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大明的真实系互联网。
朱靖垣安排好了未来两年的半导体产业升级规划。
接下来就开始叮嘱互联网环境管理的策略和要求。
大明的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现在虽然还在实验阶段,仅限于朝廷机构、科研机构、官方厂商使用。
广大的普通百姓家庭可能要很久之后才能用得上。
但是对于很多真正的富贵阶层而言,却都有机会在未来两三年内就开始体验。
大明最核心的极少数人员,皇子和亲王等最重要的皇室成员,如九卿大臣和大学士们以及军机大臣,各大产业集团的重要负责人们,在今年就能直接用上。
所以现在制定规则不算早。
而且最基本的规则,最好是从一开始就有,等到参与人员出事了,再想要去堵漏洞,就麻烦多了。
朱靖垣提出的互联网管理的最核心的要求,就是绝对实名制。
朱靖垣前世的互联网起源于美利坚,其底层规则和交互习惯都是在现代美利坚文化基础上构建起来的。
盛极而衰,物极必反,月满则亏,否极泰来。
但是到了互联网上,却可以通过程序逻辑强制执行。
大明人除了谈婚论嫁之外,为什么要与异性交流?
保密的单独私下里面交流更加不能存在,因为要规避瓜田李下的通奸嫌疑。
虽然肯定会存在驾驶证与使用人不符的情况,但也可以通过驾驶证和行驶证的真实持有人来协助调查。
朱靖垣前世的本土的现代化过程,直到最终融入互联网的过程,也是传统道德体系崩溃的过程。
这个互联网上诞生的,纯粹的娱乐性质的产品,那更是无法直视的东西。
但是,现在的这个大明,是自己前世那些女孩的理想国吗?
显然不是……
就是要建立两个逻辑上相互独立的网络体系。
朱靖垣说到这些安排的时候,其实莫名的想到了前世网络上的某些事情。
既然是大事和正事,那就要使用完全真实的信息,以最为正式和官方的姿态去交流和接触。
朱靖垣在大明在普及互联网的过程中要理所当然的杜绝这些情况。
这个世界的人没有经历过自己前世的互联网,也都不知道那种格外自由的互联网是什么状态。
相当于能够看到车牌号和行驶证。
未来如何,还要观察。
很多人在互联网时代表现出来的骄傲自信,或者是恐惧和失落的反馈,都显得格外的夸张甚至诡异。
一个没有身份的人,或者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人,想要得到一套能上网还不被追踪的设备,会变得异常困难。
也许在现代人看来很奇怪,但是这个现实中也是这样的。
结果相关产品的生产和交易,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针对性的监管和控制。
能够连接网络的设备本身,本来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现在,朱靖垣提出的将男女网络完全隔离开的方案,在大明会理所当然的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赞同。
如果没有这种专供女性使用的设施的话,她们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出现在面向男性的公共场合。
这在大明是理所当然的道德要求……
网络设备一旦直接连接互联网,网络供应商和管理机构就能够通过硬件特征码,知道这个设备在谁名下。
不让男男女女在互联网上随意的凑合到一起。
应该不会胡乱表达情绪。
类似的设施和产业层出不穷。
冲击的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直接。
但是也会给愿意好好交流,能够开诚布公的交流的人最佳平台。
互联网上就从规则层面直接锁死可能性。
这个世界的互联网,很可能会变成最为和谐礼貌的地方,因为违规的事情直接干不了。
如果现实中某个人完全不知廉耻,那道德舆论对他的影响就会减弱。
接触前必须发起申请,获得明确回应之后才能开始,且允许双方父母直接加入交流。
对于朱靖垣而言,不去复现自己前世的那个所有人肆意妄为的网络空间,才是符合自己利益的。
甚至于,现在的大明,各种只面对女性的设施非常多。
与前世的互联网会有什么区别呢?
绝大部分大明人不会让家里的女眷随意接触外人,更加不会放任妻女与完全无法验证身份的任意男性打交道。
由于美利坚典型的社会习惯,他们经常在一件事情发生之后,才会去讨论事情的处理办法。
朱靖垣专门划出一个面对女性的互联网,客观上给了她们在未来能够上网的权利。
这个世界的人会理所当然的认为,互联网就是一个绝对公正、公开的环境。
它无法起到“宣泄自己的极端情绪”的作用。
购买互联网设备要和买车一样,要在专门的场所现场登记注册并联网激活。
把现实中的道德体系直接搬到网络上,而且道德水平会比现实之中更高。
有些结果看上去非接近,但实际上可能是根本不相干,甚至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东西。
这样就能够在社会学层面尽可能的遏制黑客行为。
很多事情是堵不如疏的,情绪和好奇要有宣泄口,所以不能完全规避。
相当于可以直接查到驾驶证。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任意司机只要有驾驶证就能随便开。
因为朝三暮四不符合传统道德的。
最后将这个处理办法变成规则和法律。
连接网络的设备可以随意卖给任何人,可以完全不受限制的直接连接别人的网络。
在这样的基础上,再让人开发论坛、贴吧、微博等程序,就变成了公开征集意见和讨论的平台。
当然,肯定会出现家族内部异性之间串号,就算是以后有了人脸识别也无法完全避免。
在现在这个大明的世界,这种类似的情况会大幅度的降低。
互联网时代的基本规则,又是西方社会理所当然的规则,在东方理所当然的与传统理念相悖。
因为现实中的很多道德标准没有强制性,实际上只能通过社会舆论谴责来惩罚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