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等到我被押送到皮卡上,我都没想清楚为什么自己刑罚这么轻。
现在的刑罚都这么通融么?
其他不说,指挥员是叛球贼之后不足以判死刑吗?
我们不服从军令执意留在冰穴里不足以判以死刑吗?
皮卡的颠簸中,看押我们的小兵朝我们扔来八本军令册。
“长官让我给你们的,说是要看着你们读完,知道什么是军纪。”
“他娘的老子才不读!”
只要钱把册子一扔,又被小兵扔回来。
“等等…”
我摁住表情凶狠看起来非常不老实的只要钱。
“去雨林的话,这趟车经过之前的那个山村吗?”
“经过。”
小兵揣着怀里的枪。
“怎么了?”
“这些我们册子我们保证都读完,我有个东西落在那里了,能不能中途停一停。”
说完这话我立马补充了句。
“人命关天的东西。”
小兵怀疑地看了我一眼,而后慢慢点头。
“那行吧…看在你们已经被处刑得够惨的份上。”
“你忘了拿什么东西?”
只要钱问道。
“我的四八硬币还在那儿。”
“这玩意儿不是挂在脖子上吗,你怎么还能忘了…”
只要钱顺势摸向自己的脖子。
“他娘的,我的也没了!”
其他人也跟着摸脖子。
“我的也没了!”
“别吵了别吵了。”
小兵拿枪指我们。
“不管你们看不看军令册,你们安静点儿就好。”
“看!怎么能不看!”
只要钱拿起军令册,直接翻到中间。
“第四十八条军令,同军团禁止恋爱!”
其他人跟着起哄。
“同—军—团—禁—止—恋—爱!”
皮卡一个颠簸,看押的几个小兵朝我们翻白眼。
头一次我觉得他们翻得很合时宜。
我被推到季家书身边,气得满嘴都是“他娘的”。
一部分是因为这群人实在太欠教,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想掩饰心里的紧张。
不知道为什么,一坐到季家书身边,就觉得嗓子眼发烫。
嘴唇间感觉冰凉。
车上的人扯皮闹腾,甚至开始唱歌,哪里还有半点要去服刑的气样。
嘈杂中,我感觉到自己的右手触及到冰凉,条件反射地想要抽回来。
但季家书摁着我的手,我的手指被压在他的手心下,于是呼吸变得小心翼翼。
车子一颠簸,我的手指骨和他的手指骨撞在一起,心里猛得好像也被硌了一下。
一直到下车,我的手这才蜷缩回来。
而手指上已经印上了冰凉。
我开始庆幸自己长得黑,起码别人看不出我脸红了。
特别是季家书。
山民看到我们回来,一个个还挺激动,拉着我们说要留下来吃饭,急得看押的小兵连连大喊。
“他们只是被看押的,我们接下来还要去雨林!”
“看押什么看押,被看押的就不能吃个饭了,再说了你们去雨林能吃个什么,别说了,叫上所有的人都来吃饭,刚剥的玉米,新鲜的很!”
一群人被山民簇拥着去篝火旁啃烤玉米。
我走向那个之前收留我么的山民。
“请问…你知道我们的勋章在哪儿,就是一些挂着硬币的项链,上面刻着四八这两个字。”
“你们说那硬币!给你们换衣服之前我让人收起来了,你们跟我来,我去拿给你们!”