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乐乐在就好了,突然有点内疚,乐乐都十六岁了,竟然还没带他到游乐园玩过!
从摩天轮上下来,她说:每次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到游乐园寻找刺激,最后当我还能活着站在地上的时候,我知道我所有灾难痛苦都过去了。
为什么我的痛苦没有过去呢?
或许是我的痛苦太沉重太沉重的缘故吧,就是摩天轮也无法将它带走。
吃罢晚饭,天已经黑下来了,方正红馀欢未尽边走边说:真是太好玩了,希望我能长命百岁,把世界上所有好玩的东西都玩一遍,要不死了都遗憾!
我一直在生活的泥潭中挣扎,如果那天晚上我跳楼而亡,就不会有玩得这么嗨的今天了,会不会很遗憾?
方正红把手机高高举起来拍夜景,忽然,我莫名其妙被人撞了一下,然后听见方正红喊:我手机!
电光火石间一个穿黑色夹克的年轻男人抢过方正红的手机飞速向前逃窜。
来不及细想,我将手里的包往方正红手里一塞,锁住目标跟着也飞奔出去。
我从小学三年级就参加学校的短跑比赛,每次都会捧回一个冠军的奖杯,在去年单位举行的长跑比赛中还得了老年组的冠军,我就不相信,追不上劫匪,何况手机里面还存着方正红的所有家当,为了方正红我也要拼了命把手机追回来!
这条街道有点偏僻,路灯有点昏暗,但好在人并不多,很快我就切近劫匪了,劫匪也是狡猾,仗着他对路况的熟悉,左拐右拐,专往阴暗小巷道里钻,我穷追不舍,无论他怎样拐我都死追不放。
终于我一把拽住了劫匪的衣领,他转过身踹我一拳,我用两手死死拽住他的衣领,四目相对,他才突然发现原来我是个老女人,胆子便大起来,反而不跑了,揪着我头发一阵拳打脚踢。
我抹了一把鼻子上的血,死死抱住他的腿,死死抱住!
我想反正我都是要死的人了,就让他把我打死吧,就是打死也不放过他,打死了就是一条命案,会判死刑!我也还能得到一笔赔款,死得也值了!
他下手特别阴狠,一手拽着我头发,另一只手专挑我的软弱处下手,招招致命。我抱着他的腿,低着头,闭着眼睛,将脸埋在他的腿上,尽量让他打不到我脸,他就用拳头砸我背和腰,然后又将我头发拼命往后拽,露出我的脸,用拳头砸我的鼻子脸,感觉鼻子嘴都在冒血,疼痛渐渐变得麻木。
打着打着,他突然不打了,我以为他是打累了,没想到他捂着肚子坐下来,脸上现出极难看的抽搐,发出声声嚎叫。
我忍着疼痛爬起来,趁机从他身上将方正红的手机搜出来,正准备离开,看见他脸色苍白,冷汗淋漓,借着昏暗的路灯光仔细一看,才发觉他原来不过十六七岁,五官清秀,容貌俊美,却面黄肌瘦,似乎几百年没吃过东西的样子。
他在地上痛苦挣扎呕吐不止,想起他刚刚打我的狠毒,转过身想决绝离去。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突然浮现出乐乐,他看上去和乐乐差不多年龄,为什么没读书?为什么要抢劫?为什么会痛苦抽搐?他得了什么病?
我终于还是于心不忍,将他搬过来靠在怀里,他揪住我衣服,瞳孔放大现出一副想要把我撕碎的狰狞。
我立即想到了毒品,他是不是毒瘾发了?
我是要死的人了,从没想到过要将他送进派出所,只想要回方正红的手机,但是现在我不得不给派出所打电话了。
他开始迷糊起来,拉着我的手说:妈妈,琪琪是不是很乖?我们一起吃粽子好不好?妈妈,粽子真香,真好吃!
我抱着他靠墙坐在地上,他脸上渐渐红润起来,嘴里一直喃喃说:妈妈,琪琪很乖的,琪琪做粽子给妈妈吃,琪琪做粽子给妈妈吃,妈妈,求求你,不要走好吗?不要丢下琪琪好吗?
我脸上的血和着泪一起滑落下来!
方正红在警察来之前找到了我,她提着高跟鞋光着脚站在我面前,看见满脸是血的我惊呆了,扔掉高跟鞋奔过来:张昭瑜,你个混蛋,你不要命了吗?你不要命了吗!不就是一个破手机吗?你至于拿命来追吗?
我才想起来,我将东西塞到她手里就追出去,她一直跟在后面喊:张昭瑜,你回来,手机不要了,你回来,回来知道吗?
我后来常常想起昏暗的灯光下,她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提着高跟鞋,狼狈站在我面前的情景,我拼命追一方面是想抢回她的手机,一方面也是想自己反正也是要死的人了,所以便毫无顾忌起来,她拼命追纯粹只是担心我的安危害怕我遭遇不测。
方正红,为你这样的知己而死也值了!
方正红有两个手机,两个手机是联网的,她的另一个手机就可以直接定位找到我,当然也可以找到劫匪,我以命相追,完全是画蛇添足。
方正红看见我的样子,恨极了劫匪,捡起高跟鞋就向劫匪砸了几下,似乎不解恨,又穿上高跟鞋踹了他几脚,还不解恨又啪啪啪狠狠扇了他几嘴巴,我叫你打人,我今天不打死你,打死了我抵命,老娘有的是钱……
我爬过去拽住她,算了,他好像也挺可怜的。
他可怜他这么下狠手?你看你都被打成什么样子了,还同情他?
警察来的时候方正红已经从包里掏出梳子将我打结的头发梳顺了,用湿巾将我脸上的血迹也擦干净了,只是脸上还有很多淤青,腿被劫匪踹了几脚当时也没感觉疼,现在突然疼起来。
方正红看我惨不忍睹的样子忍不住又踹了小孩子几脚。
将小孩子交给警察,我略去了他抢手机的情节,只说他毒瘾发作,希望警察将他送到戒毒所去戒毒。
打了个车回去,方正红说:这小孩这么小下手就这么歹毒,心肠一定狠毒,你为什么还帮他?
我只是觉得他还是一个孩子,人这一生都会犯很多错,给他一次机会,说不定就改好了呢?
可是有些人的恶毒是骨子里带来的,是改不好的。她说。
孟子不是有言:人之初性本善吗?相信他会改好的。我说。
回去一照镜子真是丑爆了,两个眼睛像灯泡,上嘴唇红肿破裂外翻,左有脸颊都变成了色乌紫。
我们到诊所开了一些外敷的药,她说:你怎么这么蠢呢?毁容了怎么办?我跟你说,女人最重要的就是脸,变个丑女人谁要你?
你不是说你要我吗?我调侃道。
我也很好色的好吗?我也不能保证你变丑了我还会要你,所以你给我记好了,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首先想到的就是保命,钱去了可以再挣,命没有了就什么也没有了,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命更宝贵呢?
方正红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想到我是个癌症患者,我的命已经不属于我了!
因为伤得严重,我们在b市呆了几天,直到脸消肿了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