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总又在跟他哥撒娇(人型代码)_10手法?相同?(1 / 1)_程总又在跟他哥撒娇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10手法?相同?(1 / 1)

嫌疑人共计四名。其中也包括张即。按说他那几天回了老家,是没有作案时间的,但徐队已经查过航空公司,证实张即本人并没有登机,他只是买了往返的机票。也就是说,他在说谎,那么他的嫌疑无疑是最大的。

除他之外,其他三人一个是刘晴的前夫,李国明。这人比刘晴大十四岁,刘晴二十岁和他结婚,三十二岁和他离婚的时候分走了他一半家产,他竟然和刘晴住在同一个小区,还住斜对门?!这还真是冤家路窄。要说这个李国明也挺不容易,每天看见自己的前妻拿着从自己这儿分过去的钱和一个比自己年轻帅气的男人进进出出,没气出心脏病这涵养已经算是顶好的了。

第二个人是刘晴原来的邻居,叫刘莎的一个女人,三十二岁,是东郊医院的外科医生。资料上看,这人自打刘晴和张即搬进别墅就对张即有意思,半年前被刘晴找人打过一次,就从别墅区搬走了。

最后一个嫌疑人是一个叫刘玉良的男人。这个人本身并不是别墅区的住户,而是物业工程部的管道工人,他为人一项低调,话很少,却在事发的前两天突然辞职,而地下室的钥匙借还记录上,这个人在最近三个月里就有十一次?!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但最让尚青云在意的是,这个人在案发当天竟然回来工程部补办了离职手续,理由是新单位特别要求这边出具离职证明。晚上似乎还和几个老同事喝酒告别,甚至将一个喝醉却要值晚班的同事亲自送回了物业值班室。

资料的最后是张即。

这个人,尚青云个人觉得他的嫌疑非常大,这不单单是在他的指甲缝里看到了血迹,还有那些‘尸虫’——因为叫不出准确的名字,尚青云临时给它们起的——附着在张即右侧袖口以及他那天拼命护着右手的古怪行为。这个人的生平看起来到是没有什么特别,等等!十二岁之前一直生活在‘齐天博爱福利院’?这个福利院的名字,好熟悉……

在接下邹雨时的委托前,尚青云曾为木仓齐家调查过他家三少‘被太监’的原因。那时,他曾经收集过关于齐家的一些资料,而这家福利院似乎就是在木仓齐家的慈善机构名下……

如今在看刘晴这个案子,尚青云猛然惊觉,自始至终他一直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那就是凶手的作案手法。

刘晴是被人一刀直入心脏不假,但她身上最触目惊心的伤口却不是心脏上这一刀,而是被割走了骨盆前面的皮肉!!这种作案手法与被割成太监的齐三少简直如出一辙!难道这两起案子是同一个凶犯?!

然而,尚青云马上又摇了摇头,觉得这不太可能,且不说连环作案对一个人来说要冒多大的风险,就说齐三和刘晴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同时得罪一个人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

徐士言见尚青云一息间那表情简直精彩纷呈,便问:“又有什么新发现吗?”

尚青云说:“据我所知,齐家的三少爷,齐善莱前不久也被人割除了二物件,这种作案手法和刘晴这起案子是不是很相似?”

齐善莱的案子,因齐家不想声张,并没有在官方备案。但徐队也是帝都刑侦圈的老人,这圈儿里但凡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会儿听尚青云提到这案子,就点了点头,说:“有相似之处,可以作为拓展侦破方向的思路。目前还是先从这四个确定的嫌疑人入手。”

尚青云也认同徐队这个决定,当即拿出纸笔,坐在办公桌前,开始了案情梳理。冬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打在尚青云的侧脸上,今天他穿了件崭新的黑长羽绒服,里面是栗色的v领毛衣和白衬衫,整个人看着比前两天不知道精神了多少倍,也更显年轻。

徐队见他边写画边小声嘟囔,念念有词,就没再打扰他,悄声离开去忙别的了。

尚青云面前那张纸已经被他密密麻麻地画满了,他换了一张继续推演。

目前嫌疑最大的四个人中,除了张即和刘玉良,其余两个人似乎在没有帮凶的情况下是很难独自完成整个案件的。

这要问原因,当然是受害者刘晴女士她并不是一个身材娇小不过百斤的妙龄少女,而是一个四十四岁身体发福臃肿不堪,体重高达一百六十斤的中年大妈。要扛着这种重量行走,他觉得对于同样身为女人的刘莎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她有一双42码的脚。而对于今年已经58岁,却身患糖尿病的李国明来说似乎也有些困难。

那么,就只剩下27岁的张即和36岁的刘玉良了。

相对于刘玉良来说,张即的作案动机显然更明确一些。首先从他不肯回答为啥和刘晴结婚这个问题上就能看出来,那原因必然不会是两情相悦,或许是极不光彩的某个因由,也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还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内情。

尚青云做了一个标记,把这些疑问都写清楚。又翻了翻资料,发现张即和刘晴第一次去看那间小地下室似乎是在半年前,时间恰好在刘晴打了刘莎后不久。假设张即和刘莎是真心相爱,那么那段时间张即心里必然是极恨刘晴的,因此萌生杀人动机也不是不可能。可时隔大半年,他为什么要选在最近才动手呢?这里面肯定还有什么导火线是张即不愿说,而又被他们忽略了的。

是什么呢……

再看刘莎的资料,半年前她从海棠苑搬出来,房子就在挂牌出售,但过了半年还没有卖出去,她每月还要还着房贷,只能在单位附近的旧小区和另一个女孩子合租房子住,要说她对刘晴没有怨念,狗都不信!但如果只有这点怨念似乎也不到动刀杀人的地步。

要说,这刘莎也是离异,在帝都的大学毕业后有一段存续了两年的婚姻,离婚后那男人对她还不错,海棠苑的房子就是那男人留下的。她的父母都是南方的农民,想必供出这么个大学生很不容易,刘莎也一定想要留在帝都,因此她杀人的动机实在不够充分。

但有一点却又让人疑惑,刘莎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请了病假,连着元旦的假期至今都还没回医院上班,而医院方面也暂时联系不上她,因此她目前还没有不在场证明,这又不得不令人怀疑了。

2009年的最后一天?尚青云又翻回张即的资料,这一天,不正是张即说要回老家的那天吗?!而张即并没有上飞机,难道说他是私下里去见刘莎了?!

想到这种可能性,尚青云立即做了标注。

如果是这两人联合起来杀害了刘晴,案件倒是可以圆满进行,只不过一般的人杀了人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不应该是逃跑吗?为什么张即却会选择回来?而且还是回到他和刘晴的家里?这根本不符合逻辑嘛!

尚青云在这里重重打了个问号。推演到这里尚青云看着眼前这张纸,觉得刘莎这个人身上的疑点一点都不比张即少,这个人需要进一步调查!于是,尚青云在她的名字前又画了一个三角。

还剩下李国明和刘玉良。

先假设一下,刘晴是被李国明杀害,那至少说明他当初和刘晴离婚时并不情愿,也就是说刘晴分走他那一半财产一定用了什么不光彩的手段。试想哪一对和平分手的夫妻会在十几年后还因为对方过得比自己好,或者找个比自己年轻点儿的伴侣气到要动刀动枪的地步?如果哪些财产是李国明自愿留给刘晴的,那就只能说李国明这人天生是个情种,对刘晴绝对是感天动地的真爱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同样的问题还是存在。因为刘晴在海棠苑住了可不是一两天一两个月,而是两年。两年里他们住斜对门,李国明两年都没有出手,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间点出手呢?刺激他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