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丹心饿得胃疼。
昨天在外奔波了天,累得回去倒头就睡,今天大早又爬起来找活儿,忙就没顾得上吃饭。
没办法,裘老大那边,他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进贡”了。
切的起因还要追溯到两个月前他生了场大病。卧床半个月,没有收入不说,还把为数不多的积蓄都用来买药了。现在虽然病好了,但给裘老大的贡钱却彻底没了着落。
七月的a市堪比座大火炉,热浪几乎烤化了沥青马路,逼得人们纷纷在室内避暑。
季丹心蹲在树下抱着身子,用膝盖顶住了胃部。
上午了,手边的传单连半都没发出去。
他身边还有个黄毛少年,正拿着宣传单给自己扇风:“瞧这鬼天气!不是预报说有雨吗?怎么都这会儿了太阳还这么毒?”
季丹心没吭声,比起大太阳,他其实更讨厌阴雨天。
黄毛少年骂骂咧咧了半天没收到响应,低头瞅了眼季丹心:“喂!暑了?这大热天的,你干吗还穿这么多?”
与穿着背心裤衩的黄毛少年相比,季丹心的打扮看起来确实很反常。他上身穿着件灰色长袖体恤,下身则是条破洞牛仔裤——不是故意设计的,左膝处货真价实的破了个洞,所幸这洞破得挺有艺术感,才不至于让裤子的主人显得太难堪。
“没什么,胃疼,老毛病了。”季丹心拍开了对方伸来的手,无精打采道:“你先想想剩下的这些传单怎么办吧。”
“艹!还能怎么办?街上连只鸟都没有,咱俩等着被‘赵老扣’扣钱吧!”
季丹心没吭声,伸手掏了掏裤兜,将身上仅有的最后点现金搜刮了出来。相比于电子支付横行的都市,九江区的人似乎更喜欢使用现金。
来来回回数了两遍,连纸币带钢镚共六百十四元——根本没法去跟裘老大交差。
“要不你先去吃个午饭?”黄毛少年伸手指街角,“那就有家粥铺。”
季丹心摇头:“没钱。”
黄毛少年翻了个白眼:“我见过抠的,没见过对自己都这么抠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懂不懂?”
季丹心叹了口气,胃部的灼烧感越来越重,再这样下去确实不是办法。
他将纸币小心装回了裤兜里,抬头对黄毛少年道:“行吧,那我先去吃点东西,会儿就不回来了。‘赵老扣’这赚不到什么钱,我饭后去市区看看,你加油吧。”
起身的瞬间,眼前的景象突然片模糊。季丹心靠着树缓了好会儿,才动身朝街边的粥铺走去。
“老板,我要……”虽然季丹心是奔着喝粥来的,但当他闻到熟悉的香味时,吞了口口水,还是没忍住改了口,“我要半笼鲜肉小笼包。”说着掏出了四枚硬币。
“老板,要半笼鲜肉小笼。”季丹心掏出了四枚硬币。
老板娘眼皮都没抬:“笼元。”
季丹心:“所以我要半笼。”
老板娘:“本店不出售半笼……”
“美女姐姐。”季丹心当机立断上演了出“变脸”,他将嘴角向上牵,眼皮往上撩,黑色的刘海软软地贴在十七岁少年的前额上,整个人看起来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他手支在柜台边上,手托着下巴,对着年龄可以给他当妈的老板娘温声细语地说:“卖我半笼吧。”
季丹心此人虽然干过些不太光彩的事,却偏生了张十分光彩的脸。浓眉大眼高鼻梁,左眼眼角下还长着枚楚楚可怜的小泪痣。如果不是因为带了对略显高调的星星耳钉,那他就是校园小说标准的校草脸了。
怎知眼前这位大婶油盐不进,仍然头也不抬地说:“元。”
季丹心:“……”
他瞬间收好了笑容,换回了那“你欠我钱”的冷漠脸。
“啪——!”只手重重地拍在了收银台上,季丹心不疾不徐地开始撸袖子,打算软的不行来硬的:“寒龙帮知道么?”
半截小臂露了出来,不同于他光洁姣好的面容,胳膊上遍布着道道丑陋的伤疤。
刀伤、烫伤、棍伤……伤疤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看得出以前没少打架。
再往上翻,右臂上的刺青缓缓露了出来。那是个很奇怪的图案,像条扎长的蓝紫色爬虫,身有七节,双头双尾,栩栩如生。
住在这带的人多多少少听说过寒龙帮,如果对面的是个小屁孩,这会儿大概已经被唬住了。
然而老板娘只是冷笑着打量着了他眼:“就你?还寒龙帮的?毛长齐了吗?”说罢将衣领往下拽,吓得季丹心小小地往后退了步。
“这个疤,十五年前子弹留下的。”她伸手指自己左肩。
“这个——”再往下是道又长又黑的旧伤疤,“二十年前血月之变,a市沦陷,战乱被魔气蹭到的。”
季丹心:“……”果然,这附近的人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他现在位于a市北郊的“九江区”,九江区面积不小,虽然紧挨着a市这座繁华大都市,却是片暗潮汹涌的灰色地带。各路势力在这里拉帮结派,鱼龙混杂,摩擦碰撞常有发生,只要不闹出人命,执法人员也大多睁只眼闭只眼。
这里白天情况尚且安稳,街边小店照常营业,切都被包裹在现代社会的和谐糖衣里。可旦到了晚上,罪恶便会从阴影复苏。在九江,财力与实力才是大家约定俗成的最高法则。哪个帮派能打且多金,哪个帮派就能在这里占据席之地。
而寒龙帮,就是九江区的三大帮派之。
季丹心默默地放下了袖子,全当无事发生。抬头看了眼价目表,故作潇洒地大手挥,将四枚钢镚拍在收银台上:“碗白粥。”
热乎乎的白粥下肚,胃也并没有好受点。
十七岁的少年由于长期饮食不规律,长了颗仿佛七十岁的老胃。然而他没有钱,没有身份,没法去看病。
他是正儿经的寒龙帮成员,虽然现在混得像是个挂名的,但是每个月该交给裘老大的钱分也不能少。
季丹心将碗底舔了个干净,呆坐片刻,决定起身去市区走走,寻找些赚钱的机会。
刚走出去没两步,忽然听到后桌的人喊道:“卧槽你快看通灵者论坛!——止戈剑!有人在城南看到止戈剑了!”
季丹心脚步顿。
他愣愣地回过头,看到两个染着黄毛的年轻人脑袋凑在起,瞪大了眼睛地盯着手机。
“什么意思?!首座天师来了吗?也没听说咱a市闹鬼闹得多严重啊!”
当今世界,人与妖、魔、鬼、怪五族共存,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妖魔不乏异族兴风作浪、为祸人间。所幸人类也有能够通灵的能人志士,世称“通灵者”,降妖除魔、捉鬼伏怪,维护人世太平。
通灵者按照修为分“天、地、玄、黄”四个等级。唯有修炼至“天”级的通灵者,才能获得“天师”的称号,被人们尊称句天师。
“你什么脑子啊?首座天师不是已经把止戈剑传给他的大弟子了吗!就是咱磊哥常提起的那个通灵天才。”
“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叫君止的吗?”黄毛青年说着,却撇了撇嘴,“那人不是连‘天’级都没到吗?你们怎么还口个天才。”
“你懂什么?如今在位的天师共才二十多人,好几个头发都白了。而君止才多大啊?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上地位’的通灵者了,这样的天才,放眼世间也找不出第二个来!大家都说他突破‘天’级是迟早的事儿。”
“你瞧瞧你,干咱们这行的吹捧这种人干吗?磊哥好歹算是个半吊子通灵者,他崇拜君止我还能理解,你有这精力不如多拜拜财神呢。”
季丹心从听到“止戈剑”这三个字时起,就如同被施了定身咒似的呆在了原地。听二人嚷嚷了好会儿,才突然转身大步离开了这里……
他在大太阳下走了半个小时,去乘超市的免费班车进城。路上不言不语地坐在后排,盯着窗外的景象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腾飞广场是城北的个商业心,虽然距离市心还有好段距离,但繁华程度与治安状况已经与九江区天壤有别。
般不到实在缺钱的时候,季丹心是不太想过来的。九江区既是他的噩梦,也是他的保护伞。对于他这种没有户籍资料的黑户而言,万在城里被查到了,结果只会更麻烦。
在季丹心的印象里,a市市内的临时工作明明不难找,可没成想今天运气不好,兜兜转转了个小时,嘴巴干得掉皮,愣是连个发传单的活儿都没找到。无奈之下只好先找了家kfc,问店员要了杯水,在角落里稍作休息。
饥饿和胃痛还在折磨着他,可季丹心已经无暇顾虑这些了。这两天要是再交不上钱……可怕的画面在脑闪而过,季丹心摇了摇头,试图将那些糟糕的画面从脑海甩出去。
就在这时,名身材魁梧的壮年男子进入了他的视线。
男人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体型高大,穿着身宽松的灰色休闲装,腰间挂着个腰包,另侧居然还别了只葫芦。
不过吸引季丹心的不是男人略显奇怪的装扮,而是——
季丹心紧盯着他的裤子口袋,个对折式的黑色皮质钱包大大方方地露了出来,仔细瞅,还隐约看得到折缝里的红色纸币。
季丹心从小跟在裘老大身边,幼时经常被指使着去干过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对这块业务不算陌生。
不过十四岁那年,那件事发生以后,他就基本不再帮着帮里做事了,每个月靠外出打打杂、捡捡破烂、发发传单之类的活儿给裘老大上贡,也算是帮派里的朵奇葩。
可是如今……他忍不住又多看了男人的钱包两眼。
男人的口袋很松,钱包外露,是扒手们最爱的下手对象。
冒头的半截钱包明晃晃地在季丹心眼前晃悠着,像是块肥美的鲜肉被大大方方地摆在饥肠辘辘的野兽面前,令人垂涎三尺的芳香无时无刻不刺激着他的歪心思蠢蠢欲动。
至少先把今晚应付过去吧,不然会被裘老大喂虫子的……季丹心这样想着,舔了舔后牙槽,起身跟了过去。
刚跟了几分钟,那名看起来足有米九的彪形大汉出乎意料地在家装饰粉嫩的奶茶店铺前停了下来。奶茶店人气很旺,排队的人绕着柱子围了小圈,看样子光点单就要排上阵子。
季丹心只犹豫的工夫,男人身后已经又排了俩人。
失去了下手的最佳地理位置,季丹心也不敢冒进,只好待在旁角落里静待时机。
男人排队期间抬手看了好几次表,最终无奈地叹了口气,掏出手机打电话:“喂?你们到哪了?电影快开场了,赶快点儿啊……还有,玲玲要喝的这家奶茶店排队的人也太多了吧,换家行不行啊?……啊?好吧好吧,听你们的……哎哟!”
“对不起对不起!”季丹心看准时机,假装自己也在打电话没看路的样子,低头撞了上去,“您没事吧?”。
“没事儿。”男人摆了摆手,露出了副忠厚老实的笑脸:“下次小心,记得看路。”然后继续跟电话那头的人说:“没什么,那会儿见吧,记得别迟到。”
季丹心逃也似的跑掉了。
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动过手的原因,手心紧张得不停往外冒汗。直到躲去了监控死角,颗心还在嘭嘭嘭地直跳。
季丹心深吸口气,摸出了刚刚到手的钱包。
现金有千二,不算多,但也加上自己手头的点钱也勉强能先应付下裘老大,让他再给自己宽限几天了。
季丹心微微松了口气,随手翻开了皮夹子的另面,然后身子蓦地僵住了。
他直直地盯着皮夹看了半晌,最终忍无可忍地爆了句粗口。
“操!”
季丹心颓然垂下手臂,透明夹层露出张证件照,旁边印着几行字——
傅洪,19xx年出生,上玄位通灵者。
居然是个通灵者。
季丹心仰头望着商场的天花板发呆。世界好像突然就安静下来了,万物都归于沉寂。他放空的目光穿过了心底封藏的扇扇门,刹那间将他拉回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是自己九岁那年,个乌云蔽月的夜晚。他和同伴们起被裘老大逼着去紫木山挖种只盛开在子时深山的红色异果,结果遇上了传说十年遇的鬼族盛宴——
百鬼夜行。
他记得那晚漫山遍野的寒意,阴气笼罩着紫木山,方圆百里片黑暗。
他记得水鬼将他的同伴活生生地溺死在河边,记得自己被只厉鬼逼到了死角,害怕得浑身瘫软,却连叫都叫不出来……
他还记得,千钧发之际,道剑光闪过,在他面前劈出了条光明大道。
那剑辉太过绚丽、太过闪亮,给人种似梦似幻的不真切感。
刹那间犹若星河天降。
后来他才知道,那就是传说的止戈剑。
而当时止戈剑的主人,正是如今的首座天师,顾长修。
转眼那么多年过去了,止戈剑都已经易了主,而自己却还和当初样,堕落、丑陋、不堪……
仍然惶惶不可终日地摸爬滚打,为了生存在肮脏泥泞苦苦挣扎。边厌恶着自己如今的处境,边贪生地向它妥协。
季丹心闭上了眼。
怎么偏偏是个通灵者啊……
奶茶店前,傅洪好不容排到了号,伸手摸兜,钱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