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中有了点难耐的痒意。
“好,我借学姐。”
……
沈涔云的鱼早就做完,但白芡迟迟没回来,她知道自家女儿一向做事有分寸,这么久没回来,估计是遇上了点需要临时处理的事情,便没打电话过去催。
等人终于回来,还带回来一个朋友后,女人难得感到了惊讶。
——和江予笙一样,白芡也从没把朋友带回家来过。
一半是出于这个原因,另一半则是由于小兔子长得实在漂亮讨喜,所以看见对方的第一眼,沈涔云给她的第一印象分,已经打得很高了。
在知道少女还特意买了东西后,本就快满分的分数,更是直接飙到了满分。
她让两人在沙发上休息一下,等自己把鱼最后处理完,再开始吃饭。
江予笙就跟个没出过闺门的古代大小姐一样,屁股一沾上沙发,整个人就僵硬得不敢动了。
白芡拿了几个沙糖桔过来,坐到她边上:“学姐,家里没有其他吃的,只剩下这个了,学姐不是很饿吗,先吃点橘子垫垫吧。”
江予笙下意识朝着她的方向看过去,结果视线的落点不对,一下子就先注意到了少女身后的房间。
——水果是白芡刚从房间里拿出来的,出来时忘了关门,此时敞开了一大半。
小兔子视力太好,露出来的那部分房间,被她瞧得一清二楚。
本就因为紧张而显得有些局促不安的脸,蹭的一下,瞬间就又红了。
啊这啊这!
才第一次来,怎么就能看她的房间呢!
但是,她的床看起来好软欸,上面还有小兔子的图案,她是不是很喜欢兔子啊!
那我也是兔子欸,我还是更厉害的兔子精欸,她会不会也喜欢我!
一想到这,本就红透的脸,瞬间更是艳得像是能滴出血来。
白芡见过她这么多次的脸红,对此已经淡定很多,不会再像第一次看见时的那么紧张。
“学姐,家里很热吗?你脸又变红了。”
江予笙下意识捂住了脸:“我才没有脸红!我才不会脸红!”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识对方嘴硬的样子,看了这么多回,再一次看到,还是觉得颇为有趣。
炸毛的小兔子拿眼睛瞪人的时候,那对墨黑色的眼珠子,就像两颗宝石一样,闪着光,分外漂亮。
白芡心念一动,趁人不备,用手指在她脸上没被手掌覆盖的地方戳了一下。
指尖所即之处,软得像是陷入了一团中。
江予笙蹭的一下直接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这回不只是脸,甚至连那捂着脸颊的白嫩双手,也泛起了一层的粉光。
“你你你、你干嘛!”
再闹下去,可能会把小兔子逗坏。
白芡见好就收:“学姐饿不饿?我给学姐先扒个橘子吃吧,好不好?”
江予笙脑子被烧得再坏,也很清楚对方突然转移话题是为什么。
别以为用橘子就能让我原谅你碰我脸的事!
呸呸呸!
我才不要吃你的破橘子!
讨厌的家伙!
从来没人碰过我的脸呢!!!
但是呜呜呜,她扒橘子的样子怎么这么好看!
手也漂亮!
怎么能浑身上下都这么完美!
她把橘子扒好了欸!
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能原谅她碰我脸!
呜呜呜但是这是她亲手给我扒的橘子欸!
还递过来要喂我!
对不起脸脸,我真的很想吃她喂我的橘子呜呜呜!
白芡把东西递到人嘴前的时候,还想着要不要再顺一顺炸毛的小兔子。
不等她决定好,小兔子自己就先坐回来了,然后扭扭捏捏地张嘴,啊地一下,含住了她刚剥好的沙糖桔。
“还要!”嚼了几口吞下,又不满地催促她。
白芡无奈失笑,温顺地继续给她剥。
小兔子安分坐在她边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那双手,如此乖巧温软的模样,莫名让人产生了一种,真的想养一只兔子的冲动。
……
江予笙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从来不顾及形象,饭大口大口扒,菜大筷大筷夹,和赵岚昭女士边吃饭边聊天,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现在,别说夹菜了,就连单纯地吃一口白米饭,她都恨不得自己可以细嚼慢咽到是一粒米一粒米咬碎的。
沈涔云往两人碗里分别夹了块嫩鱼肉,温声道:“原来笙笙今天是来我们小区打篮球啊,笙笙真厉害,我们家芡芡都不怎么爱出门,只喜欢坐在房间里看书刷题,以后笙笙再来我们这里打球的话,把芡芡也叫出去吧,让她在一旁看着你们打就行,多去外面走走,比经常闷在家里好。”
江予笙下意识顺着她的话道:“那以后我教芡芡打球吧。”
一接完话,整个人一愣。
啊啊啊啊!
别脸红别脸红!
妈妈在呢!!!
被看见了要问的!
不知道是否是听到了内心的呼唤,本该再次红透的脸,这回倒是安分得很。
江予笙察觉到脸颊并未变化的温度,刚松口气,又想到自己刚才是如何称呼的白芡,登时又没忍住,哧地一下,脸还是红了。
斜对面坐着的女人正温柔看着她,瞧见她这副快被烧透的样子,不觉有些担心:“笙笙,是身体不舒服吗,怎么突然脸这么红?”
江予笙可不敢在她面前炸毛,正焦急地想着自己该用什么理由解释,身边的白芡开口替她解了围。
“妈妈她没事的,不用太担心,应该是天气有点热,她才刚打完篮球没多久,身体的反应可能慢了一些。”
“笙笙这么怕热啊?那阿姨去把风扇打开吧,吹一吹是不是比较好啊?”
江予笙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不用的阿姨,我自己冷静一下就好了,您不用担心我,我经常这样的,冷静一下就好了。”
“冷静一下就好”,被她一个紧张,不自觉说了两次。
好在沈涔云并没有在意这些,依然有些不放心地问:“真的没事吗?笙笙你的脸,看起来真的有点红。”
——甚至可以说,不是有点,而是夸张。
江予笙点点头:“真的没事的,我再过一会儿就好了。”
片刻后,刻意只把注意力放在鱼上面的小兔子,脸红的症状果真一点点好转。
沈涔云看见了,心底觉得她这体质实在有些特殊,但没有多问,继续刚才暂停的话题:“笙笙是说要教我们芡芡打篮球吗?”
江予笙聪明地把称呼从“芡芡”改为了“她”,事实证明,这样的改变,的确对克制脸红很有效果。
她全然忘了自己之前拒绝池田甜时说过什么,自我推荐的话,听起来分外自然:“其实我每周末都会和朋友来这边打球的,她最近有点事,所以后面就都只有我自己了。反正一个人打球也没什么意思,如果她想学的话,以后我就顺便教教她怎么打球好了。”
沈涔云又问:“那笙笙都是周五过来吗?”
小兔子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周末两天也都有过来的。”
一旁的白芡听言,已经猜到了一点事实——
这家伙口中以后有事不能过来的顾琬清,估计本人自己都不知道这回事。
瞧见江予笙这副满是真诚的神情,她颇感无奈。
沈涔云虽然希望自家女儿能多去走走,但也不会强求她,问完了江予笙,又将决定权交给白芡。
“那芡芡觉得怎么样?以后让笙笙带你打球好不好?如果不想学,和笙笙一起走一走也好的。”
身旁的小兔子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然而明眼人一看,就能发现她其实紧张得不行。
捏着饭碗的手,因为情绪的影响,指尖都快伸进碗里了都没察觉。
白芡又冒出了那点恶趣味,故作不感兴趣地开口:“可我不是很喜欢打篮球呀。”
那双明亮的眼眸,瞬间如珍珠蒙了尘,一下子显得黯淡无光。
“但是试试也没事,学姐,那以后就麻烦你教教我了。”
珍珠在水里打了个滚儿,被冲刷掉了在表层覆盖的那层灰尘,有了水光的点衬,使得它比原来的还要透亮。
白芡暗叹,不是她太坏,实在是逗弄这样一只小兔子,真的太有趣了。
……
晚饭结束,江予笙并没有马上就走。
沈涔云收拾好了厨房,走出来看见正安静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的两人,温和一笑。
她跟着坐下,没一会儿,开始找人闲聊起来。
“笙笙平时周末都会在家里干什么呢?”
江予笙脸色一僵,在女人温柔的注视下,开口道:“我一般早上会在家里写作业,下午就来阿姨你们这里打会儿篮球,晚上有时候会看会儿书,如果我妈妈没有出门的话,有时候也会陪她在客厅里看会儿电视。”
一旁知道真相的白芡,瞧见她一副煞有其事的真诚样子,差点笑出声。
她敢断定,眼前这兔子又在捏造谎话。
原剧情里,女主每周末的日常,可是相当“精彩”的。
周五一回到家,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就甩下书包直接去校外那片空地等着顾琬清带人过来,开始每周一次的例行中二活动。
周六一大早就起床,不是要做什么有意义的事,而是叫上林迩星和许栀俞两人,一起去网吧里面泡一整天,下午等天黑了再回家,吃完晚饭,就和赵岚昭女士一起,舒舒服服窝在沙发上泡个脚,一起看看剧、聊聊天。
周日那天不早起,而是一觉睡到中午,起来吃顿午饭后,就出门找顾琬清,一起来他们小区打上半天篮球。
然后晚上回去,不看电视,一个人窝在房间里玩游戏。
至于作业,抄抄就行。
赵岚昭也不是不管,实在是因为管了也没用,江予笙一听她念叨就烦,一扯到这个话题,两人之间发生争吵,自然是在所难免的。
吵了大半年,女人最后放弃了,让她爱咋地咋地,自己不管了。
女主的想法则和她截然不同,她最讨厌的就是学习,逼她学习还不如直接让她去死,而且她也坚信,自己就算不学习,也能在未来有所作为。
结果,女主在原剧情里根本没能活到高考,高三上学期的时候,她就因为渣男的冷言旁观而死在了易感期。
回忆起这些,白芡的脸色登时变了。
这样下去可不行,虽然有她在,一定不会让江予笙再像原剧情一样死在易感期,但也不能就这么放任这家伙如此堕落啊。
照这么下去,大学肯定没戏。
意识到这点,白芡很快决定了一件事。
还是得试试能不能帮这家伙把成绩提上去,不说考个多好的大学,但至少得上一个吧。
合适的年纪,就该做合适的事!
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学妹暗自安排了补习计划的江予笙,结束了和沈涔云愉快的聊天之后,心满意足地回了家。
到了门口,她动作自然地按下指纹。
门锁打开的同时,少女脸色一僵。
她居然忘了和人拉手!
刚才去超市!
明明有好几分钟可以拉手的!
她这个关键时刻不知道转的笨脑子!
站着将自己狠骂过一通,江予笙才推门进屋。
赵岚昭女士已经回来,此刻正坐在沙发上,看着一成不变的玛丽苏爱情套路偶像剧。
听见声音,头也没回,先是舀了口手中的冰镇银耳莲子羹,才开口:“回来了?”
江予笙应:“嗯。”
“听小清说,你谈恋爱了?还找了个比你小的女孩子?”
江予笙登时炸毛:“你别老是听顾琬清瞎说,尤其是我的事,从小到大,她坑过我多少回?”
“你也没少坑她。”赵岚昭吐槽了句,余光瞥了眼走过来的人:“不过小清这回说的,我觉得真实性很高,你俩就算没谈恋爱,实际上,你也喜欢人家吧?”
“我才不喜欢她!”
女人可不像白芡一样,见她炸毛会顺一顺,毫无眼力见地继续拆穿:“不喜欢人家,还去人家家里吃饭呢?长这么大,除了你干妈家,也没见你去谁家蹭过饭,小星她俩以前天天让你去她们家吃饭,你一次也不去,怎么,难不成这个小姑娘,和你认识的时间,比你和小星她们认识的还久?”
“……”
“行了,你都多大的兔子了,还害羞啥呢,喜欢就喜欢呗,有啥好掩饰的。”说着,顺手将碗往茶几上一放,拍拍自己左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来。
“你妈我很开明的,反正你也成年了,在不影响……等下,你今年高二,人家才高一,未成年吧?那不行,不能谈不能谈,等成年了再谈,知道不?”
江予笙再次涨红了脸反驳:“我再说一次!我不喜欢她!也没想要和她谈恋爱!”
赵岚昭低嗤:“你就犟吧你,到时候可别给我打脸。”
江予笙不跟她争,跟女人争就是浪费口水。
直接起身回房,洗过澡,就爬上了床。
躺着闭上眼,没几秒又睁开。
她根本睡不着!
赵岚昭刚才的话,化形成了讨人厌的苍蝇,嗡嗡嗡、嗡嗡嗡地不断在她耳边叫。
——你喜欢人家!
——你喜欢人家!
——你喜欢人家!
她被闹得实在烦躁不堪,猛地一拽被子,将自己整个身子都埋进去后,试图同那只讨厌的苍蝇进行反驳斗争。
我才不喜欢那讨厌的家伙!
都怪她!
在饮料里给我下了汤,才让我变成现在这样!
讨厌的家伙!
我怎么可能喜欢这样的家伙!
都怪那家伙给我下了汤!
我这辈子都不会和她谈恋爱!
那只苍蝇不再只是重复赵岚昭的话,更像是有了自主意识,在她耳朵里嗡嗡乱叫的声音,乱如魔咒。
——不喜欢她你还想拉人家的手!
——不喜欢她还跟她回家吃饭!
——不喜欢她还主动要教她打篮球!
——你就是喜欢她!
——就是喜欢她!
江予笙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脸上满是赤红之色,也不知道是被气红的,还是被这薄薄的被子闷红的。
她三两下换了套运动服,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正好撞上要回房的赵岚昭。
“江予笙,大晚上的,你不会是要去跑步吧?”
若不是没有女人刚才的那些话,自己也不会被那只讨厌的苍蝇折磨成这样。
她气得要命,理都不想理她,直接换了鞋走人。
赵岚昭也不恼,毕竟自己生的兔子,什么脾气她还是清楚的。
刚打算回去睡觉,脑中一阵精光闪过。
连忙给对门的顾琬清打去电话。
“小清,今晚天气不错,想不想和干妈一起出门散个步啊?”
作者有话要说:哇哇哇哇我营养液居然过五千了耶我真的超级超级超级超级开心!!让我离“想要拥有一本过万营养液的书”的目标duang地迈出了一大大大大步!感谢喂喂的宝子们呜呜呜爱你们!!!
插一点逼/逼/赖/赖:其实也想拥有一本能有过万评论的书,但这个好难,我一直是冷评体质,这本也试图每章扯点什么求个评,然后留评率还是不行,所以,我聪明地选择了放弃哈哈哈哈哈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最多再日六一个月,我就完结!每天熬夜写到一点,早上六点半起来做饭然后上班,我朋友都夸我真t牛逼!但是码字真的好开心哈哈哈哈哈,第一次讲这么多,也是唯一一次,拜了个拜!滚去继续日六了!祝大家清明快乐!【这个e也不知道能不能祝,就当我祝大家清明放假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