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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流血牺牲(1 / 2)

长公主不想死 衣青箬 1638 字 2020-05-28

改变总会带来恐慌,尤其是既得利益者。

天顺七年八月,就在江南各级官府衙门焦头烂额之际,一个意外的变故将此事推上了高潮。

某村村民杨某,在酒醉之后,殴打了自己在纺织作坊帮工的妻子许氏,并且因为担忧她将此事说出,便将人囚禁在家中。许氏趁夜翻窗出逃,杨某一路狂追,致使裹小脚的许氏失足跌入河中淹死。其后杨某因害怕官府追究,在许氏身上绑了石头,将之沉到河底。

然而他用来捆缚石头的草绳并不十分结实,在河水里泡了半个月,就腐烂断裂,导致许氏尸身顺河漂下,为船家发现。

尸检结果,许氏虽系溺水而亡,但身上有多处伤痕,虽然不致命,却十分触目惊醒,因此初步定论为谋杀未遂,逃走时失足落水。

人命关天的大事,官府自然是要全力彻查。不久之后,许氏的身份就被发现,而杨某也被捕拿下狱。

结果审问之后方知,这并非简单的夫杀妻。

据杨某称,许氏每日在作坊帮工,总是天黑方回。前不久,有人告诉他,作坊日落就关门了,许氏在外徘徊,实际上是与情夫幽会。杨某一怒之下,才会酒醉失手打人。但此后他已经向许氏认错,把人关在家里也只是想逼问奸夫是谁。谁知许氏一心向外,竟跳窗逃走,追逐之下落水,实在不干他事。

但几经审问,官府却根本没有找到许氏的奸夫。

但据跟许氏一同做工的妇人们说,许氏的确每天都最后一个走,因为不想归家。

她成婚四年没有孩子,一直被婆婆磋磨。后来婆婆去世,自己又到作坊中做工,日子这才好过起来。但其他人赚了钱,多少买个胭脂水粉,扯一匹自家作坊的新布裁衣,许氏的工钱却全都被杨某拿去,一文钱都不剩下。

而杨某原本在镇上酒馆帮工,后来因为偷喝店里的酒被辞了。此后就不曾出去做工了,因为许氏的钱足够养活一家人。如果只是养家糊口也就罢了,但杨某从许氏这里拿了钱,必然要在外逗留十来天,眠花宿柳,等钱花得差不多了才回家。

要说有夫妻情分,也早就在这种过程中消磨干净了。所以许氏越是独立,就越是想挣脱这样的婚姻。

她曾经对家人提起过想和离,却被劝阻。这世道对女子更苛刻,和离之后要受人指指点点,所以家人也只一味叫她忍耐。

每天不到天黑不回家,是她对这种处境的无声抵抗,却没想到,即便如此也给了旁人中伤的理由,自己更是因此丧命。

本来许氏养家,杨某拿了钱,倒也不敢很得罪她。但近来这些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许多习惯了当家做主的男人都不大服气,聚在一起也总是吹嘘自己把家里那口子收拾得如何服帖,加之那天被人撺掇了,又借着酒意,这才把人打了,又捆在家中。等酒醒之后知道自己做了错事,但为怕许氏出门找人替自己做主,索性就把人囚在了家中。

因为案情过于特殊,没多久就传遍了大街小巷,外间都在为此争论。

有人说妇道人家不安于室,活该;有人说杨某并非故意杀妻,该轻判;甚至还有人说官府应该禁止妇人出门做工,让她们老实待在家中。

只有一小撮人散落在各地,竭尽全力却只能发出很小的声音:许氏并未做错什么!

民意纷纷,县令自然也跟着头疼。

要判这个案子容易,毕竟许氏只是失足落水,杨某算不得谋杀。而殴打、囚禁妻子,律法之中几乎没有涉及,只要戴枷几日以作惩戒,叫后来人不得效仿,就可以直接把人放了。

但放了之后要面对的,才是真正的问题。

可以想象,如果杨某无罪开释,舆论抨击他这个父母官也就罢了,最怕的是后来人纷纷效仿!

其实民间认为官府应该禁止妇人出门的人并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

民间夫妻,往往都是合力养家。作坊工钱高,家中压力一下子缓解了许多。家务活可以分摊,放在早晚来做,孩子嘛,叫他们自己在街上玩就是了,反正左近都是街坊,丢不了。

对很多人来说,有了纺织作坊,日子好过了何止一倍?若是断了这条路,养家糊口的压力都放在男人身上,一家之主的权威是回来了,自己能不能扛得住却难说。

但这少数人,却是最固执己见,也更容易走极端的。若是他们见杨某无事,也把自己的妻子关在家里,又当如何?

何况许氏身死,在民间妇人之中,也引发了一阵恐慌,若不好生引导,说不准又会出现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