空沙发对秦尽道:“坐吧。”
秦尽低眸看了他一眼,之后坐了下来。
老人眯着双眼,眼神有些复杂:“你就是临原给帖子的那个孩子吧?”
秦尽手指动了动,抬起眼皮淡笑着:“您知道?”
“他是我看到大的,他做什么事我都知道……”
说着,他又仔细看了看秦尽,尤其是那混血的标志,像是在回忆什么。
“你的另一半血统是w国的?”
“对。”秦尽轻笑一声,拆开了桌子上的一瓶啤酒放到嘴边。
老人也是笑了笑:“w国的混血都是你这副模样……”
说着,他眼睛闪过一抹追忆,却又瞬间消散。
他仿佛早已经料到:“临原是不是一开始就打算把你当儿子的?”
秦尽顿了顿,却又很自然回道:“没错。”
老人笑了一声:“我就知道是这样……”
秦尽手指动了动,将瓶身攥住,却又不敢太用力被对方发现。
老人又问道:“你知道他为什么想让你当他儿子吗?”
这个答案其实在秦尽心目中早已想过千次,他垂下眼眸散漫地喝了一口酒,做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
“因为我长得好看……”
“不是。”老人摇了摇头,颇有神秘。
秦尽眼神微动:“……因为我有气质?”
“不是……”
“……因为我礼仪做得好,穿着也整齐?”
“不是……”
秦尽眼底微光不停地晃动,他喉结动了一下,有些沙哑道:“因为我爱干净,他不是……有洁癖吗?”
老人依旧摇头:“都不是,你说的一切都不是。”
“那是为什么?”
老人抬起头看着他,尤其是他的头发,他的眼睛……
“因为你是个混血,因为你的发色,你瞳孔的颜色……甚至你的肤色,你头发卷起的弧度……”
秦尽听后微怔,他低下头,脸上的神情看不清楚。
老人继续问道:“上过大学吧?”
秦尽的声音很哑:“上过,a大。”
老人感叹道:“a大呀,那可是世界顶尖的大学。对了,你既然在w国上学,那你听过萨德恩斯这个城市吗?”
秦尽眼睛微睁,嘴唇蠕动,随后道:“听过,那是w国数一数二的繁华都市。”
“繁华……”老人的眼睛更加浑浊:“现在是繁华,估计你是没见过十五年前的萨德恩斯……那个地方,在当初可是世界有名的混乱。”
他喝了口水,缓了一下继续说道:“那里虽然充满着危险,同时也有无数的机遇……”
“十五年前,我就跟着临原一起去了萨德恩斯。然而,经历最多的不是生意上的事,而是……一个小孩……”
……
冬日里寒风大雪给这座城市披上了一件白衣,窗外的风声尤为的大。
临原来到这座城市已经整整一天了,白天里对方要价太高,他们没有协商成功。
夜晚,他穿着唐装站在窗户边上,眼神深邃地看着夜幕下的茫茫大雪。
他是父亲和第四任妻子的孩子,他出生时父亲已年迈,家族大权早已不在父亲手中。
兄长们将大部分财产揽走,留给他的甚至没有一个旁系多。
今年他二十二岁,正值青春奋斗之际。自上高中开始规划事业,到现在过了七八年了,加上临家的影响力如今的他在国内已经有了一番成就。
然而他这点钱还是不够看,在帝都这样繁华的地方可以说是九牛一毛。
为了让自己的势力迅速扩建起来,他挺而走险和从小照顾他到大的老管家来到了萨德恩斯这个混乱的地方。
他一人看着窗户,茫茫大雪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只不过从小到大就习惯一个人安静地站着。
过了一会儿,老管家过来给他披了一件外衣,又端着热气腾腾的晚餐对他说道:“少爷,先吃点儿吧?”
临原摇了摇头,眉目间是不符合这个年龄的神态。
室内的炉火有些大,烤的这个屋子有些闷热。
恰逢今日生意没有谈成,临原紧了紧衣服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屋外凛冽的寒风刮到脸上让人的脸有些生疼,临原却神色不变走了出去。
萨德恩斯太过于混乱,老管家担心陵园出什么岔子赶紧跟着,两个人就这样走在大雪中。
这里的贫富差距很大,门口的路是平坦的,然而多走几步却凹凸不平,甚至越走越泥泞,周围的环境也越来越差。
也许……这是通往贫民区的路。
他走的这条路很清幽,一个人也看不见。
在这片幽寂与黑暗的地方,唯有间隔很远的路灯是这里唯一的光亮。
夜晚的冷空气清新却有些刺激神经,这条路再来回绕着,不知道何时才是个尽头。
路灯的间隔很不稳定,有的路灯甚至隔了很远才能看到。
经过漫长的黑暗,他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
这是一条死胡同,前方不远处就是墙壁。
临原眸光跳动了一下,他终于看到了最后一盏路灯。路灯就在墙壁中间,然而灯柱下似乎有一大堆东西靠在那里。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茫茫大雪覆盖了一层将那团东西埋住,东西没有任何动静,或许……是一堆土吧。
老管家对临原道:“少爷,先走吧,晚上不安全……”
临原抬手一摇,阻挡了老管家接下来的话。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那堆东西……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走了过去。
白皙修长的手指将大雪拨开……露出了一团毛茸茸的卷发。
老管家的脸色变了变,然而临原继续将雪剥开,露出了里面闭着眼的孩子。
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天里,孩子单薄地穿着夏天的短袖短裤,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像是从垃圾堆里捡的。
孩子裸露的皮肤上一块青一块紫,甚至还有无数的小伤口,伤口因为大雪的覆盖有些泡发,甚至最外面的血液已经冻成了冰。
在浑身上下都是冰雪里,突然感觉到了温度,男孩就像是找到了唯一的希望,然而全身上下已经动不了了,他只能试着把头往那只手上蹭了蹭……他的脸上露出了舒适满足的笑。
男孩感觉自己被一层很厚的衣服给包住了,有个很温暖的怀抱将他抱住,然后走的很快很快……
他挣扎的想要看一下那个人是谁,但是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也许自己快要死了吧。
男孩一点也不害怕,甚至有些开心。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快要死了,次数多的他都快记不清了。
但是他这次运气很好,遇到了一个愿意给他温暖的人,他觉得就算是死了也值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好像闻到了消毒水的味道,还有无数的灯光照在自己的眼皮上。
他不知道该干什么,但是那个温暖的怀抱没了,他急了,原本已经没有力气了他开始奋力挣扎。
他好像听见有脚步声越走越远,他大声地想要叫,然而他的嗓子早就哑了,哪怕嘴张得再大也发不出任何声音,甚至无声嘶吼地太厉害他都能感受到喉咙的血腥。
似乎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刺进了他的身体,他陷入了昏厥中。
他一觉醒来是在医院病床上,床单很洁白,男孩一惊一乍,害怕自己把床单给弄脏了。
之后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他瑟瑟发抖,很惊恐。
他动也不敢动地让对方给他把药换完。他很害怕穿白大褂的人,因为之前和他抢垃圾场的死对头就是被这样的人抓到了一个车里,从此消失不见。
但是医院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他神经绷紧,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等到医生检查过他后,他就趁人没注意偷偷地从医院溜了。
他全身包扎着纱布,有点疼,但是没事,他已经习惯了。
他坐在就街边,盯着一头毛茸茸头发,深蓝色的眼睛到处张望着。
那个人在哪儿呢?为什么他怎么找也找不到?
他什么也不做,每天在这个城市漫无目的地寻找,一双大眼睛总是在人群中寻觅着。
他的衣服越来越烂,自己也越来越脏。由于这块儿的乞丐太多了,他在垃圾桶里翻不到食物,渐渐地饿得直不起腰。
直到后来,他在垃圾桶里翻到了一块生肉,在周围乞丐的起哄下吃了下去。
肉好像馊了,有一股怪味儿。他感觉不对,然而突然有一个乞丐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道:“是不是味道有点怪?”
他点了点头,那个乞丐神秘地对他笑道:“还记得前几天街头那个尸体不全的人吗?你猜为什么不全呢?”
这一瞬间,男孩儿的眼睛猛地睁大,直接吐的昏天黑地。
他一直吐,一直吐,看到肉就反胃恶心,尤其是那种纹理,吓得他整日整夜睡不着。
后来有人嘲笑他:“骗你的,那就是一块普通的畜生的肉,你还当真了?你个傻子,怎么这么好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